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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味

(2006-05-08 18:46:59) 下一個

前幾天讀了洪晃一篇文章,說是吃東西的口味對婚姻生活很重要。對此我沒有調查研究故沒有發言權。但從自己的生活經曆來說,兩個人飲食喜好一致確是件好事。起碼吃飯找館子容易,在家做飯也不麻煩。當然暫時不一致也無須著急,互相影響日久天長自然會越來越相近滴。 

今天又去了川味坊,老公點了宮保雞丁和水煮魚片,我笑:怎麽跟我想得一樣。其實不奇怪,宮保雞丁老公一直想吃,可惜上次我實驗了一把,失敗了,再沒敢試。而水煮魚曾經是我的最愛,有段時間滿北京轉淨跟著香味追都快變成貓兒了。老公說你再點個,我沒出息地把那菜單翻來覆去的看,找不出來。於是老公又義不容辭代勞:沙鍋魔芋。“嗯,魔芋不錯。”我嘴上說著,心裏嘀咕,沙鍋就不知道咋樣了。事實證明這個菜點得最是英明,辣得過癮,又不會像水煮魚片那麽油膩,最後被我消滅光了。老公還叫了杯冰水,吃了碗米飯,我是空口上陣,還嫌不夠辣。嗬嗬,其實認識他之前我可是不吃辣椒的。 

“晚飯想吃點什麽?”“就想喝點粥。然後隨便弄點什麽就不要肉了。”領導指示完畢就出去跑步了,大廚心裏又暗喜:簡直是我肚子裏的蛔蟲嘛,又想到一塊去了。於是煮了粥,揀剛買的紅薯蒸了兩塊,又用蒜蓉炒了一個蒿子杆,翠綠清爽,果然受歡迎。於是咱就配合領導,再次全殲敵人,將戰場打掃幹淨。 

人家說兩個人相處久了會越來越像,我看這話有理。 

我不愛吃韭菜,聞到那股味兒就惡心。去年跟教會的車去death valley,身後坐了一位女士,一路上大吃韭菜餡包子,給我一路上難受的,還不好意思說,隻好裝暈車!咱不能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啊,聽說有人專好這一口兒,讓人家眼看著包裏的美味卻不讓吃也是一種殘忍吧。看我現在還記得這事兒呢,可見給我造成了多麽嚴重的心理創傷。幸好老公也不愛吃韭菜,不然我這做飯的給別人喂高興了自個兒就該絕食了 

當然也有不一致的時候,我喜歡芫荽,咱們北方人俗稱香菜的,老公卻語出驚人:“那怎麽能叫香菜?應該叫臭菜才對!”我暈!不過這個矛盾倒容易解決,香菜末單放一個碗裏,我自己享用就是了。現在老公受我影響也能吃一點了,嘿嘿,我倒不舍得給他吃了。所謂明珠贈美人嘛,給不懂得享受的人吃了,香菜也會委屈的呢。 

最好玩的還是吃苦瓜。我脾氣急,經常上火,得了個妙方,生吃苦瓜有奇效。於是咱家就常見我捧一盤子的苦瓜條大嚼,,給老友們瞧見又該叫我兔子了。(想起大學聚餐時點大豐收的典故了。)對於這重量級的吃法,老公一開始也是敬而遠之的,不過可別小看了耳濡目染的作用,前天老公說上火了,主動跟我要苦瓜吃,冰箱裏就剩一根小的了,趕緊洗淨切條奉上,領導開嚼,咱在一邊偷瞄兩眼,嗬嗬,沒皺眉頭,看來甘之如飴呢。 

可別以為隻是老公在遷就我,其實我的犧牲才是巨大地。我一直想吃素,不想沾肉腥,老公不同意,覺得他一個人吃肉沒意思。思想鬥爭了幾次,決定還是應該妥協。絕對不是忍不住饞的啊(有點此地無銀是吧),老公沒在家的時候我是從來不吃魚肉的。但老公在家的時候我會盡量每餐都做一個肉菜,盡管吃的時候那個菜我是很少碰的,隻在老公推薦的時候吃一點,不掃他的興吧。(希望老公沒看到這段,不然可能還是會覺得掃興嗬嗬。那樣也好,索性一起吃素得了  

吃東西的口味喜好應該不是與生俱來的,既然是後天形成就一定可以改變;更不是什麽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互相遷就理所應當。也許一時會覺得少了許多樂趣,但在我看來,樂趣這東西,本來就在於新嚐試新發現。最後實在不行還可以教育自己:“人活著不是為了吃飯,吃飯隻不過是為了活著。”嗬嗬,人若修煉到了這種境界,吃些貓糧狗糧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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