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的土地劫難
by 草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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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據說是古代商品經濟主導的一個時期,被農業文明的周消滅後,從此中國3000多年的曆史文化,基本上是一脈相承的農業文化。這跟西方由遊牧文化轉向海洋文化大相徑庭。在古代中國,可以說農業是唯一支柱產業,農民是古代中國的中堅核心職業。其他如政治、戰爭、科技、商業、文藝等等,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農業文化的延伸和衍生。
3000多年下來,農民成為中國最古老、最成熟、最豐富、最穩定、最龐大的社會群體。農民的社會地位也很高——“士、農、工、商”中,農民忝居第二,在手藝人(工)和生意人(商)之上,僅次於讀書人(士)。
農民+土地產生了一切,包括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不是說土地是萬物之母,隻有當土地遇見農民,土地才是萬物之母。所以說土地與農民的關係是古代中國第一生產關係。
在農民與土地的關係中,土地作為生產資料的角色一直是很清晰的。土地作為資產(財產)一直在農民之間買賣、轉讓、租賃、繼承。契約這種在西方超發達的東西,在古代中國的土地與人的關係中,絕無僅有地體現得那麽成熟。無論是民間還是官方,對(土地)契約都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白字黑字”、“口說無憑,立字為據”就是這麽來的。
現代經濟學認為,隻有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產權清晰的情況下,生產力才能得到最大的發展。農業作為古代中國的經濟命脈,支持中華文明發展壯大生生不息。農業生產作為古代中國的核心生產力,實際上完全得到了最大釋放。因為土地的產權在古代中國是清晰的。
雖然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但那更多的隻是一種象征意義,連“理論上”都顯得不那麽真實。就像通過暴力和陰謀獲得皇帝這種職業的流氓自稱是“天之子”一樣。中國人都心知肚明。
皇帝擁有的不是對土地的占用權,而是對農民的統治權。就如同牧人不擁有青草的占用權,而擁有對羊群的任意宰割權。草永遠是羊的,牧人沒必要關心哪隻羊吃哪棵草。具體土地的擁有者是具體的農民,大多數土地被大多數農民擁有。皇帝出於“維護穩定”的統治需要,甚至要保護農民對土地的世俗權利。
在這裏說明一點,農民並不是單指耕地的農夫,而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的一切勞動者。這個“農民”有點類似現代中國的“農村戶口”——許多“農村戶口”就從來沒種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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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農民細分下去,會出現三種社會差別:
地主:
土地的主人,就是擁有土地的農民。根據其名下土地麵積的大小分為大地主和小地主。地主有的自己種地,有的雇用“雇農”種地或出租土地,而自己從事土地管理。地主收入主要是自耕土地產出和出租土地的“租子”(租金)。“剝削”是政治學術語而非經濟學術語。
雇農:
沒有土地,出賣勞動力(打工),從事農業勞動。長期“打工”者叫長工,農忙季節短期“打工”者叫短工。雇農收入就是“工錢”(工資)。
