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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直言敢諫,倡導諍諫之風

  魏征素以“人鏡”“千秋金鑒”著稱於世,是曆史上有名的諍臣,後晉劉響等在《舊唐書》中稱:“前代諍臣,一人而已。”宋代歐陽修、宋祁等在《新唐書》中讚:“三代遺直”,清代趙翼則說:“貞觀中直諫者,首推魏征”。

  魏征不僅至公為上,無私無畏,直言敢諫;學識淵博,才思敏捷,能言善諫;而且論道佐時,首倡“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的哲理,佐太宗開廣言之路,並在朝廷中為諍臣張目,興諍諫之風。因而,貞觀一代呈現了封建社會曆史上罕見的開明局麵。

  史載:有一次,唐太宗問魏征:“為君者何道而明,何失而暗?”魏征回答:“君所以明,兼聽也,所以暗,偏信也。”他進一步闡述說:以前堯舜開放四方的門路,使自己看到四方的事情,聽到四方的言論。因此,當時雖然有共、鯀這批壞人,也不會受他們蒙蔽,奸佞小人的恭維話和奸計,也不能迷惑他。秦二世就不是這樣,他居深宮之中,偏信趙高,結果直到統治崩潰,百姓背叛了,他還不知道。梁武帝偏信朱異,結果侯景領兵打到京城,他還蒙在鼓裏。隋煬帝偏信虞世基,天下人民到處揭竿而起,他還一點兒也不清楚。魏征一連列舉了三個曆史故事,生動而形象地闡明了“偏信”的危害和“兼聽”的重要性,然後說:“君能兼聽,則奸人不得壅蔽,而下情通矣。”太宗“甚善其言”。

  魏征認為人君能否兼聽納下,是直接關係到國家興亡的大事。有一次,在和太宗討論守天下難、易時,魏征說:“守天下甚難。”太宗問:“任賢能,受諍諫則可,何謂為難?”魏征解釋說:“觀自古帝王,在於憂危之間,則任賢受諫。及至安樂,必懷寬怠,言事者唯令兢懼,日陵月替,雕至危亡。聖人所以居安思危,正為此也。”如果國君對諫奏事情的人,隻準他們戰戰兢兢、謹慎畏懼地說話,必然阻塞視聽,導致國勢一天天衰落而走向危亡。他還曾對太宗說:“自古以來人君為難,隻為出言即出善惡。若人君出言欲聞己過,其國即興;若出言欲人從己,其國即衰。古人雲:‘一言可以興邦,一言可以喪邦,’正為如此。”太宗也很讚成這一觀點。

  可見,魏征和李世民君臣二人,對於“兼聽則明”及其重要意義的認識,是一致的。太宗要治理天下,奠定太平之基,把“任賢能,受諍諫”作為基本國策;魏征則“以身許國,直道而行”,不僅仗義執言,以諍諫為己任,而且還“深懼群臣莫肯進言”,竭力佐助太宗廣開言路,疏通各個方麵信息反饋的渠道,以求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使政治生活趨向健康。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上尊下卑,要實現廣開言路,上下無所阻隔,需要克服許多障礙,其中關鍵在於皇帝的態度。皇帝處於層次分明的封建等級社會的寶塔尖上,因此他能否喜聞己過,虛懷納諫,對於能否廣開言路,至關重要。

  貞觀初期,魏征曾對太宗講了一件往事,隋朝時,曾發生過一樁盜竊案,隋煬帝下令於世澄進行追捕。於世澄隻要懷疑誰像賊,就嚴加拷打,含冤承認自己是賊的多達2000餘人,煬帝下令將這2000餘人同日斬決。大理丞張元濟覺得這件事不正常,就試探詢問作案人的情況,得知有六七個人是在案發那一天,才從另外的監獄獲得釋放的,剛出獄,即遭到追究堪問,由於忍受不了酷刑的苦痛,才招認參加了這次盜竊。張元濟進一步追究查詢,查明2000人中隻有9個人在案發當天行蹤不清,官吏中有熟悉他們的,知道那9人中有4人根本不是賊。然而,負責行刑的官員因隋煬帝已下令斬決,便不再以實情上奏,將2000人全部殺掉了。他通過這個故事進行勸諫,說明隋朝“臣下鉗口”,上下壅塞,以至滅亡,首先是由隋煬帝剛愎拒諫造成的,要想不蹈亡隋的覆轍,君主首先必須有博采廣納的器量,創造廣開言路的條件和氣氛。

