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王大騏
2011年6月7日,史蒂夫 喬布斯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裏,那是一次蘋果公司所在城市庫比蒂諾的聽證會,當地幾個議員想了解喬布斯對於未來蘋果新總部的構想。
喬布斯的出場照例引起現場的一片歡呼,在場的每個人甚至包括議員都成了喬布斯的粉絲,他們似乎都完全忽略了他的身體狀況。在介紹可容納最多達1.3萬人的類似UFO的新總部之時,病入膏肓的喬布斯舉手投足間,依然表現出令人震驚的力量。他如一隻螳螂般瘦削,卻也像一隻螳螂般昂首闊步,盡管羸弱,但當他回答議員們的問題時,依然帶有極強的壓迫性,一遍遍地高聲宣告:新總部將成為未來建築係學生們頂禮膜拜的地方。
接受胰腺癌手術一年後,他為斯坦福大學畢業生做畢業演講,認為自己已“完全康複”,並希望再活“幾個十年”。與此同時,他像談論一件蘋果最新產品般談論著死亡,認為死亡“極有可能是生活中最傑出的一項發明”。“我每天早晨對著鏡子自問,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後一天,我是否會繼續做我原本打算做的事?”——喬布斯自稱,從17歲開始,他就一直在這樣問自己。
精神原點
17歲時,喬布斯正在裏德大學讀第一個學期。當時,那裏是作家肯 凱西(Ken Kesey)、詩人艾倫 金斯堡(Allen Ginsberg)和嬉皮士的精神導師蒂莫西 利裏(Timothy Leary,他開出了“審視內心,關注社會,退出世俗”的藥方)之類人物固定的歇腳點,他們輪番登場,在這裏發表演說。
在裏德,1960年代末狂飆突進的政治激進主義漸漸緩和,變成了精神激進主義。那時候的美國大學生跟中國80年代的大學生幾乎在思考著同樣的問題,他們對純哲學和不可知、無答案的問題興趣濃厚,比如生命的意義和存在的真理:我們是誰?我們為何而生?我們所做為何?人的生命有何真正價值?他們在思考著如何建立起烏托邦,並能感覺到開啟一個全新世界的鑰匙已然在握。他們還大談佛教和印度教中的“業”和遠遊,他們在精神上離經叛道,在生活中身體力行,紛紛拿飲食和毒品作實驗。
喬布斯是其中最為活躍的一員。傑克 達德曼(Jack Dudman)是裏德大學的教務長,他常常跟喬布斯一辯論就是幾個小時。在他眼裏,喬布斯“愛思考,喜歡打破砂鍋問到底,這一點非常有吸引力。你不能用三言兩語的大白話把他打發掉。他拒絕接受老生常談的大道理,他要自己摸索”。
除了與人辯論,喬布斯和好友看了書以後還經常互相切磋,不知不覺把那個時代的標準讀物一網打盡:《一位瑜伽行者的自傳》(Autobiography of a Yogi)、《宇宙意識》(Cosmic Consciousness)、《突破修行之物質觀念》(Cutting Through Spiritual Materialism)、《動中修行》(Meditation in Action)等。
最為打動人心的還是《禪者的初心》(Zen Mind,Beginner’s Mind),日本禪師鈴木俊隆的這部英文著作,提出“一切唯心,萬法唯識”,講究發自內心的頓悟,這種思維方式正合喬布斯的心性。再回頭看,喬布斯終其一生,都是在實踐書中那句“做任何事,其實都是在展示我們內心的天性。這是我們存在的惟一目的”。
不滿足於日常的思考,喬布斯前往印度,參加了哈德瓦(Hardwar)每12年一次的大型宗教節日無遮大會。
700萬人聚集在一座小城鎮裏,他看見信徒們從河裏伸出頭來,看到葬禮上燃起熊熊的火堆,看到死屍在恒河中漂流而下。接下來的情形,喬布斯在1985年《花花公子》雜誌對他的采訪中描述過:
“當時我在喜馬拉雅山脈旅遊,無意間參與到一個宗教節日中。一個被稱為巴巴的人是節日的聖人,擁有眾多追隨者。我聞到了好吃的食物。我已經很久沒吃過美食了。於是我走上前去,表達了自己的敬意,然後吃了頓午餐。
不知道什麽原因,這個巴巴一看到我坐下來吃東西,就向我走來,坐下,突然大笑出聲。他不大會說英語,我也不大會說印度語,但他努力與我交談,並拉著我的胳膊,將我帶到一條山道上。這有點兒滑稽,因為數以百計的印度人奔波數千英裏,隻為與他相處10秒鍾;而我隻不過想吃點兒東西,卻被他拉著向山上爬去。
半小時後,我們到達山頂。山頂上有一個小池塘,他把我的頭浸到水中,然後拿出一支剃須刀,開始剃我的頭發。我完全驚呆了。當時我隻有19歲,身處異國他鄉,卻被一個印度巴巴拉到喜馬拉雅山上剃頭。直到現在,我仍不能確定他這麽做的原因。”
