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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我,就請你尊重我----關於引用,轉載與剽竊

(2009-12-22 17:20:15) 下一個

欣賞我,就請你尊重我----關於引用,轉載與剽竊

Henry Song

2009.12.22

 

 

我覺得,寫博客的人,都挺虛榮的.至少我是如此.

 

你想,寫了一些文字,拍了一些照片,如果隻是為了記錄一下自己的生活與感受,留給自己將來回顧之用的話,何不放在自己的私人日記本裏,一個人收藏著呢?既然放在博客這種公眾的地方,顯然應該是希望被別人看到的.而看到了,也是希望能給別人留下一點感受,得到別人的一點回響.就如我,每次發了一篇博文,上傳了一些照片,受到網友們一番誇獎,就飄飄然地很受用,於是就興致勃勃地繼續寫,滿腔熱情地背著相機繼續拍.其實說穿了,來我博客的各位網友,估計這一輩子我也許不會見到其中的一二,每個人都各有各的生活,活在和我很難相幹的世界裏,八竿子都打不著.可虛榮心這種東西,真是很賤,很纏人,但也很能讓人振奮,激發出一些活力,讓你堅持把一件事情做下去,並且想著越做越好.從這一點講,人擁有一定的虛榮心,並不是壞事,它能夠激勵人向上.畢竟每個人都願意聽到別人讚美,而為了得到讚美,自己就會多一些努力.

 

可是,假如虛榮心太過膨脹,超過了你自己本事的身高,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譬如網上,有一大批的博客,那些博主,不是用自己的筆寫自己的生活與感受,而是專門剽竊別人的博文, 署上自己的名字,放到自己的博客上,騙取不知情的人們來留言讚美.我覺得,這樣的人,一定是可憐而內心非常自卑的,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沒有本事去做自己希望做到的事情,卻又要想得到別人的欣賞來滿足自己的虛榮,於是隻能靠偷竊來裝扮自己的門麵.而這些人,一旦被人看穿,其實最終得到的,隻能是人們的鄙夷.

 

最近在新浪,看到一個自稱教授的人開的博客,博主年紀看上去老大不小的,人也應該是在美國,因為寫了一係列的旅美隨想,也發了一些自己所在城市的照片.可至少其中的一篇關於紅綠燈的隨想,被我發現不是他隨便想出來的,而是精心地把我的博文<<守規矩與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換了個標題之後全文抄襲.我在他的博文後留言道:這是我的博文,請注明我原文的出處與作者,或將文章刪除.過了兩天再去看,發現被刪除的不是那篇博文而是我的留言.連下麵留言評論的功能也被關閉了.再看那文章,果然不虧是教授出身,算是有點本事.文章做了一些修改,刪掉了我原文的一些內容,加了些不知道從哪裏弄來的故事,如果隻讀了前幾段的話,幾乎可以以假亂真地讓人以為,那確實是他自己的原創.可是再繼續讀下去,就發現到了後麵,我的原文仍一字不改,連標點符號都不變地,大段大段地被不予注明地引用,而文章的結尾,則更是我的原文的全文照搬了.看此人行徑如此無賴,想必應該不是偶犯,於是我便決意深究一下.將他博客上一些稍有可讀性的文章,到網上一查,發現居然都是全文或大段地從別人抄襲過來的,於是我幹脆分別在那些文章後麵留言道:這篇不是你的原創,是剽竊別人的.最後還在他的留言簿上問他:這麽大年紀的人了,做這種事,有意思嗎?過了幾天,再去看,我的留言又全被刪了,所有剽竊的文章還在,但下麵都關閉了留言評論功能.不過估計是對我的不斷騷擾不勝其煩,有點招架不住了,他終於把剽竊我的那篇隱掉了.而且我後來注意到,他發新的博文時,已經開始在後麵加上轉載二字,盡管沒有表明轉自何人何處,但總算有了進步.看來,我本著讓他能夠理解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給他上了點課,還是有點用的.

 

其實,說到博客,除了別人看完了,給你留言回複之外,最讓人覺得被欣賞,讓你的虛榮心鼓得象懷孕三個月的肚子似的,估計就是人家把你的博文拿去轉載了.你寫的東西不好,人家看都懶得看呢,更別提花時間,花精力把你的文章貼到自己的博客上,好讓更多的人讀到.盡管如今科技發達,轉載並不用費多少力氣,隻要會按幾下老鼠的功能就夠了,但畢竟人家還是花了心力去按了

 

可奇怪的是,既然你喜歡一個人的文章,你總該對寫文章的人有些起碼的尊敬與禮貌的吧?遺憾的是,這個基本的禮貌,網上的國人能夠遵守的少之又少.心裏欣賞一個人的文字,可行動上卻對這個人沒有絲毫的尊重,這不能不說是中國網民的一種很特別的現象.