  首先,必須“以謇諤為忠”,大力提倡下級直諫。有一次太宗問群臣,為什麽近來全無諍諫?魏征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從前,齊景公射箭時,根本射不中目標,而左右卻紛紛叫好。景公慨歎說:“自晏子身故,不複聞寡人之過。”他的臣子弦章進言說:“上之所好,下必從之。君若以謇諤為忠,則人皆晏子。”魏征繪聲繪色地講完這個故事之後,對太宗說:“陛下若經常表揚,稱讚諍諫之士,到需要提意見或建議時,誰能不盡忠心呢?”他還在《理獄聽諫疏》中說:“欲必使乎致諫,在乎好之而已。故齊桓好服紫,而合境無異色;楚王好細腰,而後宮多餓死。夫以耳目之玩,人猶死而不違。況聖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裏斯應,信不為難。”說明隻要國君好聞直言,歡迎別人批評,大力提倡諍諫,那麽造就忠正之士,廣開言路是不難做到的。

  其次,必須和顏悅色,創造臣下暢所欲言的寬鬆氣氛。封建時代君尊臣卑的朝廷禮儀,也往往造成君臣阻隔的氛圍,使臣子上殿以後,手足無措,知而不言,言而不盡。有一次,一位大臣上書陳述有關西藩的事情,寫得入情入理,頭頭是道,但太宗找他麵談時,他卻戰戰兢兢,語無倫次。太宗認為,就隻叫他麵奏這麽一件事,不應如此戰懼。魏征說:“天顏俯臨,豈得不懼?臣見在外諸司,欲奏事者,先三五日反複尋思。及其臨奏,三分不能道得一分。尋常易事尚難如此,況諍諫之人,出言皆是觸忤?賴蒙陛下假其顏色,若不如此,理終不申。”他請太宗在朝堂上要盡量和顏悅色,用以緩和臣下麵見君王時的緊張心理。太宗也發現由於自己“戚儀嚴肅,百僚進見者,皆失舉措,因此,每見人奏事,必假借顏色”。即使臣下的建議不合自己的心意,也不加嗔責,耐心地傾聽,而且對於像魏征那樣的敢言直諫的大臣,還能以師友待之。他曾說:“煬帝多猜忌,臨朝對群臣多不語。朕則不然,與群臣親如一體耳。”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君臣身份的隔閡,有利於造成一種直言敢諫與虛懷納諫的寬容、和諧的政治氣氛。

  再次,必須博采廣納,不要因人廢言。不管是什麽人,隻要他提的意見或建議有價值,都應當認真研究、采納,這樣才能真正溝通信息反饋渠道,傾聽來自各方麵的聲音。魏征提倡“采芻蕘之言,從忠讜之策”,認為隻要提出的主張能對治國安民有所裨益,即使是出自山野割草砍柴的百姓之口,也要認真聽取和采納。太宗也主張重所“言”,而不重“言者”,他曾說,“言之而是,雖在仆隸芻蕘,猶不可棄也言之而非,雖在王侯卿相,未必可容”,隻有這樣,才能兼聽博采,及時聽到各階層民眾的呼聲。

  最後,必須讓人暢所欲言,不要苛求其百分之百的正確。貞觀之初,有許多人向太宗“上封事”,然而,有些意見並不中肯,太宗感到厭煩,想加以責罰。魏征說:“堯舜時代,在大路口樹立木柱,讓人們在上麵書寫對政事的意見,稱為”謗木“古時君主樹立這種謗木,是想借此知道自己的過失。現在的”封事“就是謗木的遺風啊!陛下要知道政事的得失,應當讓人暢所欲言。說對了,對朝廷有益;說錯了,對政治無損。”太宗高興地接受了他的意見,對上封事者都加以慰勉。上級對下級的意見不苛求,才能打消下級不必要的顧慮,大膽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以供上級博采眾議,做出正確的決策。

  唐太宗欣然采納魏征的這些主張,他對納諫亦有頗為深刻的認識:“逆耳之辭難受,順心之說易從。被難受者,藥石之苦喉也,此易從者,鴆毒之甘口也。明王納諫,病就苦而能消;暗主從諛,命因甘而致殞。”因此,屢屢鼓勵臣下直言規諫,匡正己非。

  貞觀之初,唐王朝除了從道義上提倡和鼓勵直言諍諫之外,還建立了一係列製度;

  第一,讓諫官與聞政事。貞觀元年(627年),詔令“宰相入內平章國計,必使諫官隨入,與聞政事。有所開說,必虛己納之”。唐代的諫官主要有:左右散騎常侍4人,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左右諫議大夫8人,掌諫諭得失,侍從讚相;左右補闕12人、左右拾遺12人,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事則上封事,等等。讓這些諫官隨宰相入內閣“平章國計”,這是貞觀之初的一個創舉。這一製度的建立,一方麵表明朝廷對諫官的重視和諫官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麵也有助於最高統治集團及時聽到各種不同意見,拓寬信息反饋渠道,以保證決策的正確。