餘下的日子,他在新德裏目睹用破鐵皮和包裝箱做的貧民窟小房子,看到在垃圾堆上覓食的奶牛和睡在馬路邊的窮人。他和朋友長途跋涉幾天,去拜訪幾位瑜伽導師。他們自帶水壺,沿著幹涸的河床長途步行,涼鞋把腳磨出了血。他們受到西藏的誘惑,來到喜馬拉雅山腳下,後來卻糊裏糊塗地到達了古老的溫泉小鎮馬納裏(Menali)。兩個人睡在油漬漬的床單上,染上了疥瘡。
下一站是凱因奇(Kainchi)靜修院,他和朋友在花哨的印度諸神偶像和塑料的克裏希納神(又稱黑天神,印度三大神之一)中間閑逛,卻發現一夥樂師敗壞了這個靜修地,他們演奏虔誠的樂曲是收錢的。雖然情況多變,兩個人還是在凱因奇盤桓了近一個月。他們向一戶經營土豆農場的人家租了一間簡陋的水泥屋。生活很方便,兩個人可以安靜地看書,這麽安排另有一個好處:屋子不遠處有塊大麻地,他們摘下大麻葉,烘幹後吸食。土豆農場主的妻子還為他們提供基本的送餐服務,把印度水牛奶賣給他們喝。
酷熱難耐的夏天讓喬布斯對他幻想中的印度產生了許多疑問。他發現印度比他想象的窮得多,印度的真實狀況與它神聖的光輝之間存在觸目驚心的差距。他透過瑜伽導師高深莫測的說教,透過黃色的保健符、印度教的功德、能量、隱士和禮拜桌,明白了一個重要道理:“我們找不到一個地方,能待上一個月,得到醍醐灌頂的頓悟。我平生第一次開始思考,也許托馬斯 愛迪生對改變世界作出的貢獻,比卡爾 馬克思和尼姆 卡洛裏 巴巴兩個人加起來還要大。”
1974年秋天,喬布斯重返美國,去了俄勒岡尤金鎮一家舊賓館,即由加利福尼亞精神科醫生阿瑟 賈諾夫(Arthur Janov)的學生改造而成的“俄勒岡感覺中心”(Oregon Feeling Center),他還是沒有放棄精神上的求索。
喬布斯看過賈諾夫的暢銷書《原始尖叫》(Primal Scream),他花1000美元參加了為期 12周的心理治療,據說該療程可以解開根深蒂固的症結。大概3個月後,他對賈諾夫的著作和方法的狂熱癡迷漸漸消退,因為“他提供現成的、就事論事的答案,實在過於簡單化。很顯然,這樣產生不了偉大的頓悟”。
之後他又來到“大一統農場”(All One Farm),那裏傳播神秘主義,宣講宇宙合一和存在的終極意義的觀念。農場的地址刊登在“精神家園指南”(The Spiritural Community Guide)裏,引來不少無業遊民、精神恍惚的乞丐、附近哈爾 克裏希那神廟的靜修者,一度還招來某精神病院的幾名患者。這裏的常住人口有十幾個,其中就有喬布斯。在他們眼中,農場是個大舞台,每天都在上演戲劇和危機。他們把雞舍改成簡陋的廉價旅社,把井水引向一個燒柴火的桑拿房。喬布斯在穀倉裏裝了電源,這樣裏麵就可以做燒柴火的爐灶。
對於“大一統農場”的客人來說,東方文明魅力難擋。他們舉辦禪修班,無休止地討論禁止大麻和其他毒品,爭辯最純粹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牧場和菜園禁止使用殺蟲劑和除草劑,他們養蜜蜂,種植冬小麥,鼓吹有機農場的好處。他們把蘋果榨成汁,晚上放在石頭門廊裏,就發酵成了蘋果白蘭地。
喬布斯對飲食實驗極度投入,有時候,他逼迫自己把吃下的東西吐出來。可是一個晚上,當他睡在廚房的餐桌下麵,半夜卻發現誰都可以進來偷吃冰箱裏別人的食物。他對烏托邦的幻滅感再一次油然而生,最終決定投身物質世界,通過創造不朽的工具來改變世界。
不朽的工具
喬布斯與老對手比爾 蓋茨相比,一個生於豪門,一個出身於藍領之家;一個是計算機極客,一個是偏執的藝術家,但他們最根本的差別,還在於喬布斯是被收養的,而蓋茨不是。
喬布斯的生父阿卜杜拉法塔赫 錢德利現年80歲,在內華達州裏諾市(Reno)郊外荒山中的Boomtown賭場擔任總經理,管理著約450名賭場工作人員,他因安靜的領導風格和精通營銷而受到同事們的稱讚。
他與喬布斯的聯係,除了隻言片語的電郵之外(錢德利說,最後一封信是在喬布斯去世前6周收到的,信中隻是說:謝謝),便是家中全套的蘋果設備,從使用第一台電腦開始,他一直都在使用蘋果產品。他家裏有蘋果的筆記本電腦和台式電腦各一台,每一款iPhone發布後,他都會盡快購買,還有一台iPad。
雖然喬布斯從不承認,但我們似乎可以看到一個棄嬰對控製欲近乎貪婪的渴求。蘋果公司的封閉性從來都是行內人熱議的話題,同時也是開源代碼支持者激烈抨擊的對象。
人們如果將喬布斯的兩個形象——新興的信息技術霸主以及天生的控製狂疊加在一起,很容易就能得出一個可怕的結論:一個熱衷於對信息進行過濾的家夥,他控製我們信息渠道的權力正變得越來越大。難怪惡意貶低喬布斯的人士一直用諷刺的口吻談及1984年蘋果公司那段著名的美國橄欖球超級杯大賽廣告:該廣告暗示性地將“IBM-微軟聯盟”描繪成喬治 奧威爾筆下的“老大哥”(Big Brother)。
