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235)
2006 (492)
2007 (191)
2008 (735)
2009 (1102)
2010 (315)
2011 (256)
2012 (203)
每經記者 翟敏嚴 翠梁裕 發自深圳
有學者認為,此次《總體方案》獲批的意義等同於1980年深圳獲批特區,特區發展曾出現的“孤島效應”,也將會被融入珠三角的區域整體所取代。
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表示,深港合作對深圳的改革開放十分重要。深港合作需要在粵港澳整個合作框架下,在原來合作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拓寬合作領域,同時創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機製。
據介紹,《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關於深港合作提出了8項主要內容:加強金融領域的合作;加強海港和空港合作,加快深港機場合作進展;加強深港的商貿合作;加強深港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加強深港社會、科技、教育、衛生領域的合作;加快推進深港城市規劃、交通、信息、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對接和建設;加快推進前後海地區規劃建設和體製創新;健全深港澳打擊走私的合作機製等。
“二線關”或將撤銷
六區四市重新定位 年內申報特區擴容
承載珠三角發展大局
綜觀此次《總體方案》出爐的曆程不難看出,作為深圳改革藍圖的《總體方案》,同時也是深圳貫徹落實《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具體行動綱領,其醞釀出台的大背景就是國家在珠三角區域的總體規劃布局。
許勤表示,《總體方案》是《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一個落實性文件。從某種意義上說,《總體方案》將與《珠江三角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一脈相承,推進深圳在交通、產業、資源、環境等諸多方麵與珠三角的融合,承擔粵港合作“對接口”的作用。有學者認為,此次《總體方案》獲批的意義等同於1980年深圳獲批特區,但兩者在區域布局上的意義無疑有著巨大不同,而特區發展曾經出現的“孤島效應”也將會被融入珠三角的區域整體所取代。
有評論人士表示,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與上海、天津綜改試驗區的另一個不同,在於同時承擔了廣東的發展寄望:借助充分發揮深圳特區的比較優勢,更好地引領整個珠三角的區域未來發展。
特區版圖或將擴大4倍
《總體方案》中,被深圳市市長許宗衡稱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將實行“行政權三分”。“行政權三分”是指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相互製約並相互協調的決策、執行和監督三大部門,由此行政層級將從原先的4級減少為3級。根據規劃,深圳市將逐步取消區政府,將其改為政府派出機構。目前,有關具體方案還在進一步討論中。
評論人士指出,“行政權三分”並非簡單的拿來主義,而是借鑒國際上比較成功的做法,結合中國國情,最終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上進行的大膽嚐試。通過這種製度設計,政府將是有限政府,官員手中的權力也將是有限權力。
深圳目前分為“關內”和“關外”。“關內”即深圳特區,包括羅湖、福田、南山、鹽田4個區,總麵積為395平方公裏;“關外”則包括寶安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麵積1553平方公裏。
《總體方案》獲批後,有消息稱,深圳高層近日正加緊研究該方案的3年分步落實規劃,其中2009年的改革重頭戲包括向中央申報將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若獲批,深圳特區的總麵積將由現在的395平方公裏擴容為1948平方公裏,比原來擴大了超過4倍,差不多是香港麵積的近兩倍。
金融改革設創業板擺在首位
長期以來,上海作為全國最大的經濟中心城市,2008年GDP規模(13698.15億元)約占全國(300670億元)的4.6%;列第二大規模的北京,也隻占到全國總量的3.5%。有專家認為,中國經濟首位城市的首位度一直不夠,經濟總量的巨大和首位城市的首位度偏低,直接導致了中國經濟呈現出多中心發展格局,其中也包括中國金融中心的多中心模式,因此中國金融發展,在未來也將走多中心發展之路。
據昨天下午的新聞發布會透露,深圳金融中心的改革創新將會在以下九個方麵進行。一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其核心內容是積極支持在深圳設立創業板;二是采取探索性的方式,在深圳設立本外幣債券市場;三是大力發展期貨交易;四是支持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機構,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監管要求的基礎上,創新金融品種和經營模式;五是積極探索房地產、高速公路、碼頭、電力等資產證券化;六是加快發展金融後台服務產業,建設輻射亞太地區的金融後台服務基地;七是積極探索發展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八是發展小額度貸款公司和民營中小銀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係;九是探索建立加強金融監管的有效模式,以便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首要建設金融中心
《總體方案》當中所提出的“四個先行先試”的改革思路,為其核心內容。深圳市金融辦副主任肖誌家表示,“先行先試,深圳要發揮改革開放排頭兵和試驗田的示範作用。”據了解,目前上海已經獲批建設金融和航運“雙中心”,深圳香港聯手建設“五大中心”,其中首要就是建設“金融中心”。
而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表示,深圳提出建設全球金融中心主要有三個原因:其一,深圳金融產業今年來發展迅速,金融產業已經成為深圳四大支柱產業之一,2008年深圳金融業全年實現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的12%,金融業總資產達到2.5萬億元;其二,深圳有深交所、招商銀行、中國平安、博時基金等一大批國際知名的本土金融機構,許多國際知名的金融機構也將其中國總部設在深圳或在深圳設立合資企業;其三,深港聯手優勢互補,香港有國際化的視野與市場運作經驗視野,而深圳有腹地優勢和成本優勢。
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表示,“因為金融是深圳四大支柱之一,占全市GDP的12.9%。應該說證券、保險、銀行在深圳的發展勢頭都是比較強勁。特別是最近確定創業板準備開設,對於深圳金融業發展是一個非常大的利好。”
國家七個試驗區分工各不同
目前,國務院已經批準了七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分別為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深圳市、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重慶市和成都市。其目的希望通過部分地區“先行先試”,以點帶麵,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為全國改革發揮試點和帶動作用。
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昨天表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總體上是有序進行的。與其他幾個地區不同的是,深圳特區一開始就肩負著改革試驗的任務,一直是改革試驗的地區。”
他還強調,七個試驗區的圍繞的主線是“體製創新”,但每個試驗區的側重點又有所不同。“比如武漢城市圈和湖南長株潭城市群就是圍繞兩型社會建設。像重慶、成都就是側重於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深圳是綜合性的,包括改革開放、自主創新等等各個方麵。”就目前來看,設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在新的曆史條件下,深化改革的一個關鍵性舉措,是完善改革推進方式的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