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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漠孤煙: 世間, 天堂及其他

(2007-01-11 07:43:2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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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朋友說: “佛說四大皆空,因此,皈依佛教的人拋棄自己的心靈,不在意人間的親友之情那是肯定的了。問題是虔誠地加入基督教的人是否也會做同樣的事。前幾天讀你的遊記,其中提到去賭場玩之前先查一下那本書沒禁止這樣的事才敢做。對於小賭怡情這樣的事都要聽命於那本書的指令,其它的事更可以想象了。這是否意味著,一個人皈依基督教之後就要完全摒棄自己的喜怒哀樂之情?真那樣的話,不是違反人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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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謝謝你的信任; 你輕輕幾問, 讓我著實想了很多.

--- 關於人間親情 ---

雖然基督教和佛教之間好象有許多的不同, 我一直, 並且越來越覺得, 其實兩者在塵世/天國 (極樂世界)之間的取舍上有很相似的地方.
 
基督教耶酥的教導是愛神愛人. 而愛神是更重要的: “你要全心, 全性, 全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 22:37) 耶酥說: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不配做屬我的;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做屬我的;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 也不配作屬我的.
顧惜自己生命的, 必要喪掉生命; 但為我犧牲生命的, 必要得著生命.
(馬太福音 10:37:39)

神是屬天國範疇的, 關於天國耶酥說:

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 如果我的國屬於這世界, 我的臣仆就要作戰, 使我不至被交給猶太人.
(約翰福音 18:36) (這是被捕後耶酥對羅馬總督彼拉多說的)

又說有錢的人難進天國 (我理解大概因為塵世的羈絆太大) (馬太福音 19:23)

在新約中, 耶酥多次講到了永生.  比如耶酥說: “我就是複活和生命; 信我的人, 雖然死了, 也要活著.  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 必定永遠不死. (約翰福音 11:25-26)

又說: “使人活的是靈, 肉體是無濟於事.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是靈, 是生命.” (約翰福音 6:63)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 就永遠不渴. 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麵成為湧流的泉源, 直湧到永生.” (約翰福音 4:14)

宗教信仰,  必定要把人的目光從現時現世, 引向天國和永恒;  必定要將人的注意力從對地的眷戀移到對天的向往.   為了天國永生, 犧牲現世的身體也在所不惜:  “ 如果有人使一個信我的小弟兄犯罪, 倒不如在他的頸項上拴一塊大磨石投在海裏. 如果你的一隻手使你犯罪, 就把它砍下來. 你的身體殘廢進永生, 總比有兩隻手下到獄, 進入那不滅的火裏要好得多…..”   (馬可福音 9: 42-43) 

其實不光宗教, 咱們的老祖宗孔子不也有 “殺身以成仁” 的說法嗎? 

還記得我上次引給你的那段聖經嗎? “ … 虛空的虛空, 一切都是虛空….”  (傳道書:1) 記得你不是很同意. 

盡管如此,  基督教還是有它獨特的地方. 假如我的神全然叫我離地而去, 我也許至今仍然會徘徊於教外.  因為它不MAKE SENSE TO ME (信, 不是盲目的信), 教門之內, 對我就會顯得陰森了些. 
 
聖經創世記開宗明義就說, 神創造了天地萬物, 又創造了人; 不是簡單的創造人, 是按著神自己的式樣創造的人; 造了人不是讓他們無所事事, 而是讓他們管理地上萬物. 還有, 這地上萬事萬物, 不是憑空而造, 這世界是借著耶酥而造.
所以, 這物質世界, 對我來講, 是溫馨美好的. 

聖經裏神的教誨, 是靈物並行的, 尤其是在舊約. 具體經文我就先不引了 (分析起來又是一大篇).  我的理解,  知子莫如父,  就象經上說的, 神知道我們來自塵土, 知道我們的物質局限.
值得一提的還有舊約裏的雅歌, 這一章裏全是愛情詩歌, 全是人間情愛, 有一點點象我們中國上古時期詩經裏的 “風”.  相比之下, 雅歌要赤裸裸的多了 : )

就是到了新約, 耶酥在講到不要為物質 (身體的, 生命的) 的東西憂愁時說: “你們要先求他 (神) 的國他的義, 這一切 (指物質的東西) 都必加給你們. “ (馬太福音 6:33)

另外, 雖然耶酥平時對自己的母親顯示出一種很超然的平淡, 受刑之時, 他還是將自己的母親鄭重交托給了門徒, 也可以說是他在人世最好的朋友約翰, 就是約翰福音的作者.