構建自成一體的“宇宙”曆來就是喬布斯的主張。大多數黑客和電腦愛好者都喜歡自行定製、調試電腦,為電腦加設各種各樣的東西。在喬布斯看來,這對無縫式的用戶體驗是一種威脅。他最初的搭檔史蒂夫 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不同意這種觀點。他想為蘋果二代機(Apple II)添置8個插槽,以方便用戶嵌入他們可能需要的小型電路板和外設。喬布斯很不情願地予以讚同。但幾天之後,當他設計麥金塔電腦時,依然我行我素。沒有額外的插槽和端口,他甚至使用特殊的螺釘,以至於電腦愛好者無法打開主機進行修改。
這種封閉性同時還體現於對新產品的嚴格保密之上。蘋果一名前員工披露,保密不僅僅是蘋果的溝通戰略,而且已融入公司文化中。從事保密項目的員工必須多次刷卡,通過多道安全門,最後輸入一串密碼才能進入工作區。工作場所通常安裝監視攝像頭。部分從事產品測試的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用黑鬥篷蓋住產品,揭開鬥篷時要開啟紅色警告燈,提醒所有人,必須格外謹慎。
因此,蘋果員工對公司新產品的驚奇程度常常不亞於外界。愛德華 埃格曼(Edward Eigerman)曾在蘋果擔任4年係統工程師,現在經營著自己的科技谘詢公司,他對iPod非常吃驚,“我的同事也不知道iPod的存在”。2005年,他被蘋果炒了魷魚,原因是卷入了一起同事向企業客戶泄露新軟件資料的事件。
在“小王國”裏,喬布斯對蘋果公司的每一件產品都嚴格地進行著端對端的控製,部分原因應歸結於他對蘋果軟件在其他公司蹩腳的硬件設備上運行時,與生俱來的控製欲使他長出的蕁麻疹。同樣,他也會因為憂心那些未經批準的程序或內容出現在蘋果設備上,玷汙了蘋果的完美而過敏。將硬件、軟件和內容整合為統一的蘋果體係,使他能夠強製性地控製產品的簡潔性。
這樣看來,喬布斯對於一統天下並無太大的興趣,他倒是一直坦承對不朽的渴望,賭注則押在了建立機器的不朽之上。
這些對不朽的不懈追求,也不斷地體現在蘋果的每一件產品之中。他對產品所苛求的美學並非那種在企業標誌下所表現出的華而不實,而是對自己人生所苛求的美學,這使得它們始終神秘並且無法複製。如同沃茲尼亞克所言,“所有產品都能映出他的影子”。
這種苛求在常人看來往往是極其變態的,但在喬布斯的世界裏,產品隻分兩種——“極其偉大”和“垃圾”。屬下要麽是天才,要麽是“白癡”,不是不可替代,就是“根本不靠譜”。他身邊的人常常會被他拋離軌道,下一秒鍾就會從一個類別打入另一類,蘋果公司成立初期的同事把這種現象稱為喬布斯的“英雄-混蛋過山車”。
對不朽過於執著的追求自然也開始吞噬周圍的人。喬納森 伊夫(Jonathan Ive)是蘋果公司設計團隊的主管(iMac到iPad的設計全部出自於他的團隊之手),當外麵的人把喬布斯奉為蘋果公司的創意之源時,跟其他同事一樣,伊夫也會很生氣,但他卻深深地明白一件事:隻有在蘋果他才能打造出偉大的產品。
蘭德和喬布斯
每個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喬布斯也不例外,寶麗來公司創始人、快速成像攝影法發明者埃德溫 H 蘭德就是喬布斯的偶像。
這兩個人的生涯軌跡多麽相似。兩人都憑借發明起家,建立了價值億萬美元的公司,並積累了眾多專利成果。兩人都自學成才,都在上大學時選擇退學,都以超凡絕倫的審美品位彌補了所受教育的不足。在寶麗來,蘭德曾雇用史密斯學院藝術史專業的尖子生,送他們去修讀一些科學課程,以此培養文理兼修的化學家——當蘭德的話題從(物理學的)麥克斯韋方程轉到雷諾阿(著名畫家)的油畫筆法時,他們的思路也得跟上。
蘭德最崇尚科學演示的力量。從1960年代起,他把寶麗來的股東會議變成了充滿戲劇感的未來產品展示會。每一次舞台都布置得完美無缺,有時還有現場音樂,而手捧新產品的他則站在台上,背後是幻燈片投影。他不像在推介產品,而是將台下觀眾帶入自己的世界。
30年之後,喬布斯穿著標誌性的黑色高領衫和Levi’s牛仔褲,做著同樣的事情。他也從不掩飾對蘭德的仰慕之情。1985年,他曾對記者說道:“他(指蘭德)是國寶級人物。我不明白為什麽這樣的人都不被人們奉為偶像。他做的事情是最不可思議的,宇航員和球星都比不上他!”
兩人至少有過兩次會麵。其中一次,喬布斯懷著朝聖的崇敬之情去參觀蘭德在馬薩諸塞州劍橋市的實驗室,約翰 斯卡利當時也在場——這位後來趕走喬布斯的蘋果前CEO在自傳中寫道,蘭德和喬布斯講述了相同的經曆:“蘭德博士說:‘我知道拍立得相機應該是什麽樣的。我還沒把它造出來的時候,它就好像在我麵前一樣真切。’史蒂夫則說:‘沒錯,我也是這樣設計出麥金塔電腦的。’他說,如果我問隻用過計算器的人麥金塔電腦應該是什麽樣子,他們肯定說不出來。我不可能去研究消費者對它的看法,所以我隻能把它造出來,然後展示給人們看,問他們‘你們現在有何想法?’”