佃農:
沒有土地,租賃地主土地,從事農業勞動。除過付給地主的“租子”,餘下的土地產出為佃農的收入。
在現代中國,出於政治目的的“階級成分”,基本依農民擁用財產多寡強製命名,與農民本身的社會分工無關:“地主”財產最多,“富農”即富裕農民財產較多,“中農”、“貧農”、“下中農”財產依次遞減。這一點具體表現在按官方要求的比例來確定農民的“階級成分”,結果出現了不少“富農”其實是赤貧,隻不過其他人更赤貧罷了。
經濟社會是一個微妙完善的生態係統,它具有極強的自我調節能力,以此保持著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力,使社會財富保值增值。
地主、雇農、佃農這三種角色如同老虎棒子雞,互生互克,在經濟生活中,自然地發生著有趣的互動和轉換。
一個身無片瓦的人在古代中國,隻要他勤勞,他可以到地主那裏出賣他的力氣——成為雇農。不管長工短工,地主一般管吃(飽)管住(好)。逢二月二(春種)、端午(夏收)、秋收(中秋)、年關(春節)等,地主按習慣必須特別犒勞雇農,否則會受到社會譴責。這樣的地主要比好多如今五一十一上班不給加班費的“成功人士”老板宅心仁厚多了。
雇農的工錢一般不會被拖欠。如果節儉一點,幾年下來,雇農也可以積攢一筆不菲的銀子,娶妻生子的問題就可以解決,房子也可以向地主借(免費)。許多雇農終身都給一個地主打工,雖有主仆之別,事實結果是與地主情如一家。試想,一起吃飯一起幹活一個家生活,這其實已經成了“事實家庭”。
因為中國農民對土地的依附性是如此之強,人與人的依附關係自然也極為強烈。雇農對地主的依附類似於官吏對皇帝的依附。這種依附增強了雇農的安全感,提高了地主的成就感。雇農傳遞給地主淳樸的美德,地主熏陶了雇農的人格品德。當然這是理想的關係。
就像《窮爸爸富爸爸》中的“富爸爸”一樣,雇農若是精明、有野心,可以省吃儉用進行原始積累。等到土地價格較低時,雇農用自己的積蓄(或者借貸)來置買土地。這樣一來,雇農因為擁有了土地就變成了地主。
同樣,一個沒有土地的農民,如果不喜歡每天“給老板上班”,他也可以“SOHO”一下,向地主租一塊土地,自己種。這種佃農一般有家有室,比雇農境況要好一些,佃農也更自由一些。
佃農的“租子”具體額度經過雙方談判確定。古代沒有“法律公證”,但有中間見證人。原則上稅收(皇糧國稅)由地主承擔,租子(租金)在莊稼收獲後才兌現,而且一般由地主提供種籽等費用。地主的租子習慣上隻收一季。如果佃農夏收繳清租子,那麽秋種的一料莊稼完全由自己支配,不需再繳租。
也同樣,佃農也可以通過置地完成向地主的轉化。
地主因為與雇農、佃農同鄉同土,甚至是同宗同族,所以他們一般比較體恤惻隱,多有承擔寬讓。一般賑災救難施粥修橋補路辦學之類的公益支出,也都由地主自願承擔。地主和鄉紳的榜樣存在,使古代中國一直保持著健康而充滿活力的鄉村自治能力。
古代中國的官方曆來對這種自治是讚賞和保護的。在不少時期,官吏是絕對禁止擅自出城下鄉“視察”的,否則以“擾民”治罪。在沒有法治的古代中國,這是一種倫理和秩序,值得社會各界嚴肅尊重。
當然世界之大,“南霸天”“黃世仁”這樣的土豪劣紳抑或也是有的,但這種先天怪胎一般在鄉土熟人世界是無法長久生存的,“唾沫就能把他淹死”。何況一旦治安惡化,為富不仁眾叛親離的財主,下場會很慘的。地主都是人精,誰也不會自毀長城的。所以自古地主亦有“善人”的譽稱。
地主是皇帝老兒的民間版。皇帝將統治權遺傳給皇子皇孫,地主將土地遺傳給兒子孫子。如果生子如孫仲謀,蛋變成雞,雞變鵝,鵝變羊,羊變牛,幾代下來,小地主就“和平崛起”變成大地主。
