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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茅於軾 慈善新模式 社會責任投資

(2007-08-11 21:58:16) 下一個
[轉貼]茅於軾 慈善新模式 社會責任投資

本文發表於《新青年·權衡》2006年第四期。作者:茅於軾

慈善事業古已有之,中國外國都是如此。但是古代的慈善事業規模非常小。那時候需要得到幫助的人非常多,但是社會的生產能力跟不上,慈善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幾千年中由於受生產力的限製,主要是糧食生產有限,人口沒有什麽增加,壽命也沒有多少延長。絕大多數人生下來就在饑餓線上掙紮,活不到正常年齡就夭折了,所以到1820年,全世界的平均年齡隻有26歲。十九世紀以來,情況逐漸有了變化:在這不到二百年的時間裏,由於市場製度的推廣,社會分工的發展,資源的合理使用和科學技術的進步,發生了工業化過程。供給越來越豐富,人口迅速增加,壽命大大延長。現在全球人口從二百年前的十億增加到六十五億,平均年齡已經達到65歲,中國則到了70歲。慈善事業的供求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供給越來越豐富,能夠滿足的需求越來越多。幫助的內容也不僅僅是吃飽肚子,而是擴展到了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方麵。
  進入世紀之交的十多年來,全球財富的積累進一步加速,窮國和富國的收入差距也越來越大,一國之內同樣如此。這對於慈善事業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出現了新的機會。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富人增加,有心做善事的人更有條件去做,需要幫助的人也更可能得到較好的服務。當前的問題是原有的製度不能適應新情況,許多潛在的機會沒有得到開發利用。社會上對慈善事業的期望在上升,可是真正在做慈善工作的人卻感到做事的困難一點兒也沒減少,要應付的關係越來越多,牽扯的精力妨礙了正規該做的事。更重要的是對慈善事業的根本方向,考核方法,運作規則提出了一係列新問題。
  從外行人看來,慈善事業是最容易做的,它肯定要比賺錢容易。賺錢之難,可以說誰都知道。慈善無非是把錢給別人。這還有什麽難呢?可是如果親身做了一段慈善事業之後,就會慢慢地懂得,要做好慈善事業確實比賺錢更難。
  難在何處?首先是如何確定接受幫助的對象,避免被欺騙,被愚弄。大家可能聽說過乞丐富翁的事例。有一些人裝成非常窮困的樣子,騙取大家的同情,從而賺了許多錢。雖然這是很個別的現象,但是一般而言,如何確認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是極其困難的。如果把錢用到了並非真正是窮人的身上,慈善事業就做歪了。別人也就不信任你,不再願意給你出錢了。慈善事業就告結束,做不下去了。
  其次,慈善事業的內部管理也是極其困難的。做企業,以贏利為目的。內部管理的考核就是一個單一指標:為企業的所有者賺錢。隻要賺到錢,不管員工的工資是高是低,都是合理的。賺大錢的企業經理每年拿幾百萬,上千萬,大家沒話說,都認為合理,隻要明年繼續賺大錢,誰也沒意見。可是慈善事業的經理應該如何定工資就成了難題。按照一般人設想,既然是做慈善,就應該有獻身精神,工資就該低一點。可是管理一個大的慈善機構一點也不比做企業容易,同樣需要最有能力的人。人才在市場上競爭,不出大價錢就請不到很強的高級管理者。可是問題馬上就來了:企業的管理者隻要能夠賺錢,大家對他不會有抱怨。但是對慈善機構而言拿什麽做標準?顯然不能拿賺錢做標準,那麽標準應該是什麽?如果拿了高工資,但是沒有賺錢的壓力,算不算公平?
  大的慈善機構手裏往往掌握著巨額捐贈資金,如果能幹的管理者能夠用這筆資金在市場上運作賺錢來幫助更多的貧困同胞,是不是被允許?該不該給獎勵?萬一運作失敗,要負什麽責任?這些問題對商業運作的企業而言回答很簡單。高利潤對應著高風險。隻要股東同意,賺錢賠錢都有人承擔。可是對已經成為公眾財產的慈善基金來說,賺錢皆大歡喜,賠了錢就無法交代。我國這樣的事已經發生過,至今也沒有統一的說法。
  社會上願意做好事的人並不少,但他們擔心自己出的錢能不能真正起到幫助窮人的作用。一旦發現自己出的錢被挪用,善款有漏損,甚至被貪汙,從善的積極性就會受到打擊。我們看到過一些報道,政府的扶貧款被用來買高級轎車,蓋豪華辦公樓,在高檔酒店請客吃飯,而對真正的貧困同胞缺乏同情心。如果是私人的慈善機構,就不會再有人給他捐款了。用錢不當是當前社會慈善事業最大的敵人。可是怎樣判斷用錢當不當?難道做慈善工作的人都應該穿破衣服,吃窩窩頭,坐淘汰車?這樣是不是對慈善工作最有利?怕也未必。這些在企業裏不成為問題的事,到了慈善機構裏都成為可以爭論的問題。要使善款不被誤用,發揮最大的效果,內部管理有效,能夠獲取社會的信任,源源不斷地有熱心人士捐款,這是極不容易的事。所以說,做好慈善事業比做企業更難。
  這裏要用一點最簡單的經濟學。市場是天然合理的一種製度安排。隻要大家遵守市場規則,有信息的自由流通和公平的競爭形成價格,雙方出於自利目的的交換是不需要監督的。而且賺錢就是為社會創造財富。慈善事業就不同,它既不是出於自利,又不能通過競爭形成價格,監督就在所難免。可是監督永遠有誰來監督監督者的問題。所以做好慈善事業非常不容易。
  基於上麵的分析,近來出現了一種新的慈善活動,叫社會責任投資。它是以慈善為目的的商業行為。本來慈善和商業是水火不相容的兩種活動。前者為了散財,後者為了聚財,這二者怎麽能夠結合呢?它的基本想法如下:既然商業活動能夠創造財富,是不是可以通過從事窮人所需要的商業來賺錢?一方麵讓窮人有機會通過商業賺錢,另一方麵這活動可以按照商業規則來進行,雙方都得到好處。這樣的事並不少,比如發放小額貸款。窮人往往有勞動力但是缺乏資本,勞動很難用於生產活動。他們很想問別人借錢搞生產,可是誰敢借錢給窮人?萬一還不起怎麽辦?所以這些有勞動力的農戶很難擺脫貧困。從事小額貸款就是把錢借給窮人,解放他們的生產力。最後不但把錢還了,還能夠支付利息,所以貸款成為商業活動,扶了貧,還賺了錢。再比如做農民的就業技術培訓。經過短期培訓讓農民能夠在城裏找到工作,每月掙的工資比務農高出四五倍。他們不但能夠償還技術培訓的費用,而且大大地提高了收入。技術培訓可以是商業活動,能夠賺錢,同時又扶了貧。
  類似的活動還很多。凡是能夠讓農民參與,而且能夠生產財富的活動都可當作社會責任投資來做。
  為了避免慈善事業的種種困境而把它做成商業,是社會責任投資產生的原因。因此,社會責任投資仍是在扶貧,但要經濟核算,要能夠賺錢,內部管理按照企業原則組織。投資人也能夠得到投資回報,但是不求利潤極大化,隻要有一點就可以,條件是必須造福於貧苦大眾。這種新的扶貧方式,也是一種投資方式,大大地激發了社會上願意做善事的人們的積極性。既做了善事,又獲得了利潤。所以資金來源非常充沛,成為一項有巨大前途的投資新模式。發達國家這種投資模式很快得到重視,迅速在擴大,社會責任投資資金開始向我國流動;我國也開始了解、學習、試探。這很可能改變我國多年來扶貧的管理方式,發展出全新的觀念、規章和精神。