喬布斯所描述的世界觀與蘭德不謀而合,在後者看來,“隻有差勁的產品才需要市場調研”,他的創新理念是,“所有重大發明都一定是驚世駭俗、超乎人們想象的,一定是全世界都始料未及的。如果全世界都料到它會問世,它也就算不上什麽發明了”。30年後,當記者問喬布斯蘋果推出iPad之前做了多少市場調研時,他回答道:“沒做。消費者沒義務去了解自己想要什麽。”
在1970年代,蘭德的至高成就——SX-70折疊式相機是當時令人豔羨的奢侈品——就像30年後麵世的iPod音樂播放器一樣。用戶一隻手動一動,就能讓它折成扁平光滑、可裝入口袋的方塊,鉻黃色皮質外殼做工美觀而精良。有消息稱,這款相機和配套膠片的研發耗資20億美元——這還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美元。對於這種近乎瘋狂的“燒錢”行為,喬布斯深表理解:“他不但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偉大發明家之一,更重要的是,他發現了藝術、科學與商業三者的交叉點,並且建立了一家能體現這一交叉點的公司。”
蘭德也像1985年的喬布斯一樣,被趕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1970年代中期,蘭德上馬了8毫米家庭影院係統。這項技術固然很棒,但過了十幾年才走出實驗室投入市場,此時它已經不敵索尼推出的視頻攝像機了,投資就這樣打了水漂。
此次失敗讓蘭德的同事開始質疑他的正確性。長久以來,董事會也一直暗示他擬定一個繼任計劃。於是在70歲時,蘭德被連哄帶騙地卸任了主席職務。從那時起,他失去了研發經費的批準權,並為缺乏自主權而惱火不已。確切地說,寶麗來不能解雇他——他和公司在經濟上與精神上都是難以分割的。但正如他的一位同事所說,“他喜歡做贏家,而當他最終不能一直贏下去的時候,他就會覺得很難受。”鬱鬱不得誌地過了幾年後,他在1982年離開了寶麗來並很快賣掉了全部股票。他甚至缺席了5年後的公司50周年慶典活動。
喬布斯年表1955-2011
偉大發明家的時代似乎已離我們遠去,就算喬布斯能與愛迪生相提並論,他也不是那個時代人們眼中創新家的形象。那個時候的愛迪生才是真正的神,人們幾乎難以想象見到他本人,而喬布斯卻活得如此真實,他有著我們每個人身上的缺陷和不安全感,也承受著這個平庸時代的困擾,不同之處在於,他總能從最深的泥沼中找到前進的力量。
無論機器流行多久,落伍總會在盡頭等候。從長遠角度看,蘋果事實上是另一家索尼,iPod 也會成為未來垃圾場中的隨身聽。因此,盡管喬布斯永遠地改變了6個行業——Apple II之於個人電腦,iPod和 iTunes之於音樂,Pixar之於電影,iPhone之於電話,iPad之於平板電腦,當然還有零售業,但100年後,這些故事都將像昨天的報紙一樣消失,惟一留存的是他帶有禪意的美學觀,以及它對人機關係發展所作出的不可磨滅的貢獻,而支撐這一切的,一直是千百年來的那些陳詞濫調,就像多年前令他淚流滿麵的廣告詞裏所寫的:
他們是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是反對者、是讓人頭痛的問題人物,就像錯置於方孔裏的圓木樁,他們從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他們既不墨守成規,也不安於現狀。你可以認同他們或是與他們爭辯;可以誇讚他們或是詆毀他們。然而你無法抗拒的是忽略他們的存在,因為他們改變了事物,他們讓人類向前跨進了一大步。有時候人們會認為他們太瘋狂,然而我們卻看見了他們的影響力,因為隻有瘋狂到認為自己有能力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變世界。
從喬布斯到紮克伯格
為什麽是喬布斯,還需要重新打量他生活和成長的地方:矽穀。在這個科技天才和創業天才的樂園裏,喬布斯是個異類,但又繼承了鮮明的矽穀精神,而這一精神,一直延續到如今的馬克 紮克伯格,乃至將來更年輕的創業者身上。如此看,喬布斯,不死
本刊記者 馬李靈珊
是什麽造就了蘋果和喬布斯?
這個問題在30多年中被反複追問,又被人們一次次試著從經濟學、管理學、營銷學、科技甚至禪宗等各個角度進行解讀。而人的命運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偶然性,比如說,如果49歲的羅伯特 諾伊斯(Robert Noyce,英特爾公司創始人)沒有接聽21歲的不名一文的陌生人喬布斯打給他的電話,沒有將寶貴的創業經驗傾囊相授,又在隨後的十多年裏常常在深夜接到這樣的電話,解答問題指點迷津,喬布斯的人生會不會是另一種模樣?
很大的可能性是,這隻蘋果在隨後的35年中仍然會鮮紅耀眼。那麽,如果他的養父沒有舉家遷至矽穀——讓他能從小在矽穀山景城和庫珀蒂諾長大;如果他們的鄰居不是惠普的工程師——常常帶著喬布斯去惠普參觀電腦,還免費教他電路原理;如果12歲的喬布斯從黃頁上查到惠普創始人休利特的電話打過去時,早已功成名就的休利特聽到一個小孩兒問他要製造頻率記錄儀的電子元件時不耐煩地掛掉了電話,更別提讓他暑假在惠普實習——這隻蘋果又會變成什麽樣子?