如果生子如阿鬥,牛也可能變成蛋,甚至連蛋也打了,那“敗家子”地主就會墮落成為雇農或佃農。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破產的地主往往因為養尊處優好逸惡勞,境況之失敗常常連雇農佃農都不如,最終甚至淪為流氓無賴,乃至蛻化為離經叛道巧取豪奪的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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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的金融體係比較落後,糧食實際一直扮演著穩定貨幣的角色。土地的價格就與糧食產生緊密的關係。糧食維係著人類的生命與發展,土地的重要性是絕對無可替代的。所以,從一定意義上,古代中國的社會矛盾跟土地矛盾往往是一回事。
當土地過於集中,略類似基尼係數過大,即超級大地主增多,小地主迅速減少,失地的雇農和佃農難以與地主進行正常“商品交易”。這時,就出現農民失地又失業,土地閑置,糧食生產降低,社會財富縮水,食品危機(經濟危機)引發社會危機,失地農民被迫成為暴民,爆發“土地革命”。社會在劇烈動蕩中人口迅速減少,大地主如同侏羅紀末期的恐龍一般,遭到滅頂之災。
經過戰爭這種“人類社會的左手”的自然調節,人與土地重新建立較為鬆弛的關係,土地矛盾消除,社會矛盾也隨之消除,中國重新進入“五穀豐登國泰民安”的所謂“盛世”。這大概就是如同讖語一般的古代中國周期律。
即使經過開墾處女地,短期時間內,可耕土地總麵積大體仍是一個恆數。這個地主的土地多了,那個地主的土地必然就少,或者地主的數量減少。地主數量少到成為稀有物種時,它就失去安全屏障,該滅絕了。這與自然界的生物圈類似。所以地主的數量一般維持在一個微妙的合理範圍內。
在大多數時間,地主與雇農佃農數量比例保持著微妙的平衡。這種平衡因土地的貧瘠肥沃,和生產力水平差異,而呈現不同的社會格局。簡單的說,大地主稀,小地主(自耕農、富裕地主)多,雇農和佃農也不少。和現在相比,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無力飼養那麽不勞而獲的寄生蟲。
所以大多數農民事實上都是多少擁有一些土地的地主。“二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這是中國農民保守而又現實的生活寫照。如果查閱下資料,“二十畝”恰恰是古代中國人均可耕地麵積。以戶為單位,二十畝完全滿足自耕能力,也可滿足小康所需。
土地不僅是一種資產,更是中國農民的生活保障和天然銀行。農民在一定時期出賣土地,然後在另外一個時期置買土地,這如同我們今天去銀行存款取款一樣正常。
一次偶然機會,我意外發現了我家從宣統到民國年間、十來份發黃破損的地契和房契。每張內容各異,但清楚的展示了土地(房產)對家庭經濟的命脈意義。比如婚、喪、病、起屋等,都需要不菲的支出,就可以出賣或典當三分或半畝土地,籌得相當的銀子,以度過難關。勤儉持家,待到年景好轉,如果同村某人銀根緊,就可以再從某人處,置辦七分或半畝的田地。因為不會異地置地,都是同村甚至鄰居之間進行土地交易,通過中人(說合人和代書人)見證,雙方簽字畫押,互相都公平公正、誠信可靠,而且也沒有什麽官府契稅。
我通過比對所有地契後還發現,我家數十年持有的土地,雖然在不同時期大小不等,但從來都擁有自己的田地。後來土改時,我家被定為“貧下中農”中的“下中農”(經濟狀況中下等的農民)。其實這不是孤例,絕大多數農民都是擁有自己的土地的,大多數也是自給(耕)自足的。《中國土地製度史》(趙岡陳鍾毅著,新星出版社)中,通過大量的數據統計,得出這樣的結論:“從絕對的觀點來看,大地主擁有的土地數量一般都在下降中,而沒有土地的農戶也越來越少。到了20世紀,嚴格說來,中國已經沒有幾家大地主,農田是分散在中小業主手中,70%以上的農田是由業主自耕的。”這跟當下的中國城市類似,大富豪畢竟是少數,個體私營小業主比較普遍,打工者也不少。
根據廣西環江縣88個小鄉(全縣125個小鄉)土改前的統計,解放前占農村總戶數3.7%的地主,占有耕地14.89%;占農村總戶數2.9%的富農,占有耕地9.41%;而占農村總戶數54.9%的貧雇農,則占有耕地31.1%。可見大多數農民是有土地的。比起當下中國社會來,其基尼係數和貧富懸殊簡直不值一提。
