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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眉粉腮、日曆牌式的旗袍美女,周璿阮玲玉幾乎構成了對民國女子的所有想象。然而隨著《合肥四姊妹》、《林徽因傳》,再到《小團圓》的熱賣,讀者逐漸走進了另一群民國知識女性的世界。她們著書立說、才華橫溢、不讓須眉,她們有著高貴的教養和顯赫的家世。張愛玲說生活是一襲華美的袍子。的確,在這些圍繞民國知識女性所展開的作品中,“衣著打扮”亦是通向密境的一扇窗,其中透露出的不僅是不可追還的往昔風華,更是不摧的雍容氣度。
曾有位喜歡旗袍的女友反複參讀《小團圓》,隻為心儀其中一款衣料,“象牙色薄綢印著黑鳳凰,夾雜著暗紫羽毛”。那奶白色與黑紫色柔和地調配出雅致的調子,襯托著所有關於民國女子悠揚舒緩的想象。或有《花樣年華》、《色,戒》美輪美奐的旗袍影像在先,但那樣的摹古終究不比筆墨中的舊時氛圍,那樣細膩持久地滌蕩人心。
感謝張愛玲在《小團圓》對自己近乎嚴苛的忠誠,我們在《對照記》中才能確認這件華服的真身。卻是洋裝的裁剪,衣袖與下擺處是被麵愛用的鳳凰款式——這原是用祖母的古董被麵做成的。
張愛玲喜愛奇裝異服是出了名了的,喜歡旗袍卻把它做得與眾不同。張子靜在《懷念我的姊姊張愛玲》中寫道:“她穿一件矮領子的布旗袍,大紅顏色的底子,上麵一朵朵的藍色和白色的大花,旗袍兩邊都沒有紐扣,穿的時候要像穿汗衫一樣鑽進去。”而胡蘭成的侄女青芸亦說:“她人不漂亮,鞋子是半隻黑半隻黃,喜歡穿古朝衣裳,總歸跟人家兩樣子”。
盡管張愛玲素知“中國人不太讚成太觸目的女子”,《更衣記》中她寫那些前朝的女子,“削肩,細腰,平胸,薄而小的標準美女在這一層層衣衫的重壓下失蹤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過是一個衣架子罷了”。於是她要別樣打扮,用大紅、蔥綠、檸檬黃、士林藍、玫瑰紅的廣東土布(寧叫人笑“鄉下小孩子”),“自己設計服裝,表現出她驚世駭俗的勇氣”(柯靈語),用震動的色彩和特異的款式來抗拒,女性身份低壓壓而來的謙卑與平庸。
張愛玲說:“衣服是一種言語,隨身帶著一種袖珍戲劇——貼身的環境,那就是衣服,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裏。”張愛玲是用鮮亮、明媚的色彩來打消內心中那個從小就謙卑、晦暗、不快樂的自己。奇裝異服便是她給自己所砌造的新天地,在這個人人都要側目的世界裏,住著一個不被時局、家庭、自卑、貧困和流俗所束縛的張愛玲,真正能夠徜徉於美、創造與幸福之中。
一般來說,人人皆知服飾以其華貴爭奪眼球,然而有時人們的追捧卻也並不以富貴為上。林徽因與陸小曼即是一例。在半個世紀後,陸小曼在後生讀者們的民心爭奪戰中,似乎總輸了林徽因一截。照片中狐皮圍脖的富貴效應似乎敵不過林徽因簡簡單單的一件棉布旗袍。
從《林徽因傳》中所收錄的照片看來,林的服裝大多中規中矩,裁剪合身,並不以誇張示人。這位安嫻的大家閨秀,或許對於自己的身份認同遠不及張愛玲般抵觸掙紮。惟有林徽因與梁思成在加拿大完婚時的一襲旗袍頗為亮目,係林親手設計。尤其是頭飾的款式,如冠冕一般充滿了民族情調,中間綴以纓絡,兩邊則是長長的披紗,甜美別致。
然而,二十多年後,正是這個“如小仙子般”甜美的林徽因,為了北京城古建築的命運,直斥主張拆遷的北京市副市長吳晗:“你們拆去的是有著八百年曆史的真古董……將來,你們遲早會後悔,那個時候你們要蓋的就是假古董!”當時的林徽因肺病已經幾乎說不出話。或許用《林徽因傳》的作者張清平的話來說,婚服的設計“也許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民族樣式’的第一次嚐試”。然而,我們又依稀可從中窺見命運從甜美向嚴酷的過渡中,某種綿延遒勁、一以貫之的主見與精神。因著這股勁,日漸虛弱的林徽因和日漸堅強的林徽因,就這樣奇妙地立在了民族建築的曆史舞台上。
或許,在風氣漸開的民國時代,服裝乃是一個女子確立自己身份的第一種方式,是將自我意識展現給外界的第一種表達。她們通過服裝固執地確認著自己的身份。蕭紅與端木蕻良結婚時,穿著一件“紅紗底金絨花的旗袍,配了一件黑紡綢襯裙,在開衩處還鑲著花邊”。巨大的色差竟一如魯迅對她小說的評價,充溢了“北方人民對於生的堅強,對於死的掙紮”。另有陳丹燕筆下的戴西(《上海的金枝玉葉》),這位浸淫了西方教育的富家小姐,選擇終身穿著中式的衣服,保持中國發髻。或許是出於愛的公正與自尊,讓她懂得自己獨特的東方身份和與之伴隨的美。
陳丹青曾說“人的性情往往比才氣還要近藝術”。無論是穿著香港土布便“森森然快樂非凡”的張愛玲,還是林徽因身著旗袍猶在屋頂攀爬考察的瘦弱倩影,服飾記載著她們的甜蜜與苦難,輝煌與顛沛,搏擊與抗爭。或許,與此相比,如今的旗袍熱不過是在“織錦夾袍”、“香雲紗”等美好的文字拚合中所刻意複原的古韻,終究隻是一個悠揚的概念,透著幽暗而靡靡的氛圍,妄圖窺探那貴族家庭的輝煌熱鬧。隻是這煊赫背後的浮沉顛沛、慷慨氣魄,都已化作了陽光下的一縷煙塵,不足為人稱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