曆史不能假設,我們隻知道,蘋果公司創立的35年裏,它始終是一家來自矽穀的公司。矽穀,是理解喬布斯的另一個維度。
個人電腦時代
上世紀中期的矽穀是創業天堂,斯坦福大學把自己的土地用極為低廉的價格租給新興的公司打造工業園,並鼓勵在校學生出去創業,電子工程學能人齊聚,冷戰背景下的政府從不吝惜對這裏投入資金;而且,在一幫工程師和科學家的世界裏,創新思維和新生力量從來都備受歡迎與推崇。
在帕洛阿爾托的一個車庫裏,休利特和帕克德用538美元創建了惠普公司;Coherent成立的地方稍微幹淨點——帕洛阿爾托的一個洗衣房裏——因為它需要這裏的220伏電力供應,後來,它成了科學、醫療和商業應用方麵的領先激光製造商;施樂公司在帕洛阿爾托的研究中心也許注定要比施樂這家公司影響更為久遠,激光打印機、鼠標和圖形用戶界麵(GUI)都是它們的產品;還有更膾炙人口的故事:晶體管之父肖克萊為建立半導體實驗室,從東海岸招來了8個年輕的工程師,兩年後,這8個年齡均低於三十歲的科學家集體離職,在創立惠普的車庫旁邊的一棟小屋裏創立了仙童半導體公司。隨後,他們發明了集成電路,分別創建了AMD、英特爾,還有著名的摩爾定律——他們被稱為“仙童八叛逆”,諾伊斯就是其中的帶頭大哥。
當這些故事發生時,喬布斯才剛剛出生、成長,而矽穀那時還不叫矽穀,直到1971年,《電子新聞》記者唐 赫夫勒才以半導體中的主要成分矽命名了這個地方。5年後,在創業、創新和創造的矽穀式氛圍中成長起來的喬布斯和他的高中學長沃茲尼亞克,在另一個車庫裏創立了蘋果。
在矽穀,大公司幫傳扶帶小公司和年輕人,與其說是傳統,不如說是本能。去年,喬布斯的同齡人、另一位矽穀巨頭比爾 蓋茨接受《連線》雜誌專訪時,若有所思地對記者史蒂芬 列維感歎,“挺有意思,在年輕時我幾乎不認識什麽老人。在我們發起微處理器革命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是老的,沒有一個人。”
蓋茨顯然沉浸在了一種錯覺裏,也許因為他麵對的是列維——一個25年前就寫出《黑客》、定義了矽穀那一代年輕人的記者。那時他、保羅 艾倫(微軟兩大創始人之一)和喬布斯的確都是年輕人,但即使在那時,他們也仰仗前人許多。
那個著名的矽穀笑話就是他自己講出來的,當喬布斯憤怒地指責蓋茨的微軟Windows操作係統抄襲了Mac機的圖形操作界麵時,蓋茨這樣作答:“我們隻是都有一個叫施樂的有錢鄰居,我從他家門口闖進去偷電視,卻發現你正從窗戶那兒溜走,比我還快了一步。”
理解圖形操作界麵並不難。在它誕生之前,如果你想打開一個文件,得在電腦上輸入一串複雜的計算機語言,用這種語言去命令它,現在,你隻需要在桌麵上點擊它就行了,因為施樂將其圖像化了。1979年,作為施樂購買蘋果10萬股股份的交換,喬布斯走進施樂研究中心,看到那台名叫Alto的電腦,竟然把一切圖像化了!而且,它還有一個鼠標!
然後,喬布斯從施樂找來了拉裏 泰斯勒,在他的幫助下,1984年,蘋果發布了劃時代的Macintosh。考慮到它的售價(和前作Lisa相比),這也許是人類曆史上第一部老少鹹宜、不需懂得太艱深的計算機知識就能使用的個人電腦。
蓋茨和IBM此時也已登場,在這個故事裏,他們是同樣重要的另一股力量。1977年,當蘋果推出自己的第二款個人電腦,也是世界上第一款真正開機即可用BASIC語言直接與計算機交流的個人電腦Apple II時,IBM是落後者的代表。這也許是喬布斯一生中最偉大的曆史功績,他和沃茲尼亞克一起,第一次將個人(Personal)與電腦(Computer)聯係在一起。
在大型機時代,IBM是當之無愧的王者,但卻錯誤地認為“全世界隻需要5台計算機”。在它的概念裏,計算機還是要占滿一整個房間的龐然大物,永遠不可能被縮進一個小盒子裏。所以,直到1980年,它才推出自己的第一款個人電腦。
但IBM幫助了另一個人,比爾 蓋茨。IBM選中比爾 蓋茨為他們開發個人電腦上的係統,蓋茨則買來了另一家叫作Seattle Computer Products的公司開發出的係統並加以改良,這就是後來著名的MS-DOS。IBM的另一個決定是,允許微軟將這種係統給其他公司使用而不是自己獨占。數年之後,當微軟推出將圖形操作界麵設計得更好、功能更全更完善、門檻也更低的Windows95時,已經沒人能阻止它成為軟件巨頭了。
《時代》周刊將1982年年度人物授予了“Computer”,而不是一個人。個人電腦時代那時已成洪流之勢,它將70年代人類的技術恐懼和大型機的壓迫感一掃而空,它讓人類意識到,技術不止可以用於戰爭和工業,也可以造福家庭和個人生活。、
喬布斯一生鍾愛奧威爾的小說《1984》,在1984年,為推出Macintosh電腦,他找來雷德利 斯科特(著名導演,代表作有《異形》、《末路狂花》等)拍攝廣告片,揮舞著鐵錘的金發紅衣健美女郎砸碎了威權時代的黑暗,個人電腦也是如此,砸碎了屬於大型機時代“技術隻能掌握在少數人”手裏的夢魘。
值得一提的是,也是這一年,斯坦福的一對夫妻為了能在實驗室裏更好更快地傳遞信息,設計出了一種新型聯網設備,用來將斯坦福校園內的各個計算機局域網聯在一起,形成統一的網絡,這就是“多協議路由器”。它的出現標誌了互聯網時代的真正到來。這也是思科公司的雛形。
和蘋果相比,微軟是那個將個人電腦迅速大眾化與流行化的公司。在喬布斯離開蘋果的十餘年間,微軟、IBM和英特爾將個人電腦普及到了世界的各個角落。在矽穀,每個人都如此卓爾不群,競爭加速了進步。
今天,當我們在任何一台電腦上處理文件、聽音樂或者玩遊戲時,無論這是一台Macbook Air還是裝著Win 7的ThinkPad,這都不隻是一家公司的功勞。矽穀的大小公司、CEO和極客一起,共同推動了個人電腦的發展。然後,小公司變成了大公司,極客也成為了CEO,他們再和後繼者一起,眺望那個更新的未來。
打倒高牆與重塑高牆