我想,這種事情實際應該是中國農民經濟生活的一種常態。很明顯的一點,可以發現土地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在增值,不像錢存進銀行在貶值,最後肥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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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朝進入民國,相對迅速崛起的城市,中國鄉土農村的變化並不是很大。農民與土地,地主與雇農、佃農,基本“不知秦漢”,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依然故我。特別是農耕文化比較發達的關中、關外、黃淮海平原、徽州等農業經濟發達地區,男耕女織,民風淳樸,豐衣足食,古風猶存。
沿海區域得近代西風之先,現代資本主義迅速萌芽,完全迥異與中國傳統農業文化的現代城市誕生了。商品經濟與農業經濟,一新一舊,一洋一土,同時在中國有趣地並存。
與資本主義同時進來的,還有馬克思的政治思想。在蘇聯革命成功之後,中國成為國際共產主義思想的一個主要輸入國。中國共產黨在城市暴動失敗後,轉而將革命重點轉向農村。
在一些交通極為閉塞、自然環境極為惡劣、農業生產力極為落後的偏僻貧困山區,共產黨通過發動雇農和佃農,還有一些流氓無產者,獲得了一定的革命成果。贛西南的井岡山、豫東的南大別山和陝北的黃土高原等地區,均陸續成為比較有代表性的紅色革命根據地。
日本的侵略使年輕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對共產黨進行深刻全麵的研究和檢討,更難以形成統一有效的對策。二戰結束後,共產黨的戰爭機器已經借機坐大。在朝野內戰中,共產黨奇跡般獲得迅速勝利,在大陸推翻了國民黨政府。中國剛剛誕生的資本主義和中國曆史悠久的農本主義進入新奇的共產黨時期。
共產黨極為成功地通過動員無地農民和無業遊民,以“打土豪,分田地”推動社會的動蕩,同時激發貧困“群眾”的暴力欲望,劫掠大地主的財富,有效地獲得了革命所需的政治本錢和“戰鬥力”。
“新中國”在古老的農民中國誕生,城市裏的資本主義火苗被徹底撲滅。在中國所有的農村,以新出台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土地改革法”為依托,一場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拉開序幕。
土地與農民的關係在這次運動中,並沒有像曆史上一樣維持原始自治,或者被重新自然安排。而是按人口、以戶(家庭)為單位,每個自然村對土地房產進行無條件平均分配。在這次土地財富大洗牌之後,所有的中國農民都成了新式地主。
這一舉措自然招致那些幾代經營才艱辛發家的保守老地主的憤怒。“天上掉餡餅”,也使得一些無地農民和無業遊民破落戶,因為意外獲得土地這個“免費午餐”而喜出望外。新成立的人民政府為每戶農民都發放了由縣長簽字(章)的《土地房產所有權證》。
與幾千年來約定俗成的民間私契不同,《土地房產所有權證》第一次以法律和國家的名義對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加以厘清和明確,具體內容與中國傳統的土地經濟慣例保持一致。即重申:農民個人(家庭)對名下土地和房產(窯洞)等“私有產業有耕種、居住、典賣、轉讓、贈與、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和中國曆史上任何一個時期一樣,“新中國”的農民對土地的感情同樣是真切的。對農民來說,土地是自己身體或生命的一部分,它絕不僅是財產這麽簡單。特別是獲得官方認可(土地證書)的情況下,農民對土地的擁有感更加真實。此舉使新政權贏得了大多數傳統農民的認可和信任。