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黃北顧

都是文人比都是文盲更有意思。但做文人不能一路凱歌,更不能是利維迎。若做至禍亂五常,就離流氓不遠了,還不如文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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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痛(七)

(2006-09-29 05:28:45) 下一個
        17日起至23日,《北京市信訪條例(修訂草案)》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上公示,並征求市民意見。據《北京青年報》消息,草案規定,國家機關信訪工作人員如泄露信訪人姓名或其他可能對信訪人權益造成損害的內容,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一則消息對於信訪者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作為信訪者或者舉報者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舉報、信訪之後自己的生命和家庭安全得不到保障,這有許多鮮血淋漓的例子,前一段時間李文娟舉報被報複、龔遠明“因舉報被砍,生命垂危”的消息都曾引起輿論的一片嘩然。

        因為舉報,我們有時可以將不法分子送進牢獄,甚至把他們送上斷頭台,所以,不法分子的報複必定是瘋狂的。但令人感到沮喪的是,現有的舉報人保護製度卻缺乏有效措施,把舉報者置身於安全的地帶,有的不法分子可以零風險得到信訪者的詳細資料,有的信訪者資料甚至是按照所謂的“正常程序”轉交到被舉報者手中。“龔遠明們”猶如一隻隻柔弱的羊羔,在依照有關規定“實名舉報”了虎狼的罪惡之後,卻被孤零零地置於虎狼的眼前,其恐懼心情和可能的結果可想而知。從李文娟到龔遠明,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僅僅找到凶手或者找到凶手背後的主使者都不是我們所要的“勝利”。因為李文娟不會再舉報了,相信龔遠明醒來之後也不會了(他還處於深度昏迷,也許會留下終生殘廢),在確認自己身邊沒有安全製度保護之後,任何理性的公民也不會以自己的生命作無謂的犧牲,以博取“反腐勇士”的虛名。

        反腐專家告訴公眾,現在進入一個腐敗官員審判期,但顯然腐敗官員被審判不會是自動發生的,需要公眾的積極舉報和各種正義力量的參與。如果在這樣一個反腐敗的關鍵時刻,眾多的正義舉報者遭受到凶殘的報複,乃至於以失去生命為代價,顯然是對社會正義的嘲弄。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市《信訪條例(草案)》明確規定了信訪人的權利,信訪人可向辦理機關查詢與其有關的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及結果,可要求“對姓名以及涉及個人隱私的事項予以保密,一旦泄密將追究刑事責任。”這就好像在信訪者的四周樹立了一道隱秘安全的圍欄,讓他們能夠免於恐懼,如果真正做到這一點,正是善莫大焉。

        當然在製度的細節上還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地方,例如避免泄密的具體程序是什麽,以及信息泄密之後如何收集泄密者的犯罪證據,對泄密者按照什麽法律處以怎樣的刑罰等等,還需要製度製定者加以權衡,但隻要“以保護信訪者為本,維護社會正義”的理念得以貫徹,相信最後出台的條例都將是對弱者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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