最偉大的, 是耶酥教我們所做的祈禱: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成就在地上, 如同在天上一樣. 我們每天所需的食物, 求你今天賜給我們,…….(馬太福音 6:9-13)

我的理解, 這禱告的偉大處在於: 一, 不是要滅了這地, 而是, 怎麽講, 簡單的講, 就是將天堂的好降落人間; 二: 天堂和人間, 在信仰裏, 有著難分難離的和奇妙無比的聯係. 三……四 …...這禱告,  一直鼓勵著我,  成為這個天地之間的偉大 PROCESS 中的一個小顆粒, 一滴小水珠, 甚至, 一朵小花 ……很幸福的, 這感覺.

人是生活在相對之中的,  相對王國是地上的人永遠無法超過的恢恢法網 (秦始皇的永生不死尋求注定是徒勞的).  能超出這相對王國而存在的隻有神自己.  在神的層麵上, 靈和物, 天堂和世間也許根本就是一回事, 或者根本就…..而在人的宗教信仰裏,  靈和物, 離開了一方, 另一方也就自行消失;  天堂和世間, 也是如此.  所以, 親友之情, 我個人是一定在意的.  人生世上, 不在意親友之情, 人做啥呢?  這就是我信仰中的把握.  我認為是對的, 就那樣去實踐. 如此而已.

---- 關於聖經 ---

我前一陣寫的 “跨過信仰的門坎” 係列, 幾乎都是講聖經的. 聖經可不是一般的書, 它是天書, 就是神的話, 神對人的啟示.  我認為, 聖經既包含了愛, 也包含了威懾力. 它是基督信仰的一切. 沒有聖經, 就沒有基督信仰.  遵從聖經的教誨那是基督徒應該要做的. 我有一個同事, 她的 “丈夫” 犯了重罪, 被美國政府驅逐出境.  她在這件事上表現出了一個基督徒的基本功:
1. 不抱怨,
2. 花了許多功夫從聖經裏找離婚的根據, 但是她還是覺得根據不足, 至今沒有離.
3. 再婚幾乎就是完全不被許可的. 盡管教會裏的人, 親朋好友都勸過她, 她就這麽獨身過來了. 
她的考慮之一是耶酥說的: “我告訴你們, 凡休妻的, 如果不是因她不貞, 就是促使她犯奸淫; 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 也就是犯奸淫了.” (馬太福音 5:32)

當然, 問題就在這裏, 同樣是信者, 有的人覺得某些情形下離婚再婚並不構成違背聖經. 這方麵我沒有研究, 不敢妄論, 我隻是舉例說明聖經對基督徒是個什麽份量.

先寫這麽多吧 (已經超篇幅了). 下次有機會, 再寫人性.  我自己所知非常有限,  信仰實踐方麵也是跌跌撞撞, 信仰這東西, 有點眾說紛紜, 莫衷一是的意思 (悲夫!); 這裏也隻是簡單說說個人見解, 不合適的你提出來,  聽聽你的, 咱們再討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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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9)
評論
虔謙 回複 悄悄話 謝謝諸葛不亮。 讀了你和罷了的留言,我一直在想怎麽回。 我同意你說的,總有一些事情是我們不知道的或者/和無法知道的。 當我對聖經有不理解的地方時, 我常常就這麽想。

我了解對死亡的思考和宗教/哲學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 但是這種聯係並不能證明信仰是不真實的。

信仰,從本質上講就是信那看不見的東西;信那無法證明的東西。 雖然無法證明,但是幾年來的經曆讓我越來越感受到和堅信神的存在,我幾乎每天都和他說話。還有一樣摸的著的,就是聖經。

班上寫不出更多來,先寫這麽點, 回敘。
再謝! 祝好!
諸葛不亮 回複 悄悄話 總有一些事情人類永遠無法知道。因為人類是3維加時間(一維)的動物。人類能夠和生活在2維世界的螞蟻溝通嗎,不能。大多數的螞蟻可以否認人類的存在,因為它們沒看到,也無法看到。也許隻有那些敢於探索外維,相信看不到的東西也有可能存在,並且對此抱有信仰的螞蟻,才會相信除了螞蟻的世界,外麵一定還有它們無法知道的世界。
當然也有下賭注的螞蟻。下賭注的,一般不是真有信仰和真信,依然是螞蟻貪生怕死的劣性。