天時地利人和,隨後的幾年,全國糧食產量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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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爆發的朝鮮戰爭導致“新中國”麵對的國際環境和經濟狀態進一步惡化,新政權陷入自身安全感和財政危機的雙重焦慮之中而不能自拔。作為新時期的利益受損群體,富裕的老地主被視為不穩定因素之一,當然也是一種現成的“肥豬”。毛萬歲就毫不諱言,稱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因此地主階層在全國範圍內均進一步受到了新政權冷酷地掠奪、迫害和清洗。鄉土中國原始的社會生理機能同時遭遇到毀滅性打擊。在揭發告密誣陷栽贓侮辱酷刑之中,傳統士紳鄉土文化和鄉村自治精神被徹底摧毀。
“鬥地主”成為新中國第一次由政府主導的“全民野蠻”。全國被殺害的地主達200多萬人。老地主的親人也因為喪失人性的株連法則,被貶為共和國的賤民(“四類分子”)。“階級成分”製度也使1949年以前的富裕中農開始了漫長的噩夢。
土改之後兩三年,因為急於提高農業生產率,從而增加新政府的原始積累,不顧自然規律和政治道德的底線,農業合作化在全國陸續大麵積鋪開。從“互助組”開始, 傳統的以戶為單位生產的小農模式,被政府強行以數戶聯合(小合作社)的合作生產所取代。“入社光榮,不入社可恥。”先是強製農民入社,緊接著從小社(小合作社)到大社(數十戶),合作的規模越來越大。這時,河南一些知識淵博與時俱進的農民宣布成立“人民公社”。毛萬歲認為這是一個很有創意的名字,命令馬上在全國強行推廣。
“人民公社”將各戶農民的土地、房屋和生產資料集中管理使用。農民以“軍事化”的形式被人民公社強製支配勞動。人民公社進入大躍進階段後,農民的生活資料也被並入人民公社的集體財產,農民的人身自由基本被剝奪殆盡。農民的吃喝拉撒婚喪嫁娶等等,均受到嚴格管製,無條件服從於人民公社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在此,剛剛到手的土地被“集體化”,農民手中的《土地房產所有權證》旋即成為一張嶄新的廢紙。新政權對憨厚的農民玩了一手極為卑劣的“陽謀”。在新政府眼裏,信用和誠意或許連狗屎都不如。
3000多年曆史的中國農民在這一天集體失去了土地,倉皇如同喪家犬,被逐入了“共產主義天堂”。雖然他們仍然在這片祖先流傳下來的土地上如牛馬一般勞作,但土地跟他們已經沒有了關係。
從此中國沒有了地主。如果有,那也隻有一個,就是這個“國家”和這個國家定義的“集體”。失去土地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我。全中國的農民都成為“人民公社”的雇農,最後淪為赤條條的奴隸。
打麻雀、煉鋼鐵、大躍進、放衛星、浮誇風、反瞞產等一係列政府教唆的全民瘋狂焚琴烹鶴之後,中國農業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報應就是全國範圍內的“三年大饑荒”。無論官方承認不承認(官方將其輕描淡寫為“三年自然災害”),那絕對是中國農民最永遠的傷疤,也絕對是共和國最慘烈的民族大悲劇。曆史資料證明,官方征收“過頭糧”應是悲劇的主要肇因。
3000多萬農民餓死在他們刀耕火種的土地上,餓死在軍隊荷槍守衛的國家糧庫門口。在那個黑暗荒誕乃至邪惡的年代,人民公社的牲口倒奇跡般很少餓死,生產糧食的農民卻被活活餓死,不說奴隸,農民其實連牲口都不如,至少牲口是人民公社的“集體財產”。
奴隸的命運與新版的雇農,這兩種角色在毛萬歲“神采奕奕紅光滿麵”的年代交相輝映,這就是中國現代農民的真實形象。
毛萬歲奄奄一息之際,人民公社和這個不停折騰的國家一樣,已經瀕臨崩潰破產的邊緣。“小崗村”的一些農民冒著被官方逮捕槍斃的生命危險,蘸著自己的鮮血,秘密簽訂了一份民間契約——他們私自“租賃”了“集體土地”。這件可笑而酸楚的事件獲得官方有良知人士的同情和默許,隨後引發了人民公社的解體,以及後來席卷全國的聯產承包責任製。中國農民以戶為單位承包(租賃)“集體土地”,給國家(不是集體)繳清“愛國糧”(租子)後,餘下的歸自己。
