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們國營外貿公司走下坡路的時候,省裏成立了集團公司。從成立後的實踐看,各公司的情況確實有了變化。首先是多了一層管理環節,辦事的效率慢了些。第二是與外經貿廳的責權劃分成了問題,扯皮的事情多了一些。第三,各公司比較熱門的業務被集團分去了不少,我們的收入減少了。幾年後,我們每月拿三百塊錢,集團的人每月開百分之百的工資。最後,他們提出改革方案,讓我們減員增效,於是我們就下崗了。
我們集團老總是個很和善的人,文縐縐的,十分平易近人。有一年我想給老婆調動工作,努力了半年,也與老總走動了半年。老總很有特點,不管你送他什麽東西,包括十全大補丸之類的藥品,他都從不拒絕,也不挑剔,從不會讓你下不來台。隻是不輕率答應給你辦事,但每次去過他家後,都會覺得事情很有希望。
最終事情沒有結果。我們公司垮台了,本人下崗了。我老婆還在學校好好呆著,繼續做她那份如今令許多人羨慕的教師工作。
想來真得感謝這位老總,要不是他這麽堅持原則,不拿原則做交易,我老婆恐怕也和我一樣失業下崗了。
東西真沒白送。我覺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