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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賭城拉斯維加斯的一家新的賭場裏,一名美國人持槍從酒店32層的酒店套房窗戶往下麵正在聽音樂會的人群裏掃射,殺死60人,四百多人受傷。看著電視裏的轉播,可以說震驚得目瞪口呆。
2019年,新冠大流行前,為了避開美東的寒冷,我在賭城築了一個冬天的小窩,以享受沙漠裏溫暖的陽光,可那個槍擊的陰影還在,心有餘悸,所以一到賭城,我就搜尋在哪裏能學射擊,怎樣能擁有一把槍以保護自己。我電話裏報了名,正準備去上課和買槍,想想還是把這件事告訴給了先生,他卻極力反對,反對我學射擊,更反對家裏有把槍。最終,我也沒能嚐試一下射擊的感覺,女俠的夢就這麽流產了。
這幾年來,美國不斷出現的槍擊事情,槍手的年齡越來越小,從高中生到初中生再到小學生,槍,成了一些發育期和還沒成熟的孩子們的玩具了,更成了心理疾病噴發的火焰,這種火焰傷及的無辜,很多也是還沒長大成人的孩子,不要說被害孩子的父母親人,我每每看到電視裏的轉播,都捂上眼睛不忍目睹。
自從我上個世紀八十年到後期到美國以來,美國槍擊事件層出不窮,近年來有越演越烈之勢。下麵是幾個重大事件的數據:(這個單子其實很長,這裏隻是受害者比較多的幾個例子)

上個月剛發生的德州槍擊案, 18歲的槍手,殺害了19個小學生和兩名老師,其中一位老師剛走,她的丈夫就病發身亡,這對夫婦身後留下四個未成年的孩子。當看到報道一位十一歲的小女生為了活命,把別人的血塗抹在自己身上裝死,逃過一劫,那種心痛,真的難以描述。
多少悲劇才能喚醒今天的美國和美國人?是時候該管理槍支了!如果那麽容易得到槍支,這樣的悲劇會不斷的上演,難道血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很多人看不懂美國的槍支法律,說這樣的事情似乎總在美國不斷地湧現,美國人不懂得什麽叫“吸取教訓嗎?”,有些美國人卻自豪的的回答“這就是我們美國的自由”!可如果自由會造成孩子失去父母,造成父母失去孩子,造成你明明去享受生活,卻在聽音樂會時莫名其妙地失去生命……這樣的自由,不覺得需要約束嗎?任何東西都不可能是沒有限度的,包括自由!
有個英國人說,在英國,校園槍擊案隻發生了一次,從此絕跡。為什麽?他們如何做到的?
26 年前,在蘇格蘭,一名槍手闖入一間小學校裏,殺死了 16 名學生和一名教師,另有 15 人受傷。這是英國曆史上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事件。
事件發生後,那裏孩子們的父母們以美國槍支管製無法企及的那種效率動員起來,次年,英國議會已禁止私人擁有大多數手槍以及半自動武器,並要求獵槍擁有者強製登記。從那以後,英國再沒有發生校園槍擊事件。
可是反觀美國呢?這些年,槍擊事件不斷, 每次有人提到槍支管製,總有人跳出來高喊要“自由”!看看下麵這張圖,這些年要求持槍自由的人士比要求槍支管製的人花費要多,也許也會有人像我剛去賭城時的類似想法,因為感到不夠安全,就想用槍來保護自己吧。

根據美國疾病防控中心的數據,2020 年,43% 的死亡人數(總計 19,384 人)是凶殺案。 該數字比 2019 年增長了 34%,比過去十年增長了 75%。
數據更顯示,在美國,每天有近 53 人死於槍殺。而絕大多數謀殺案(79%)是用槍進行的。
這比加拿大、澳大利亞、英格蘭和威爾士以及許多其他國家的凶殺案比例要高得多。

