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702)
2008 (322)
上個星期某一天在娛樂中心跟人打架,晚上接他的時候,中心的頭頭專門跟我解釋了事情的經過和結果:他先踢人,結果反被人按在牆上揍了一拳,哭啦。
該吧。雖然他是吃了虧,可第一他不應該先動手打人,再者那孩子比他大,自己找打。
回家以後媽媽先批評教育半天,爸爸回來自然也少不了要再嘮叨嘮叨。飯桌上,小馬倔著還跟爸爸頂嘴,結果是小馬掀了盤子,爸爸也動了手,打PG手都打痛了。
這個星期二,小馬拿回算術練習本簽字,好家夥,沒一頁是全對的,淨錯,沒一頁是幹淨整齊的,都是亂七八糟的。
自然那個晚上小馬過得很悲慘:媽媽把遊戲給減免了,等爸爸回來吃了飯,跟著爸爸一題一題地改, 直到睡覺。
不過這天小馬還算識實務,老老實實的,苦著臉,叫幹嘛就幹嘛,不叫幹嘛就不幹嘛。
可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小馬學習馬馬虎虎不認真,是我們知道的問題,經常就得敲打敲打著點。比方說,老師點了的題,他根本就沒做,有時回答問題,一句話寫了一半就沒下文。一次問題是你叫什麽名字,他寫了“我叫”就完了,這總不能說難了不會吧。態度,態度,是根本的問題。
其實我天天提醒囑咐他,可不大管用,總得狠勁製製他才好幾天。可惜那些作業們平常我們也見不著,好多天才簽一回字,感覺就是好一次賴一次,周而複始。
每每這時我跟LG就互相在對方身上找根源,可都不記得自己小時候這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