中國農民的忍耐力常常是最令人扼腕的。從奴隸到雇農,再到佃農,即使這種從鐵枷換成木枷的些微改善,農民就已經加額稱慶了。是啊,在“慶父不死”的時候,除了苟活(像狗一樣活著),你還能指望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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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20多年前,資本主義在中國城市死灰複燃,如今已如日中天。市場經濟在這裏大行其道,社會財富在劇烈地增值膨脹。人的解放即是社會的解放。人類社會財富並不體現在印鈔機的功率上,最終隻體現在土地的價值上。土地是人類(其實也包括世間萬物)所有財富的本源。土地是永遠的、唯一的硬通貨。隻有土地才值得人類為之奮鬥。
對人權,中國似乎沒有這個理念傳統(皇恩浩蕩下隻有普通老百姓而沒有公民),而對產權則不同。在現階段,產權在城市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維權的核心目標。經過無數公民(比如“中國第一釘子戶”)勇敢而又不懈地努力,中國城市居民在產權待遇方麵明顯走在中國農民前頭。這使得每個城市公民都因此而受益,房屋產權使地產猛烈井噴。產權的伸張使自我意識和公民意識重新啟蒙和覺醒。放眼未來,城市人越來越富足而自信。
然而,在城市繁榮的背後,我們往往很少關注到農民被非法掠奪的一麵。從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中國農民正遭遇到了當年美洲印第安人類似的厄運。城市借助這種非正義的農民土地產權虛化,將對農民土地的廉價非法掠奪做成既成事實,並得到法律的庇護。
如果說中國的城市前30年通過從農村掠奪是進行第一次原始積累的話,那麽這一次,則是城市第二次通過對貧窮農民更徹底的搶劫,從而獲得源源不斷、充滿血腥的財富擴大再生產。幾乎中國每一個城市都通過規模不同、成本幾乎為零、非正義的“圈地運動”,聚斂了不可思議的非法暴利。
無數原住農民在中國這次城市化浪潮中,被無情地從自己的土地上暴力驅逐,家園被暴力摧毀。麵對難以信任的共和國,他們求告無門欲哭無淚,這種悲情如何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中國農民在30多年的被禁錮和被壓榨後,已經徹底被割斷了聯結土地的臍帶。被劫掠一空的農民已經淪為新時代的阿Q,通過趙本山們巧言令色地淺薄出賣,為和諧社會帶來肉麻不經的餐桌噱頭。中國農民又一次被政治集體割喉,似乎再也發不出自己生命的聲音。在父輩留下來的土地上,他們默默啃著饅頭,為資本家和新權貴建設金碧輝煌的和諧盛世。
地主的兒子成了卑微的“雇農”,因為他的土地被“偷”走了。沒有了土地的地主不叫地主,沒有了土地的農民還叫農民(農民工)。農民失去土地,如同一個男人失去了命根子,他從此隻會萎縮、卑微、貧窮、膽小、無力、喪失信心,一片宅心也將淪為他人的笑柄。
農民可能還住在埋葬著祖先的土地上,卻要被迫背井離鄉。祖先的土地被連搶帶騙去了,他的房子也沒人承認是他的,法律不承認,國家不承認。國家在國家的土地上蓋房子可以賣,而且賣出天價來;農民在自己(集體)的土地上蓋房卻不可以賣,哪怕賣得很厚道。
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資本主義和權貴主義在這片土地上縱橫捭闔,旋轉著珠聯璧合的雙人舞,“無產”的農民或人仰馬翻,或四散奔逃。正義和法律對他們總是那麽昏聵吝嗇高不可攀。不得不承認,中國農民正被日漸邊緣化,沉淪為共和國的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