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235)
2006 (492)
2007 (191)
2008 (735)
2009 (1102)
2010 (315)
2011 (256)
2012 (203)
8月20日至21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王歧山在甘肅省考察時表示,“當前要嚴打非法金融活動,重點是社會非法集資和市場金融傳銷,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係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這番話的背景是,民間高利貸融資接近瘋狂。
據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報道,江蘇北部的貧困縣泗洪縣石集鄉被稱為“寶馬鄉”,今年春節過後開始,石集鄉幾乎98%以上的村民都參與到了瘋狂的高利貸遊戲中。今年5月底,瘋狂的高利貸之鏈一夜之間斷裂,從石集鄉迅速向其他鄉鎮蔓延,窮困群體上億的血汗錢瞬間全都打了水漂。
這並不是泗洪縣一縣盛況,高利率之風在全國各地盡吹。
目前,有證據顯示溫州投資者從房地產撤資,投向高利貸市場。央行溫州市中心支行今年上半年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溫州民間借貸規模約為1100億元,而去年同期該行的數字顯示為800億元,這意味著過去1年間溫州有300億元資金湧入民間借貸領域。今年1-3月,溫州民間借貸綜合利率分別為23.01%、24.14%和24.81%,其中3月的利率水平創曆史新高。5月利率達24.6%,6月則為24.4%,“利率水平處於階段性高位”。另據該行調查顯示,溫州有89%的家庭個人和59.67%的企業參與民間借貸。
讓人看不懂的新興城市鄂爾多斯,幾乎全民放貸。自從2011年上半年因為資金鏈斷裂出現多起金融案件,民間資本緊張無比,有報道稱,鄂爾多斯每一個房地產項目都會找民間資本借錢,一般是40%-50%的資金來自民間資本,有些企業,甚至一個樓盤的所有資金都來自民間資本。在有些地方,連4分、5分的利都沒法吸引借貸者把錢拿出來。利率越高,刀口舔血以求一逞的人越多。
風險已經降臨,高利貸冰山岌岌可危,龐氏騙局出現崩塌前兆。
今年以來,溫州發生多起企業主、公務員和銀行人員等進行民間借貸後出逃的案例。4月以來,溫州當地的江南皮革、波特曼、三旗集團、浙江天石電子等關門倒閉。最近的案例是,8月1日,溫州巨邦鞋業公司老板王和霞失蹤。閩北擔保鏈已經崩潰,顯示部分地區的高利貸冰山已在豔陽下融入水底。8月5日,福建建陽劉斌案爆發,此案顯示,傳銷的多層次金字塔式高利貸集資鏈條,將民間資金與眾多擔保公司聯結成一個金融鏈條。
目前的高利貸市場大致存在兩種狀況:一是風險較小的短期資金頭寸調動,許多企業通過幾天的高利貸資金搭橋,繼續獲得銀行的信貸,這是較為安全的部分,但能夠獲得銀行貸款的企業數量越來越少;二是風險較大的高利貸長期融資,借貸的企業抱著最後一線希望,認為貨幣和財政政策將趨於寬鬆,或者政府將放鬆房地產調控,到時以房地產的溢價能夠償還高利貸利率。顯然,這是極端不靠譜的賭徒心態,對於未來中國經濟缺乏預見。
可笑的是,有人將資金從房地產市場撤出轉入房地產金融,視作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標誌,當房地產投資都成為高危行業,房地產金融高收益必定是一枕黃粱——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高利貸盛行是中國實體經濟與金融結構惡化的象征。
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可以輕易得出結論,沒有一個傳統製造產業可以支撐30%以上的利率,更不必說百分之百的年化利率,即使販毒也不行。一些實體企業或者房地產企業不惜飲鴆止渴,原因在於病急亂投醫。這些企業並非不懂常識,而是在進行一場豪賭。在經濟擴張周期的投資,由於資金鏈斷裂而成為爛尾工程,一些企業主不甘束手就擒,通過高利貸打通資金鏈。當筆者到浙江東部的某個縣城,看到企業艱難掙紮,而本地的一些從事放貸的年輕人在賓館中揮金如土,感覺不寒而栗。
高利貸盛行說明資金鏈出現斷絕,在高速增長期所作實體投資,已經無法獲得金融支撐,宏觀調控時緊時鬆讓企業在無所適從之下,走上高利貸絕路。高利貸盛行同樣說明社會資金在通脹背景下,不願意進入實體投資領域,轉向通過“玩錢”的方式,賺取暴利;高利貸如此盛行,更說明目前的管理體製出現極大的失衡,有關方麵隻關注正規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對於近在眼前的民間金融火山視而不見。
一方麵是高利貸狂歡陷入集體瘋狂,另一方麵是正常的民間金融被刻意忽視,民間資金在歧視之下走上不歸路。
曾經的投行經濟學家、現在的廣州萬穗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長張化橋,近期一直致力於為民間金融正名,為高利貸正名。他認為,政府歧視小額貸款公司,官辦信用社效率低下官氣十足,根本無法解決民間融資難題,解決之道是“多批小貸公司,讓小貸公司多杠杆,讓任何想進來的人都進來,讓我們能借錢,這樣我們才有真正的能力去扶持微小企業和三農。”
考慮到中國財富生成之地50%以上的人從事高利貸,風險不容忽視,中國的高利貸是影響金融穩定的可怕堰塞湖。
堵不如疏。中國的民間金融從來沒有因為圍追堵截而消失,相反,在野蠻生長中無序壯大。目前提出的由大型金融機構保證“‘三農’和小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根本是榫枘不合,善用民間金融,首先要把民間金融納入監管體係,監管機構必須負起監管之責,而後允許民間金融機構發展,放開利率上下限區間,使小型金融機構獲得合理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