  第二,健全封駁製度。貞觀之初,重申和健全了中書省、門下省的辦事製度。規定:中書省掌軍國政令,草擬皇帝的製敕詔令,門下省負責審議中書省起草的文件,目的在於互相製約,起到監察作用。然而,在封建官場上,許多事往往不可能完全秉公辦理,太宗批評說:“國家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察,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行駁正。比來或護己主短,避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亡國之政也。”指示二省官員“須滅私徇公,堅守直道,庶事相啟沃,勿上下雷同”。還說,你們身居機要之職,如果隻是署署名,照抄照轉,這樣的事情誰不能幹,又何必擇才呢?作為中樞機關的中書、門下兩省,堅守直道,就可以避免重大決策的失誤。昔時有過“五花判事”的製度,凡軍國大事,先由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然後由中書侍郎、中書令審查,再交門下省給事中、黃門侍郎進行駁正。貞觀之初“始申明舊製,由是鮮有敗事”。

  第三,諸司皆於正牙奏事。為了杜讒邪,唐太宗規定凡宰相奏事,不但諫官、史官隨之,而且“諸司皆於正牙奏事”,使意見公開化,以防止勢利小人挑撥離間。

  第四,五品以上京官,“更宿中書內省”。太宗規定: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每次召見,“皆賜坐與語,詢訪外事,務知百姓利害,政敦得失”,以便及時了解下情。

  由於唐太宗采納魏征的主張,采取切實措施,廣開言路,兼聽博納,因此有效地避免了重大決策上的失誤。

  魏征不僅倡兼聽宏論,佐太宗開廣言之路,而且身體力行,為諍臣張目,大興諍諫之風。唐太宗作為一代明君,對納諫還是有比較深刻的認識的,史籍中對此也多有記載。例如:貞觀二年(628年),他曾對杜如晦說:“人君必須忠良輔弼,乃得身安國寧”,並引隋朝的曆史教訓說:隋煬帝是因為下麵沒有諍臣,自己又聽不到過失,罪惡積累,禍害盈滿,才導致滅亡的。“若人主所行不當,臣下又無匡諫,苟在阿順,事皆稱美,則君為暗主,臣為諛臣,君暗臣諛,危亡不遠。朕令誌在君臣上下,各盡至公,共相切磋,以成理道,公等各宜務盡忠讜,匡救朕惡,終不以直言忤意輒相責怒。”但是他畢竟是個獨攬大權的封建皇帝,未免有接受不了批評的時候,有時言辭過於激烈,他受不了;有叫對他約束嚴格一些,他也受不了,因臣下直言忤意而大加責怨的事,還是時有發生的。每當這種時候,魏征都挺身而出,為諍諫者辯解,使太宗“霽威”改容。

  貞觀八年(634年)冬天,中牟縣丞皇甫德參上書直言:“修洛陽宮,勞人;收地租,厚斂;俗好高髻,蓋宮中所化。”惹惱了太宗,他大發雷霆說:“德參欲國家不役一人,不收鬥租,宮人皆無發,乃可意邪!”要將他治罪。魏征連忙辯解說:“自古上書不激切,不能動人主之心,所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唯陛下裁察!”他不愧是“善回人主意”的諍臣,僅寥寥數語一啟發,太宗便幡然悔悟了,說:“朕罪斯人,則誰敢複言!”不僅不責怪皇甫德參,反而賜給他禮物,以資獎勵。這一次風波雖然平息下來,但畢竟對貞觀初期興起的諍諫之風產生了不良的影響,而且,魏征也從中體味到太宗思想中正在發生微妙的變化,不能不憂心忡忡。日後,他便找機會進言說,“陛下近日不好直言,雖勉強含容,非曩時之豁如”,太宗於是增加了對皇甫德參的優賜,提拔他做了監察禦史。

  房玄齡、高士廉向少府監竇德素詢問後宮近來有何營造之事,惹怒了太宗,嚇得房玄齡等慌忙謝罪,魏征慨然發出“兩個不理解”的議論,極言作為君主肱股耳目的大臣,應該理所當然地過問君主的言行舉止,以便及時佐助與匡正,明君應當歡迎這種輔佐與監督。這由衷的諍告,不能不使太宗“深愧之”。

  貞觀後期,隨著太宗驕傲情緒的滋長,納諫愈不如前,朝臣也不敢像以前那樣直言諍諫了。太宗見朝臣不議論政事,也便坐不住了,於是,向魏征求教。魏征對他說:“陛下虛心采納,誠宜有言。”古人說:“不信任的人來諫,就會被認為是毀謗自己;信任的人不規諫,就叫做屍位素餐。”但人之材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慮懷忠直而不能言;疏遠之人,恐不信而不得言;懷祿之人,慮不便身不敢言。所以相與緘默,俯仰過日。“他把各色人等”不能言“不得言”不敢言“的原因刻畫得入木三分,不能不令人折服。太宗深表讚同說:的確像你說的一樣,我經常想這件事,臣下雖想進諫,動輒畏懼死亡的禍患,這與那赴鼎鑊被烹殺、冒白刃遭砍殺,有什麽不同啊!所以,忠誠貞節的臣子,不是不想竭盡忠誠,而是非常為難。所以,禹聽到善言就拜謝,難道不是為了這緣故嗎?”他向臣下表態說:朕今開懷抱,納諍諫,卿等無勞怖畏,遂不極言。

