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自香港北邊來,大談特談在中國“關係學”乃第一生產力,無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諸多領域,若沒有“關係學”的內容在裏麵,則無法真正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他說他雖然是從深圳來的,但偏偏喜歡稱自己是從香港北麵來的,主要是突出深圳與香港之間所發生的密切“關係”。沒有這種特殊的關係,就顯不出深圳的存在。
“關係學”的實質就是社會關係,主要是通過人與人之間交往而付諸實施的一種相互的緊密聯係。為什麽社會關係會替代“科技”而成為第一生產力呢?其實這主要是一種民間的合理說法,並不見得會得到高層公開的認可,但實際上民眾是大致了解的。比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就是這個道理。為什麽法製規章經常無法不折不扣地執行下去,甚至遭到抵製與強烈的破壞,主要也是這個道理。而我們經常提到的“人治”,其實質就是“關係學”或“潛規則”在發揮著十分必要的作用。
任何一個單位,誰掌握了用人權和財權,誰就擁有了真正的權力,成為真正的一把手。僅僅是名義上的第一把手,往往是徒有虛名的。真正的一把手有了用人權和財權,往往會把此看作自己手中的“私權”,在提拔人和分配財物時,竭力使“自己人”受益,而“自己人”也知曉事成“背後”是誰真正“使了勁”、“起了作用”。其結果是,一方麵讓對方莫忘自己的恩典,服從自己的權威;另一方麵,一把手還可以得到一定的心甘情願的回報。就這樣,所謂的“公權”,變成了自己進財謀利的“搖錢樹”,國家選拔的人才就成了自己的“家奴”。這一現象足以說明“關係”的重要、以及人們對“關係”的信賴和依附,把“關係”推在高於組織、法律和各種規定的層次上。有了“關係”就可以得到真正的權力和好處,沒有“關係”,充其量隻是一種形式上的棋子,或者是一種名義上擺設。
曆史上,這樣的例子可謂比比皆是。明朝嘉靖年間,徐階擔任類似首相職務的首輔,前首輔嚴嵩的日子就不好過了,因為嚴嵩之前的首輔、提拔徐階的夏言遭受過嚴嵩的殘酷政治報複,以汙蔑皇帝等罪名進行迫害,以首輔之職被處極刑。嚴嵩因為不屬於夏言的關係圈子,所以他們之間的鬥爭就很激烈。接著,隨著鬥爭推進,嚴嵩事發,削職為民,夏言提拔的人徐階就占了上風,為了報複嚴嵩對夏言的迫害,狠狠製裁了嚴嵩,嚴嵩兒子被處死,財產被充公,自己也餓死在寄食的地方。此後,到了萬曆年間,又翻開新的一頁。徐階提拔的張居正走上台前,他利用計謀將趕走徐階接任新首輔的高拱趕下台,甚至還設計陰謀要把高拱全家處死。冤冤相報,其實這都是他們為了維持各自關係和整體利益的需要。雖然徐階聲稱“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還公論”,其實這是一種宣傳,根本不可能做到。而張居正們也宣稱“仁、義、禮、智、信”,可是在殘酷的政治鬥爭中,在兩派政治利益的爭奪過程中,每一個人都不擇手段為維持自己的關係,打擊自己的政敵,權力欲望和政治野心使他們成為殘酷無情的政客。在萬曆年間,還有一個清官叫海瑞,其實他也是被關係網保護著的,當年他批評明世宗皇帝被定了死罪,可出乎意料的是沒有立即執行,後來世宗也病死了,海瑞得以釋放。據說提拔張居正的徐階首輔起了很大的作用。由此一件事情可以看出,“關係”遠比法律有效。
張居正還說過,“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有效。”所謂法律、法令、文件、會議傳達,無一不是紙張的堆積,如果上下級之間沒有提拔者與受益者的“關係”存在,這些“法律、法令、文件、會議傳達”隻能從一個衙門裏走出,又進入另外一個衙門,“旅行”結束就等於已經貫徹與執行。如果這種情況換成另外一種方式,隻要提拔者稍微有一點意思,下麵的受益者都會不折不扣地執行,“誰養的狗,就為誰效勞”,就是這個道理呀。(稿源:紅網)(作者:昝愛宗)
這篇真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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