1997年是喬布斯生命中的重要節點,這一年,他重新出任蘋果CEO。此時的蘋果公司已瀕臨破產,也不再是矽穀最酷的公司,甚至算不上特立獨行。互聯網公司正在高速崛起,矽穀的人才流動是比華爾街的股票指數更無情的判斷標準,就像Google的股價今時今日仍然高企,但最傑出的人才已經首選還未上市的Facebook甚至更新的公司一樣,90年代中後期的蘋果並不是斯坦福和MIT畢業生的偏愛。
此時微軟已是矽穀老大,就像當年的IBM一樣,比爾 蓋茨從1993年起就成為世界首富,雄踞《福布斯》排行榜榜首長達十幾年。而以雅虎為首的互聯網公司看起來風華正茂, 1998年,雅虎上市兩年後,股價是1996年的23倍。網景的馬克 安德森取代了喬布斯,成為新一任的矽穀偶像。成立於1998年的Google則敏銳地看到了信息索引在個人電腦時代的重要性,它將信息以最高效、簡潔和有用的方式排序,並盡可能地包羅一切。
此時的喬布斯,最關心的問題仍是如何將蘋果拖出泥潭。這一次他得感謝比爾 蓋茨,蓋茨買下了蘋果價值1.5億美元的股票,換取喬布斯放棄繼續控告微軟侵犯版權。雖然喬布斯還是喜歡指責微軟和英特爾的Wintel聯盟築起了高牆,但這隻針對個人電腦這個戰場,它們還有其他戰役可以較量。喬布斯說,“我們必須打破隻有微軟失敗,蘋果才能贏這個觀點”——2006年,蘋果就推出了允許采用英特爾微處理器的Mac電腦運行微軟Windows XP的軟件Boot Camp,這讓各方都從中得利。
另一方麵,這一波互聯網泡沫也破裂得太快了。到2001年,Napster距離完全敗訴破產隻有不到一年的時間了,被美國在線收購的網景也半死不活。投資市場迅速地撤回了他們燃燒在.com裏的熱錢。
喬布斯則在2001年推出了他另一個極具革命性的作品:iPod。他不是迎合用戶需求,而是去創造需求,在此之前,以索尼為首的MP3產商總想著讓MP3更輕、更小,更像個U盤。但喬布斯讓iPod成為讓卡爾 拉格菲爾德(Karl Lagerfeld,著名設計師,時裝界的“凱撒大帝”)為之特意設計一款包的音樂播放器。這隻是喬布斯定義的iGeneration 10年的開始。iPod和iMac一體機讓喬布斯和他的蘋果完成了一個任務:重回矽穀“酷公司”行列。
2003年,iTunes上線,讓傳統的內容提供商——最早是唱片公司——也嚐到了互聯網的甜頭,他們可以在上麵銷售數字音樂,而蘋果得到分成。現在,架構這樣一個完整的數字內容係統已不是什麽新鮮事,但在8年前,iTunes卻證明了一種可能性:互聯網不隻是強盜。
從很多方麵來看,喬布斯對互聯網的感覺都和其他公司不同。和他的同齡人蓋茨相比,微軟一直試圖在網絡上也構建一個微軟王國,MSN就是一個例子,雖然看起來並不太成功。但喬布斯卻從未真正試圖涉足互聯網,在他生命的最後階段,蘋果先後推出的me.com和Ping網絡音樂社區都宣告失敗。另一個細節是,蘋果在2009年10月發表的iMac的外箱包裝規格列表上,把原本的Apple網站www.apple.com更改為了“Macintosh Think Different”的字樣。
不過,這並未影響喬布斯從另一方麵與互聯網時代接軌。先後推出的iPhone和iPad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和30年前一樣,喬布斯和蘋果再次開啟了移動互聯網接入設備時代的大幕。
這一次,他也幫助了其他的公司,那些矽穀的年輕人像1970年代的他一樣,迅速成長,又反過來刺激了蘋果。
無需贅述iPod養活了多少為其生產附帶設備的小公司,矽穀那些最聰明的人需要的不是這些。2006年8月,蘋果公司宣布,Google首席執行官埃裏克 施密特加入該公司董事會。幾個月後的2007年1月,第一代iPhone發布。同一年,Google發布了它們的Android係統。矽穀科技評論家大衛 柯克帕特裏克對本刊記者說:“每個人都知道Google借鑒了蘋果,如果施密特不在蘋果的董事會,Android絕對不會一開始就長得和iOS如此相似。”
另一個更好的例子是,蘋果開源出的Webkit內核不但讓它自己的瀏覽器Safari獲益,也讓Google的Chrome成為多個係統上最好的瀏覽器。
反過來,Google也幫助了蘋果。隨手拿起一台iPhone,如果去除它上麵的Google地圖,不允許它通過Google搜索,無法隨時接收Gmail,這台iPhone會損失多少精彩的功能?現在風頭正勁的LBS軟件也很難發揮作用。iPhone這台移動互聯網接入設備因為互聯網平台上各種無窮的可能性而受人矚目,它良好的用戶體驗多少得益於此。
今天,大多數選擇iOS設備的人考慮更多的並非硬件設備性能本身,而是蘋果構築的App Store生態係統。Android設備的許多型號擁有更大的屏幕、更快的CPU和更精美的外殼,但它對版權的保護不力和糟糕的支付係統都讓Android Market無法具有App Store的競爭力。“憤怒的小鳥”開發商Rovio公司在蘋果上的營收數以億計,但在Android設備上,它卻隻能開發內置廣告的免費版本。最好的軟件總是先出現在iOS設備上,數字內容的提供已經遍布各行各業。
像10年前微軟和英特爾如日中天時一樣,蘋果這個封閉的係統也被指責豎起了新的互聯網高牆。在喬布斯去世後,開源項目的領軍人物Richard Stallman甚至說出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去,但樂於看到他離去”這樣的話。
但單純指責喬布斯是個魔鬼,就如同將他視為上帝一樣荒誕。我們生活在一個複雜的時代,喬布斯從來不是一個單純意義上的工程師,他喜歡說自己“遊走於技術和藝術的邊界”,他最擅長的不是從無到有地去創造一樣東西,而是將半成品——比如圖形操作界麵、鼠標、MP3、智能手機——重新組裝、改頭換麵,使之變成最符合人類操作習慣的產品。
依然年輕的矽穀
喬布斯去世後,人們喜歡討論誰是下一個喬布斯。得票最高的無疑是馬克 紮克伯格——這個時代的IT英雄、2010年《時代》周刊年度人物,他的Facebook已擁有9億用戶。
是誰造就了紮克伯格和Facebook?