本文發表於《新青年·權衡》2006年第四期。

作者:茅於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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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jerryus 回複 悄悄話 慈善組織的管理真的好難哦.....因為大家都是自願的,有時候就會各有各的看法,然後一不高興如果信念不夠就會走掉,所以在慈善組織裏照顧人的心很重要.....
苗青青 回複 悄悄話 滿望,

看你對慈善基金會的管理有很多思考,很欽佩!

給你介紹一位朋友,她叫張燁,美國亞洲基金會駐華代表。做過多年中國的慈善事業, 對中美的慈善組織都很有研究,對於在中國開展慈善事業很有經驗,很熟悉。但是中國的需求太多,運作得好的慈善組織太少。

我認識她多年,以前合作過。 她和你的理想誌向很相似, 應有很多可以互相交流的地方。

這裏是關於她的介紹,
http://finance.sina.com.cn/manage/cfrw/20051209/16592187107.shtml

這裏是亞洲基經會的基本情況
http://www.chinacsrmap.org/Org_Show.asp?CCMOrg_ID=950

你回北京若有時間和她談談應能了解不少情況。

另外, 我也對中國的慈善事業前途看好, 等俺們這許多人將來退休了, 閑著也白閑著, 到時候你可以組織一些退休的, 不要工資的人們去你的項目裏做誌願者,一定會有多人響應。

祝你好運!

酷寶寶 回複 悄悄話 “社會上願意做好事的人並不少,但他們擔心自己出的錢能不能真正起到幫助窮人的作用。一旦發現自己出的錢被挪用,善款有漏損,甚至被貪汙,從善的積極性就會受到打擊”。這話說到了根本上。想做好事的人,看到他們的好心用在了官員們的腐敗上,會斷了他們的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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