 

我在最近的一篇博文中,就人生旅途中不同類型的人發了一段議論,沒幾天, 這段議論就在新浪另一個人的博文中全文出現了.這是我所知的,我的博文被引用得最快的一次.於是,我在那人的文後留言道,請你將文章中來自我博客中的文字刪除.也許此人的行為確實是無心之過,因為第二天再去看時,文章已經刪除了,改了全新的內容重新貼了上來,主題卻是發了一番牢騷,大意是,在網上看到欣賞的文字,喜歡拿過來貼到自己的博客上,這樣不僅可以就近欣賞,還可以重複並加強自己對該文字欣賞的感受,而如今卻被原文作者說不允許,讓自己臉上很難堪.並舉例某某人(想必應該是個名人吧,盡管我不知道,/她也沒有提供聯接資料)如何歡迎別人任意轉載他的文章等等,讓人對之肅染起敬,言下之意,似乎是我顯得多事小氣,我的行為非常不能令人苟同了.讀了之後,讓我覺得哭笑不得,畢竟人家表明是出於欣賞的目的.可是,顯然他/她不理解,欣賞是一回事,剽竊則是另一回事.沒有通知原作者,既不注明是引用,更不標明出處與作者,便將別人的文字大段地放在自己的文章之中,這是剽竊.欣賞也許可以成為剽竊的誘因,但剽竊絕對不能等同於欣賞,

 

這就好比,你到美術館看畫展,見到自己喜歡的畫,你很欣賞,覺得特有感觸與共鳴,但你總不至於徑直把它從牆上摘下,搬回到自家的客廳裏掛著,以便近距離帶著更為濃厚的感觸去欣賞吧?我相信,那個畫家如果知道你欣賞他的作品,一定會很開心的,就象我知道有人欣賞我的博客一樣.但如果你連聲招呼也不打,直接就將那畫從牆上取下,拿回自己家裏,我想,任何一個畫家都不會覺得得到了欣賞,而隻會覺得你盜了他的畫.當然,你在美術館明確允許拍照的前提下, 可以將那幅畫照了相拿回家去欣賞,但你切不可以拿了那照片向你的朋友們炫耀,聲稱那是你熬了一個通宵完成的新作,拍了照片作為存念.

 

當你將別人的文字放入你自己的文章之中,以示共鳴或是加以評論的時候,這叫引用;

當你將別人的文字單獨成篇地放到你的博客上,無論是否進行了編輯或刪節,這是轉載.

而無論引用還是轉載,你都應該注明出處與作者,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可當你把別人的文字放到你的博客上,無論是單獨成篇還是文中不加注明地引用,卻署上自己的名字的時候,那就是剽竊,與偷竊性質相同.

 

2007年的7月份,我寫了一篇<<對中國當今社會的一些觀感>>,被不知道什麽人更換標題為<<移居美國後再回頭看中國,我的真實經曆>>,發到了天涯論壇,一時間被四處轉載,熱鬧非凡.當朋友告訴我網上在為我的那篇文章打仗, 四處硝煙彌漫時,我還蒙在鼓裏,毫無所知呢.立即用那標題到GOOGLE上查了一下,發現居然有八十多萬轉載條目,單天涯論壇一處的轉載,就已經有十幾萬人次的閱讀與五千多條評論.讓我突然發覺,原來全世界居然有那麽多的中文論壇網頁,也深刻領教了網絡無遠弗界的威力.隻是這些轉載中,作者的署名五花八門,我的身份也被頻繁更換,一回兒是海外華僑,一回兒成了北大外教,但沒有看到任何一份轉載下麵,標明我博客原文的出處,更沒有看到Henry Song的名字,讓我頗感無奈.後來想想,八十多萬的轉載,假如每一個轉載平均至少被二十個人讀到,那就是一千六百萬人,而如果它能對其中百分之一的人造成一些正麵的影響,那就是十六萬人. 十六萬相對於十三億的人口,實在是微不足道,但如果他們能夠在自己的生活中,對自己的言行多一些注意,並影響到身邊的親友,也多少算是對中國社會風氣的改善,做了一些微薄的貢獻,就當是我被迫做了一次雷鋒,做好事不留名吧.當然,我知道,這樣的想法很阿Q,但不阿Q又能怎樣呢?總不至於我到每一個論壇,每一個轉載的博客那裏,去告訴他們,我是文章的作者,要求他們注明?何況中國的論壇與博客網站,大多必須注冊成為成員才能發表留言.中國人自古以來就喜歡蓋牆,從前蓋了道世界最長的牆---長城,傳至當今,每家每院都蓋,從住宅,學校,到工作單位,到處是牆, 界定疆域,劃分裏外, 甄別你我.到了網絡時代的網上也一樣,唯一不同的隻是,從有形變成了無形,而被擋在牆外的人,一向是沒有說話權力的.

 

幾個月前,我做了一個試驗.找了個空閑的時間,在新浪博客上搜了一下,找出了幾百個轉載我那篇文章的博客.於是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給其中二百多個近期轉載的博客留言道:謝謝你的轉載,我的原文在我的博客上,博主推薦的第一篇就是,請你標明我原文的出處與作者.幾個月過去了,給我回複並做了更正的,不到五人,按百分比不到2.5%.也就是說,超過97.5%的人,即便在向他們正式表明之後,依然對原作者不予理睬,盡管他們轉載此文,似乎說明了對該作者文章的喜歡或認同,但顯然他們對尊重文章作者本人這個概念,沒有絲毫的概念.