我們很難不想起AppleII,Macintosh,或者 Macbook Air,就像Windows95、WindowsXP和Windows7一脈相承,也很難不想起iPhone、Android和各種移動設備。它們是Facebook得以流行的基礎,也是紮克伯格成長的源泉。當紮克伯格決定離開哈佛創業時,和那些前輩一樣,他的目的地還是帕洛阿爾托。教他創業並且巧妙地擺脫風投限製的人是肖恩 帕克,上一波互聯網風潮中的鬼才;Paypal創始人彼得 泰爾給了他50萬美金用以初期起步;而馬克 安德森則是他的導師、Facebook董事會成員。
回首Facebook爆發性增長的這幾年,恰好是互聯網接入方式越來越移動化和快捷的時期,個人電腦培育出的一代,又造就了互聯網和移動這一代。如果沒有iPhone,想在朋友聚會上拍下嬉鬧的照片並與千裏之外的家人分享,會變得繁瑣許多,而Facebook這樣的社交網絡則讓用戶前所未有地黏住他們手中的iPhone。
這就是矽穀,公司與公司之間交錯地盤旋上升,他們一起構成了一個新的、更透明也更扁平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他們有自己的邏輯。而這些公司共同的助推器都是華爾街——資本與技術的結合讓矽穀更高、更快也更強。
喬布斯和比爾 蓋茨的故事讓華爾街前所未有地熱愛矽穀,像蘋果、微軟、思科、Google這樣的大公司,讓投資銀行家看到了數十倍甚至上百倍獲利的可能性。反過來,他們的熱錢源源不斷地流入這裏,幫助那些小公司成就神話。現在,大學校園裏最聰明的年輕人都喜歡去接近保羅 格雷厄姆,他的風險創業孵化器Y Combinator通過麵試和比賽挑選出最具有創造力的年輕人和項目,給他們培訓,同時供給他們一部分資金,他們則獲得相應的股權。誰知道這些人裏會不會有下一個喬布斯或者紮克伯格?這種項目有大量複製品,比如李開複的創新工場。
今年一個讓人詫異的例子是,Color僅僅因為提出了一個看上去挺好的概念就拿到了4100萬美元的風險投資。這個數字能說明很多,比如或許矽穀又迎來了新的一波投資熱潮。這看上去像個刺激的遊戲,最新鮮的頭腦、眼光和活力都在這個大熔爐裏,如果你有運氣、決心和伯樂,就能改變世界。
看上去,這和1970年代喬布斯與蓋茨發跡的矽穀已經不再一樣,但其實,大公司、小公司、CEO和極客們的故事隻是換了一個版本。就連華爾街都得服從於矽穀的運轉模式,他們大量購買非投票權股票,確保喬布斯這樣的人才被董事會趕走的愚蠢故事不會再發生。
矽穀還是那麽年輕。26年前,列維在他劃時代的《極客:計算機時代的英雄》中這樣定義那批年輕人:“他們在電腦上創造藝術和美。對他們的評價應該基於他們的極客行為,而不是基於學曆、年齡、種族、地位等因素。另一個信念是,電腦可以為普通人提供權利,使他們不再相信權威,促進‘非集中化’。但我們認為,極客文化最核心的價值觀是‘所有信息都應該是自由傳播的’,盡管人們對這一觀點存在爭議。”
喬布斯、蓋茨、佩奇、布林或者紮克伯格,他們在過去30年中一直踐行著這些準則。盡管方式不同,但這些準則幫助他們征服了華爾街和商業社會,他們將個人的審美、趣味通過商業社會的準則變得大眾化起來,讓大眾社會接受了矽穀的思維與創新方式。
在去年與列維的那次對話裏,比爾 蓋茨還說了這樣一句話:“如今看這個行業變得這麽老,感覺很奇怪。”他錯了,從這點上說,他沒有喬布斯看得清楚。2005年,在那場著名的斯坦福演講中,喬布斯說:“沒有人願意死去……但死亡是我們共同的終點,它也許是生命中最了不起的發明,因為它送走耋耄老者,給新生代讓路。”
現在,他死了,而矽穀的新生代已經開始沿著他走過的路,繼續走下去。
為什麽中國出不了喬布斯 ?
