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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了艾米的<不懂說將來後記>,才知道原本沒有什麽實質性利益衝突的網絡人也會有如此激烈的恩恩怨怨, 最要命的是, 居然可以進而演繹到現實生活來。
艾米是文學城的一個名寫手, 因為她 (至少是網絡上的她)的原則性強及不肯妥協得罪了些人, 更因有一個溫柔且英俊如J.D. ,同時也是文學城名寫手的老公而招來某些黃迷的擠兌。所以在文學城原創也好,在他們的博也好,不時會有人起這樣那樣的爭端。 本來,網上這些是是非非,我已覺得是不可思議,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居然懷孕了的艾米會因此在非網絡的世界裏,三次被人從後麵蓄意撞車。
他們找到了第三次撞車的肇事人,也有證人,可以Charge她的Hit and Run。Hit and Run本就是錯,何況還是蓄意的。 但,“最後女人的眼淚起了作用,我們同意不 PRESS CHARGE ,因為她馬上就要回國了,不想在美國吃官司,也不想搞得這麽不名譽地回去,她有孩子,她想在孩子心目中保持一個好媽媽的形像,她願意私了,等等。”(艾米的《關於撞車》)
看完《關於撞車》,很不痛快。除了蓄意撞車這事本身,就是這個女人的邏輯。N年前,有個父親,為了讓懷了他兒子的BB的女孩子give up,給的理由是,他兒子的媽媽身體不好,不能夠接受這個事實。隻要那個BB不在了,那這個已經發生的事實就不再是事實了;事情私了了,那撞車的事就沒發生過,她就還是個好媽媽了 - 這就是他們的邏輯。
什麽狗屁邏輯。咋就有人這麽理所當然的認為人是可以不為自己的行為不端而負責的呢?
更狗屁的是,它還就是行的通。當初,痛恨這種邏輯的女孩因為善良而違心地接受這種邏輯。不知以艾米的性格,她是不是也是因為太NICE才不得以而為之的。
不能釋懷的是,這是不是事實上成了對這種邏輯的變相支持,至少是默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