可是,奇怪的是,隨著逐年槍擊案事件的增長,民眾的憤怒卻與槍控的支持率成反比, 美國在 2020 年對更嚴格槍支法的支持降至 2014 年以來的最低水平。
在接受調查的美國人中,隻有 52% 的人表示他們想要更嚴格的槍控法律,而 35% 的人表示他們對目前的槍枝法律保持不變。11% 的人表示法律應該“不那麽嚴格”。
槍控的問題也是一個超黨派性和極端分裂性的問題,但總體來說,“民主黨人中91%支持更嚴格的槍支法,”。而隻有24% 的共和黨人和45%的獨立選民支持嚴格槍控。

就以上這些數據和圖表,你能看到美國近期能有嚴格控製槍支的法律出台嗎?我嚴重懷疑!槍支泛濫,槍擊案增多,安全感缺乏,導致更多的人想要擁槍自保,也就回到我這篇文中的開始,連我一個從沒摸過槍的人,都想著要去學習射擊和買把槍,難道人人都得有把槍傍身才覺得安全嗎?這不是惡性循環嗎?
人性本就是需要約束的,法律就是用來約束人性中的惡藤四處蔓延的壁壘,可美國人似乎隻看到自由的需求,難道我們得撤除所有的壁壘, 任由人被人性中的欲望牽引,那也將會是一個多麽可怕的欲望之都啊?!
擁槍是美國人自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隻問各位左派一個問題:為什麽war on drugs在左派眼裏是一定會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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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試著回答你的問題:
美國有一種說法,說毒品從產地到最後的銷售,利潤有1700倍,要想禁止如此利潤豐厚的生意在美國是不可能的。。
有沒有較為嚴格的控槍法律,導致的局麵還是不一樣的,從海雲引用的FBI的這個表格就可以看出。
禁槍, defund police, 大搞gay,種族滅絕一條龍。
有人假裝不知道! 以每年火拚槍殺幾百人的芝加哥幫派而言,大家都知道誰可能犯罪。既沒有把幫派分子都抓起來,也沒有去收繳幫派手中的非法槍支,誰之過?昨天又有一個警察被槍擊,情況嚴重。
憲法就是個法律,法律是人製定的,並沒有不能改的概念。美國27個憲法修正案中有兩個是關於禁酒,後麵的推翻前麵的,可見憲法權利是可以變化的。
什麽”要不要禁人?“,
關於是禁槍還是禁人的問題,提出這種問題就已經是交智商稅的概念了。
你是不可能在一個人還沒有槍支犯罪之前就知道他是罪犯和使用槍支殺人的,因此不存在禁人的可能性。比如這次德州學校槍擊,槍手是合法獲得槍支的,如果你支持第二修正案,就不能不讓他買到槍。
但你可以讓成為罪犯的人無法獲得槍,比如任何普通人都沒有槍,這就是禁槍的理論基礎。
還”美國胖子這麽多,要不要禁肉?“的,胖子是自己胖可能身體受到影響,難道會導致你在學校的孩子死亡?這種概念與禁槍聯係起來已經是沒有常識了。
禁槍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美國平均每一百人就有一百二十支槍,這涉及極大的金錢利益。但一個常識是,社會上槍支多,壞人獲得槍支的機會就多,這個概念不難理解。
使用槍支犯罪,有兩個要素,一個是犯罪的人,一個是犯罪使用的槍,缺少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形成槍支犯罪,而打破任何一個要素也都能阻止槍支犯罪。如果不可能事先知道犯罪的人是誰,那麽就隻能禁止槍存在,這才能實現打破其中一個要素的目的。
這個邏輯看不懂?
而如今美國國會甚至無法通過背景調查的法案,也就是對有前科或者有可能成為槍支犯罪人的人都做不到防範,何況對那些從來還沒有犯過罪的人,比如這次德州的這個18歲的槍手。
難道美國社會真的愚蠢到了無論犯罪的人還是槍支隻要有一個能製止,就不會發生槍殺案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