如果中國不花點時間重新去改變這個文化,那我們教育出來的人,大部分都沒有創新能力,不是沒有這個智力,是沒有顛覆的膽量,也沒有這個環境和製度
周鴻禕(奇虎公司董事長) 口述
本刊記者 張歡 整理
成王敗寇的文化沒法創新
要論聰明,中國有很多人不會遜色於喬布斯;論市場的規模,中國的互聯網和IT市場絕對是全球第一大市場,但為什麽中國出不了喬布斯?
我覺得喬布斯的核心首先是創新,這是中國文化很難接受的。創新意味著失敗的概率比較高,而中國人的文化裏非常害怕失敗。我們崇拜成功,鄙視失敗,害怕失敗。結果就是大家都去抄襲別人,讓別人先走,然後再跟上,這樣最保險。大家都願意隨大流,一塊去做事,一塊去做團購。但創新就要做別人想不到的事情,一定是少數派,要忍受寂寞和別人的嘲笑。
我認為,喬布斯今天能夠得到很多中國人認可,還是因為蘋果市值最高。這就跟政府隻以GDP為標準一樣。不改變這種文化,不可能追求創新。我們很多企業家隻想著掙錢,掙很多錢,沒有像喬布斯一樣,想著去創造一個前所未有的東西,去改變世界。喬布斯的出發點和我們非常不同的。
中國企業本身沒什麽創新,更多的是通過抄襲、壟斷,然後打壓新生的力量,所以我一點都不懷疑以後中國互聯網裏出現一些市政、高速公路公司。
即使蘋果市值沒有今天這麽高,我依然認為蘋果是偉大的。像喬布斯這麽創新的一個人,有所長必有所短,性格中有這方麵的優點,一定就有那方麵的缺點,問題是我們隻看著喬布斯優點那一麵。我們的文化裏麵能容忍有這種明顯缺點的人嗎?能容忍他這種直來直去的說話方式?
中國企業家發展起來以後,就把自己的棱角藏起來,把自己包裝起來。但喬布斯獲得巨大成功之後,並不掩飾自己,他並不為別人活著,不是刻意去怎麽樣。他跟癌症較勁,跟自己原來的成功較勁,也跟原來的失敗較勁。他就是直來直去,所以很多人受不了,但我認為這是一個真實的人,雖然他有時候脾氣不好、獨裁、像個暴君。這是一個缺點,也可以說是一個特點。如果他不計較,把什麽都放得很鬆,可能對產品就不會這麽精益求精,但要做出世界上最棒的產品,就得雞蛋裏挑骨頭。
你能特立獨行嗎?
我們的文化還反對特立獨行,反對與眾不同,覺得創新的人是二百五,因為你不是在做大家一窩蜂去做的事。我們太在意別人的提議,我們每個人都活在別人的評價之中。但創新意味著你要比別人看得遠,洞察力比別人強,大多數人理解不了,這時候評價可能是完全負麵的,或者說完全不理解你的意思,這時候你能承受這種壓力嗎?你能特立獨行嗎?一般人做不到。
中國目前價值觀是一種實用主義的價值觀,或者叫一元化的價值觀,就是管你坑蒙拐騙,隻要銷售高、收入好,就像很多地方政府隻要GDP發展了就什麽都好。
一個國家跟一個公司是一樣的,不能搞一元化的標準。汙染環境、浪費能源、破壞不可再生資源,這種GDP沒有意義。一個公司如果隻用數字衡量,那所有人都會去抄襲,因為抄襲、山寨、拷貝最省事。
對於那些創新但不成功的企業,應該一樣承認他們的價值。美國非常崇拜這種白手起家的英雄。我們這個價值觀不改不行。今天一個企業做得很大,我們往往會對他錦上添花,但其實創新往往來源於小企業。
我們總是不喜歡挑戰和顛覆,實際上,創新在美國就是意味著小公司去顛覆大公司。蘋果始終扮演挑戰者的角色,但是挑戰在我們的文化裏往往顯得咄咄逼人,顯得沒事找事。攪局者和破壞者,在我們的文化裏全是貶義。
如果中國不花點時間重新去改變這個文化,那我們教育出來的人,大部分都會沒有創新能力,不是沒有這個智力,是沒有顛覆的膽量,也沒有這個環境。少數漏網之魚可能也在成長過程中被扼殺掉了。中國缺乏創業環境和創業文化,如果有了這種文化,再加上中國這麽大的市場,這麽多的聰明人,我相信一定會出現喬布斯。
製度上該如何保證創新
中國人辦創新型高科技公司,基本上都是從美國拿的錢。創業者團隊規模很小,隻有一幫人,在國內物化的環境裏就不被重視。在矽穀,想法創意很多,隻要被認可就有人願意投資。
我們企業上市時,實際上盈利狀況並不是很好,但到美國上市,人家需要的是未來的成長。中國上市是審批製,不是市場來決定你的好壞,是由少數人來決定。美國上市很容易,隻要能找到承銷商願意幫你賣股票,投資基金願意買,財務經過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就行。這對創新是鼓勵的。
在美國上市,還有一個好處是與國際接軌,獲得一個世界級資本市場的認可,有助於國際化業務拓展,包括在國際上的競爭和合作。雖然說我們創業板弄了很多公司包裝上市,但並沒有真正解決這些創業者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們更喜歡幹的是錦上添花,而創業者需要的是雪中送炭。
美國的銀行也不會貸款給創新企業,因為沒有任何可抵押的東西,所以這種企業發展一定是靠風投來支持。美國的風投已經非常成熟,他們對創業團隊認可和尊重,比如投了很多錢隻願意當一個小股東。中國今天很多有錢的老板聽說投資很熱,拿點錢來投,投了就覺得這個企業是他的了,要控製這個企業。這種事情很多,背後實際就是社會的價值觀和文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