 

其實,這也不能全怪他們,因為中國的社會,曆來就缺乏對他人尊重的教育.中國人從小到大,在家裏,被要求尊重家長;在學校,被要求尊重老師;到了工作單位,被要求尊重領導.但沒有人要求,家長也應該尊重兒女,老師也應該尊重學生,領導也應該尊重員工.更沒有人告訴他們,人與人之間,應該存在著平等的尊重,而這種尊重,與你的性別種族家庭背景或身份地位無關,僅隻是因為你是人類的一員,我們都是生命形態做為人的同類,所以我們要相互尊重.於是,人們很快就認識到,這種尊重的真正內涵,其實就是向對你有權勢的人獻媚,因為對他們的尊重”,可以給你帶來好處,而對他們不尊重”,遲早會讓你倒黴.至於那些無法對你直接或簡接產生權勢影響的別人,就無關緊要了.這種教育培養出的人,骨子裏大都被種植了阿諛奉承向權勢低頭哈腰的種子,一有機會就會生根發芽,但絕對不會學到對別人的尊重. 因為,尊重,是一種沒有功力目的人人平等的情感,是文明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基本的要素.

 

尊重他人,意味著尊重別人的生命權利,包括他人不論是否身有殘疾或心有智障,都應該得到別人對他作為人所應有的尊嚴的維護,而不是對別人如此的缺陷取笑嘲弄;趙本山到美國來了一趟,東西兩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冷遇,覺得非常憤憤不平.因為他不明白,他的那些小品,是在拿殘疾人當做笑料,在美國社會,人們不覺得那是幽默,而覺得那是對別人的冷漠無情,對殘疾人士,缺少基本的作為人的尊重.

 

尊重他人, 意味著尊重別人的生存空間權利,譬如不可擅自闖入或剝奪別人的住宅;在懂得這種尊重的社會裏,不會出現所謂的釘子戶,為了捍衛自己的住宅而自焚;

 

尊重他人,也意味著尊重別人對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侵犯地擁有的權利.涉及到文字圖片方麵,就是,尊重原創作者的勞動,引用或轉載時應予以注明,而不是肆意剽竊.

 

我家老二,今年上小學五年級,最近剛寫了一篇報告.老師讓每個學生選一個州,寫一篇文章,對該州的地理位置,人口構成,經濟狀態,自然資源等等進行詳細介紹.寫這樣的一篇報告,需要查很多的資料.報告完成之後,必須附上一頁列表,按照標準格式,詳細注明文中所有的資料引自哪本書籍的第幾頁,或哪本雜誌中的哪篇文章.如果引自網絡的話,還要注明引用文章的網址.這種做法用意很簡單,一是對原作者表示尊重,杜絕抄襲剽竊,二是讀的人可以按照索引,隨時對原始文件進行查證,以確認你引述的資料沒有錯誤,也可以防範以訛傳訛.美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便被如此嚴格要求.而我在中國大陸,從小學到中學,到大學,直至研究生,從來沒有一堂課,一個老師,曾經對學生做過如此訓練!如今在中國,甚至連堂堂大學教授寫論文,剽竊他人的文章,都會以過度引用為說辭而得以脫身,中國的大學講台上,如果充斥的都是這樣的教授話,又如何能指望他們教育出來的學生,懂得對別人的文字與作者給予尊重呢?受到高等教育的國人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說了.

 

我不反對別人轉載或是引用我的文章,但我在博客首頁的公告欄裏,已經非常明確地設定了三條前提,

 

1)必須標明作者;

2)必須標明本博客原文聯結;

3)必須通知本人;

 

否則,我謝絕任何形式的轉載或引用.

 

當然,這樣的公告,其實就如家裏的大門,上的是行李箱用的小鎖,絕對是隻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我相信,願意做君子的人,肯定比想做小人的人要多.而我也隻能期望,所有來到我這裏的人,都能有一點君子風範.

 

對所有欣賞我的博客的人,我要說:我非常感謝你的欣賞.

對所有欣賞之餘,想要轉載我博文的人,我想說: 請注明我原文的出處,並給予我作為原文作者應有的尊重!

 

對於那些剽竊我博文的人,無論是做商業還是非商業用途,其實你知道,我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畢竟我寫博客隻是出於自娛自樂,甚至可以說是為了那麽一丁點的虛榮心,而不是要靠文字吃飯.我不可能一天到晚沒事老去查看是不是有人剽竊,更不可能無聊到跑去中國,為了這種事和你打官司.我所能做的,隻能是期待,總有一天, 你會良心發現,懂得對別人尊重.因為,我相信,,總是會有良心的,除非你始終並不覺得自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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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回複 悄悄話 講的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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