虔謙 回複 悄悄話 罷了, 我已經跑你那兒去喊打倒了哈 : ) 你這麽豐富的信息, 俺得好好消化, 細細研究. 你等著哈, 俺過幾天還有個有關生死的貼. 到時興許能給您個挨邊的回應. 現在先做沉默狀.
謝謝並祝好!
罷了 回複 悄悄話 對別人的信仰,我滿懷尊敬,但我自己卻沒有一個固定的信仰。要說有信仰,那便是自我信仰,我隻相信自己的直覺,自己的判斷,自己的良知。

我一直認為,我是一個純粹偶然的產物,大自然產生我的概率幾乎等於零。如果我的父母沒有結合(這是偶然的),或者結合了,未在那個特定的時刻作愛(這也是偶然的),或者作愛了,我父親釋放的成億個精子中不是那個特定的精子使我母親受孕(這更是偶然的),就不會有我。如果我父母各自的父母不是如此這般,就不會有我的父母,也就不會有我。這樣一直可以推到我最早的老祖宗,在不計其數的偶然中,隻要其中之一改變,我就壓根兒不會誕生。 然而,有生必有死,死後去哪裏我不知道,我知道每一個人必須接受我之必死的事實。

因此,我也會像金聖歎一樣責問天地:“既已生我,便應永在;脫不能爾,便應勿生。如之何本無有我……無端而忽然生我;無端而忽然生者,又正是我;無端而忽然生一正是之我,又不容之少住……”

我知道我的出生純屬偶然,但是,既已出生,我就不再能想象我將不存在。我甚至不能想象我會不出生,一個絕對沒有我存在過的宇宙是超乎我的想象力的。我不能承認我隻是永恒流變中一個可有可無旋生旋滅的泡影,要是這樣,我恐怕是沒有勇氣活下去的。

我相信許多人和我有著相同的感受,於是,人們不再勸說自己接受死亡,而是努力使自己相信某種不朽。正是為了自救和救世,不肯接受死亡的靈魂才走向了宗教和藝術。

什麽叫信仰?按照烏納穆諾的話來說,“信仰就是願意信仰;信仰上帝就是希望真有一個上帝。”這句話點破了一切宗教信仰的實質。

既然人第一不能否認肉體死亡的事實,第二不能接受死亡,剩下的唯一出路是為自己編織出一個靈魂不死的夢幻,這個夢幻就叫做信仰。借此夢幻,人便能像賀拉斯那樣對自己說:“我不會完全死亡!”人需要這個夢幻,因為如惠特曼所雲:“沒有它,整個世界才是一個夢幻。”

誕生和死亡是自然的兩大神秘。我們永遠不可能真正知道,我們從何處來,到何處去。我們無法理解虛無,不能思議不存在。這就使得我們不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編織夢幻。誰知道呢,說不定事情如我們所幻想的,冥冥中真有一個亡靈繼續生存的世界,隻是因為陰陽隔絕,我們不可感知它罷了。當柏拉圖提出靈魂不死說時,他就如此鼓勵自己:“榮耀屬於那值得冒險一試的事物!”帕斯卡爾則直截了當地把關於上帝是否存在的爭論形容為一場賭博,理智無法決定,唯憑抉擇。賭注下在上帝存在這一麵,賭贏了就贏得了一切,賭輸了卻一無所失。反正這是唯一的希望所在,寧可信其有,總比絕望好些。
虔謙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小艾. 看到你很高興.我當時是寫的滿認真的 :)
艾麗思筆記 回複 悄悄話 QQ,我仔細讀過了,感謝分享你的思考心得:)

周末終於來了,大家都好好休息啦,祝這裏的朋友周末愉快!
虔謙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大漠。我舉那個例子隻是想說明聖經對於基督徒的指南作用,並非想TOUCH 婚姻問題。我也理解你說的有道理。海壇剛好有個姐妹領了這方麵的查經,回頭我把它轉過來。 基本上我了解,對於離婚聖經的規定是非常嚴格的,沒有泛泛的感情好不好這一條。我相信神那樣規定是有原因的,是為了人好。
這些太嚴肅了。回頭貼個好笑的來十年少:)
LevelII 回複 悄悄話 哇,這麽長,真是超篇幅了。關於第一部分,你寫道:“親友之情, 我個人是一定在意的. 人生世上, 不在意親友之情, 人做啥呢? 這就是我信仰中的把握. 我認為是對的, 就那樣去實踐. 如此而已。”這就回答了我的問題。關於第二部分:那個例子似乎說明盲目相信聖經可能並非什麽好事,她是不是離婚應該看她和他之間有沒有感情。聖經是怎樣界定婚姻基礎的呢?如果一個女的貞潔,但男的已經不喜歡,就不可以離婚?沒有感情的人呆在一起是受罪,這一點太落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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