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讀書心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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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觀察 2195: 政策好壞看細節

(2009-09-16 06:56:31) 下一個
政策好壞看細節
張誌雄
最近重讀英國曆史學家兼投資人愛德華·錢思樂在1998年寫的名著《貪婪時代》,聯係今日中國之情形,頗有感慨。錢思樂提及上世紀80年代下半期,向來以“日本製造”自傲的日本企業大規模介入金融市場,隨著股市大漲,企業的金融操作獲利也直線上升。金融體係由此出現一種危險的循環,企業金融操作創造獲利,導致股價上漲,進一步增加金融操作的獲利。
  到上世紀80年代結束,大部分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都參與了金融操作。具有國際知名度的大型企業,如豐田和日產汽車公司,以及鬆下和夏普等消費性電子產品公司,都是金融操作的超級大戶,他們申報的企業盈餘半數以上來自金融操作。到1985年3月底為止的一年內,企業金融操作獲利總金額為2400億日元(20億美元),兩年後更增長到9520億日元(70億美元)。
  錢思樂進一步指出:“很少有人注意到,這期間企業實業部分收入其實是逐漸下降的。”
  這可打破了我過去的迷思,因為我一直以為日本的實業經濟是被股市與房市的泡沫崩潰拖垮的,現在看來問題沒那麽簡單。
  在金融泡沫狂潮中,要讓企業忽略金融與實業利潤的不對稱性,避免大肆投機,看來是不可能的。當年,個別企業的投機活動甚至成為主業。一家名為漢華(Hanwa)的鋼鐵公司被喻為“東方守護神”,上世紀80年代末期籌到4兆日元(300億美元)資金,供其金融操作,獲利超過本業盈餘20倍。
  那麽,當時日本企業籌措的新資金,是否全部都投入到投機活動中去了?
  沒有,有相當資金也投入到“全球曆史最大的產能投資風潮”中。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日本的金融投資金額達到35000億美元,相當於日本三分之二的國內生產總值。當時日元走強,導致經濟增長率減緩及資本報酬率下降,因而,日本期盼這股爆炸性的資本投資潮能幫助其渡過經濟困境。
  錢思樂下麵的一段分析更值得我們注意。
  “部分人士指出,大藏省故意讓日本陷入泡沫經濟,才能順勢在關鍵時刻提供廉價資本給日本產業界。經濟泡沫期間的資本支出造成一個假象,在經濟奇跡已經‘老態龍鍾’之後,外界仍然誤以為它還是一尾活龍,將龐大的資源不當地分配到不具生產力的投資上。大藏省的官員本想把投機當成政策工具,結果卻打開了‘潘多拉盒子’”。
  這與今天的中國何其相似。一個星期前的晚上,我躺在床上讀到上述文字,這不是我近一年來在本專欄中反複說的“中國故事”的日本版嗎?
  寫到這裏,我想請教一些經濟學者、尤其是所謂的投行經濟學家,這十幾年來,他們不斷在鼓吹中國應該或不得不走日本泡沫之路。一個主要理由是,當前中國與泡沫崩潰時日本的人均收入有10倍差距,即使到時中國泡沫崩潰了,國家和人民也很富裕啦。
  我的問題是,為什麽中國就一定如日本那麽“幸運”?曆史上很多的國家就是由於集體瘋狂,未富先衰啊。也就是說,由於錯誤的政策,把國家給搞垮了。我這兒隨手舉一個例子吧。1945年,世界上第三大的證券市場在哪兒?
  埃及開羅。
  我建議“泡沫論者”去那兒看看。2004年春節,我因天氣的關係,滯留在開羅近一個星期,於是我從一個走馬觀花的遊者,變成了在城市深處探秘的記者,遭遇了匪夷所思之事,我發現開羅仍處於30年前的上海水平。
  我更想請教“泡沫論者”,為什麽我們非要走日本泡沫之路,卻不走德國的理性發展之路?當時,日本和德國不是並駕齊驅嗎?直至在英美都出現房產崩潰的今天,德國卻沒有什麽房產泡沫。我讀到一位台灣作者寫的書,她在德國大學當研究員,有一份不算微簿的薪水,想貸款置業,卻不被銀行通過,因為她得證明在未來還貸的10年、15年或20年期間持續有固定收入——那就是得有持久的工作合約才行,最後還是她不在學院工作的老公搞定了這事。這在中國有可能嗎?
  那會不會讓人無家可歸?不,德國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權益,房東不能隨意調整房租,不準逼房客走人,所以德國人也就願意成為租戶了。
  真的,不要小看這麽一條有利於租戶的法律,它可比用物業稅來懲罰所謂的房產投機者強得多。順便一提,那些又想與民爭利,搜刮物業稅的人,想想早就執行此政策的美國吧,為什麽那兒仍會出現房產市場崩潰?在中國,一個租戶不怕房東上漲房租,最怕房東趕走他們。麵對快速上漲的房價,房東完全有理由損失一個月的租費,撕毀合同,趕走房客,把房子賣掉。租戶朝不保夕,還不趕快買房?如果有德國那般政策,許多人未必願意買房。
  泡沫會不會膨脹與崩潰,往往在國家
政策的細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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