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父親去世以後,我母親的心情很長時間都像成都的氣候一樣,灰蒙蒙的。在我一個好朋友的建議下,我鼓勵她在電子郵件裏給我講述一些她年輕時的故事。一來是給她一些事情做;二來,回憶一些過去美好的時光也許能帶給她一些快樂。下麵這篇文章是其中的小故事之一,稍有改動。 在三十年後的今天看來,時事和曆史和每一個人的命運都是那樣的息息相關。正文第一人稱是我母親。
正文
1972年10月,我的第二個女兒出生了。我的兩個孩子都是在我老家生的。
在湖北,出嫁了的女兒回娘家坐月子是不合舊風俗的。幸好孩子姥姥不信那一套,姥爺也就沒特別反對。二女兒一出生,我媽就對我說:“能生女兒就能生兒子,下一個一定生兒子。”她是想安慰我,怕我因又生了個女兒會不高興。我的母親生了五個孩子,我是長女。從小到大,我父親對我都寵愛有加。可在我出生的那個晚上,一得知是個女孩,我父親就出去和人打麻將去了。我母親在生下我三天就開始洗衣做飯。
我們夫妻早就決定,不管男孩女孩隻要兩個。這次我回家生孩子,我丈夫卻未能請準假送我。我臨走時,我丈夫說,若生女兒就寫信告訴他,若生兒子就打個電報。我開玩笑說,你是不是重男輕女呀,他急忙否認,說隻是品種齊全,圖個新鮮而已。在女兒讀中學時,一次我把寫信或打電報的事當笑話講給女兒們聽,女兒們於是拿爸爸開玩笑,說他腦子裏有封建殘餘勢力,當爸爸的事後埋怨了我許多年。
56天的產假滿了,考慮到大女兒不到3歲,二女兒又剛出生,我們兩人都要上班,生活上確實有困難,便決定把大女兒留在姥姥家一斷時間,白天由同院的高奶奶幫著照顧。每月給高奶奶付十元錢。高奶奶年青時丈夫便去了台灣,幾十年來孤孤單單地一個人過日子,卻替他丈夫家背了個“地主成分”的 名譽。高奶奶對我女兒照顧得非常周到。孩子在姥姥家雖然過得很好,但隻過了一個多月時間還是把她接回到身邊來了。
一個周六的晚上,我弟弟來了封信。我正抱著二女兒與朋友聊天,她爸爸在看信, 看著看著,眼圈就發紅了,極力忍著沒讓眼淚掉下來。因為不想讓朋友查覺,我急忙把信接過來看。我弟弟在信中說“小麗在外麵與一個小朋友鬧了點小矛盾,就跑到家裏對著鏡框裏的照片說,‘爸爸,別的小朋友欺負我,你快來呀’等等。當舅舅的本來是為了說明這孩子挺聰明,會說話,可我兩人一夜未眠,最後決定不管多大困難也要讓孩子和我們在一起過。第二天一大早,我丈夫就乘最早一班汽車趕回去把女兒接來了。
女兒接回來了,實際問題自然就出現了。我丈夫單位分房是以女方為主,而我廠則是以男方為主,這樣我們兩邊都沒有分房資格。跑斷了腿說破了嘴也無濟於事。我們廠最後開恩,給了我一個 “母子間”, 實際上是半間房,它是一間房子從中用一堵牆隔開住兩家,裏麵隻能放一張床和一張書桌,再也放不下任何東西了。我們兩人所在的同屬“三線”單位 ,都建在山溝裏,所有的廠房設施都是沿山溝依山而建。而我們兩個單位中間又隔著一座山,孩子們的爸爸必須一大早就騎大半個鍾頭的自行車沿著山轉過去一路顛簸趕上八點鍾上斑,晚上再趕回來,不管刮風下雨還是下大雪,天天如此。而我呢,每天抱一個牽一個,還要帶著她們在幼兒園吃的用的東西,走過長長的山溝來到半山坡上的幼兒園,然後再一路小跑地趕去車間上班。到天氣不好的時候,就隻好先送一個或接一個,把另一個先放在鄰居家再跑第二趟。
我們也曾想過請一個老奶奶給我們幫幫忙,可是首先是沒地方住。其次是吃的問題。那時我們每月工資是42.5元,兩人加起來隻有80多元,每月還要給奶奶寄生活費,再要付保姆費就有點緊張了,更重要的是那時糧食定量,請了人就要買高價糧,想來想去這些具體問題都沒辦法解決,也隻好作罷了。我們也曾要求調到一個單位工作來解決這些困難,可那個年代夫妻兩地分居的很多,人事部門的原則是“先遠後近” ,慢慢排隊吧。而我們是隔著一座山的同一城市,可能連“隊” 也排不上。
直到1973年年底,當時部裏指定我丈夫單位向成都一所學校支援教師,我們主動要求前往,這樣我們全家來到了四川成都,才算真正有了自已的家。
住房困難、兩地分居、生活清苦,那個時代的人因此也養成艱苦奮鬥的作風。
好好珍惜今天的日子吧,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