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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接觸了達芬奇的《蒙娜麗莎》以後,我才從以為女人之美隻在臉蛋的井底觀念中走了出來。現在,眾所周知,女人之美,除了臉蛋外,還在身體其他部位;除了許多特別部位外,還特別在那雙手上。
蒙娜麗莎的手,怎麽會那麽美、那麽美啊!它們和她的美項、美胸和整個優雅體態相配合,相映照,天衣無縫,天作之藝。
超級的美,卻是真實的。現實中我就見過很美很美的女人的手:修長,細膩,柔潤。
作為女人,我注意自己手的曆史並不長。其實說來,五歲那年起我就開始在意並喜歡上自己的手。可那時候是孩子,不是女人;是女孩心態,不是女人情結。記得我常站在老家屋頂,對著玻璃窗舞動自己的雙臂,觀賞那雙小手的可愛質感和姿態。
過了五歲,我似乎就再也沒有注意過自己的手了。甚至到上了大學,青蔥年歲也一樣對自己的手心手背視而惘然。等到從蒙娜麗莎之手的驚豔驚柔驚美中緩過神來時,自己的手已經不堪多看了。
女人身上處處美景,各具洞天。從頭型到臉蛋及臉龐上的每個組件,從脖子胸肩到柔掌秀指,美腿以降更不必細言。每個細節及整體景觀全然和諧美麗的女人,實在是天之驕女。
幸福有很多種。就女人本性來說,美麗本身就是女人的幸福。隻可惜,這個幸福特別短暫,特別脆弱,也因此,特別膚淺。依依回眸,自己的那點女人的幸福大致都已經留在故鄉那蘆花似火的池塘裏。
可哪個女人,從她與時間具來的條件反射中,不愛美,不眷戀那和美麗藕斷絲連的幸福?如今,尷尬自己,除了…… 腳丫吧 …… 還可謂可愛外,其他的,簡直是可憎了。幸福隻能,幸福必須來個革命。於是就有了《那個叫我丫頭的,是我的男人》中的那幾句:
我就是一個女人, 我不強悍, 我不算很聰明很有智慧, 我不算很漂亮, 我甚至也不算很性感。我就是一個普通的女人, 我的力量和魅力在於上天賜給我的一切自然屬性: 溫順, 善良, 純真, 堅忍, 柔弱和我的一切需求和喜好……
不情願革命,那就隻能改良。女人身上的景點,因了改良的追尋,演變為處處商機。從頭上的每一根頭發,到腳趾甲的每道紋路。上天賜予的自然美在公然讓位給人工製作。惟有一樣美,不能被改良,也是人工製作無法取代的,那就是 “上天賜予的一切自然屬性: 溫順, 善良, 純真, 堅忍, 柔弱和我的一切需求和喜好……”這屬性超越瞬間美景,伴隨一個女人的朝陽和晚霞,和女人甚至天幹地支一樣永恒。
蒙娜麗莎那雙絕美、永恒、幸福的手,幸福得那麽遙遠渺茫,和那個平麵畫板一般幾近抽象;而女人的自然屬性,她的幸福卻是那麽具體、親切,淳厚、坦然。要知道,這幸福,其實本來,也在女人與時間具來的條件反射裏 ……
(刊登於中國藝術批評網站)
是不是胖胖, 尖尖的手美啊?
不小心看看自己的手, 好像和圖中蒙娜麗莎的手一樣, 怪不得總是被人猛誇, 臭美, 臭美 :)))。
謝謝朋友評論鼓勵!問候貝卡!
謝謝欣賞,問候偶本多情!
杜姐最後那一句很有哲理哦。謝謝美言,問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