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化全麵崛起於北宋後期,明清時期達到鼎盛。作為一種極富特色的區域文化,它與
將我的博客複製一份至《海外博客》
由於數據量較大,請您耐心等待複製完成
複製
正文
花鼓燈
(2006-06-29 15:44:53)
下一個
花鼓燈流行於皖北潁上、鳳台、懷遠、淮南、蚌埠為中心的20多個縣市。約在清同治年間已經形成。民國時期逐步流傳。民國20年(1931),淮河兩岸水災之後獲得豐收,花鼓燈演出活動比較活躍,湧現出一批著名的藝人。如陳敬之、武佩選、鄭九如等。花鼓燈的角色分為兩大類,男角和女角。男角稱鼓架子,女角稱拉花(1953年改稱蘭花)。鼓架子又有大鼓架子、小鼓架子、傘把子、醜鼓等分別。花鼓燈由歌、舞、鑼鼓、小戲曲四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可以單獨表演。舞蹈有大場、小場、盤古等。大場是集體舞,男女各半,多者可達二十餘人。小場是二人或三人的抒情舞。盤古是技巧和武術相結合的表演形式。花鼓燈舞蹈動作豐富,已整理出的有500多種。唱歌統稱花鼓歌,有慢趕牛、淮調、衛調等10餘種。曲調優美而別具特色。打擊樂以鑼鼓為主,有小十番、大十番等。小戲多在最後演出,有《小貨郎》、《王小樓賣線》、《遊春》等,有固定的人物、唱腔和表演程式。1952年秋,蚌埠市東鄉鄉長馮國佩被請到中央戲劇學院傳授燈舞。 1953年安徽花鼓燈代表隊參加全國第一屆音樂舞蹈會演,引起轟動。此後,廣州、北京、西安、上海、南京等城市紛紛請人前往教學或派人來學習。從此花鼓燈走向全國,並且發展成歌舞劇。舞蹈成為許多專業團體的保留節目。安徽藝術學校、北京舞蹈學院都將花鼓燈列入民間舞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