  由於魏征等朝臣的不斷提醒與匡正,太宗雖然貞觀後期不如前期胸懷豁達,但虛己納諫的作風,卻始終堅持了下來,一方麵,鼓勵臣下讜言直諫;另一方麵,對諍臣大加獎賞與拔擢。此類事例,貞觀史籍不絕於書,例如:禦史大夫韋挺經常上書陳述治國得失,太宗親自給他寫信,深表謝意:“得所上意見,極是讜言,辭理可觀,甚以為慰。”並且設宴招待和賞賜上封事稱旨的韋挺、杜正倫、虞世南、姚恩廉等朝臣。貞觀元年(627年),戴胄因忠清公直,被擢拔為大理少卿,“前後犯顏執法,言如湧泉”,太宗都聽從了他的主張,“天下無冤獄”。貞觀十四年(640年)秋天,太宗去同州校獵,櫟陽丞劉仁軌進言說:現在老百姓收割莊稼才不過完成了十分之一二,若讓他們供承田獵,實在妨礙農事,不如等莊稼收割完了,再開始校獵。太宗“賜璽書嘉納之”,並升遷他為新安縣令。王珪、魏征以及貞觀後期的褚遂良等大臣,也都是由諫臣而入相的,這一切,都有力地促進了貞觀一代諍諫之風的形成和興盛。

  由於采取了廣開言路的切實可行的措施,貞觀之世諫臣盈廷,諍諫成風,呈現了封建盛世中罕見的開明局麵。朝廷中,達官重臣,縣宰小吏,舊部新進,均敢於直言切諫;後宮裏,皇後、嬪妃、太子等也能夠犯顏直諫。貞觀四年(630年),太宗詔令征調兵役修複洛陽的乾元殿,用來做巡幸視察的行宮。給事中張玄素上書規諫:“方今承百王之未,屬凋敝之餘,必欲節之以禮製,陛下宜以身為先”。接著力陳不可修此殿的五條原因,並言辭激烈地說:“臣聞阿房成,秦人散;章華就,楚眾離;乾元畢工,隋人解體。且以陛下今時功力,何如隋日?承凋殘之後,役瘡痍之人,費億萬之功,襲百王之弊,以此言之,恐甚於煬帝遠矣。”太宗自然心中不快,他反問玄素說:“你認為我不如隋煬帝,那麽比夏桀、商紂如何?”玄素則不避鋒芒地問答:“如果乾元殿終於興修,就可以說結果同桀,紂是一樣的昏亂。”太宗深為玄素正義執言,“以卑幹尊”的精神所感服,嘉獎說“眾人之唯唯,不如一士之諤諤”,賜絹500匹,毅然停止了修乾元殿之舉。魏征對此讚歎說:“其利博哉!”

  貞觀十六年(642年),輾轉病榻的魏征直言不諱地批評太宗:“陛下臨朝,常以致公為言,退而行之,未免私僻,或畏人知,橫加威怒,欲蓋彌彰,竟有何益!”如此激烈的言辭,太宗居然也能接受。

  君明臣直蔚然成風,使貞觀一朝諫臣輩出,朝臣的精神麵貌大為改觀。裴矩曾仕隋朝,原非佞臣,但屈於隋煬帝的淫威,終於變成了“承望風旨,與時消息”的庸人,後來甚至在參掌選事時“多納賄賂”,可謂“近墨者黑”,但做了唐臣之後,麵貌卻發生了很大變化。太宗即位之初,為整肅吏治,解決官吏受賄問題,曾密使左右暗中賄賂一些官吏進行試探。刑部有一位司門令史果然受絹一匹,太宗打算處死此人,殺一儆百,以懲戒貪汙。裴矩認為不能這樣做,當即進諫說:“為吏受賂,罪誠當死;但陛下使人遺之而受,乃陷人於法也,恐非所謂‘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太宗十分高興地接受了他的意見,並召見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員,對他們說:“裴矩能當官力爭,不為麵從,儻每事皆然,何憂不治!”同是一個裴矩,在隋、唐前後竟判若兩人,司馬光作《資治通鑒》,寫到此處,不禁大發感慨說:“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於隋而忠於唐,非其性之有變也;君惡聞其過,剛忠化為佞,君樂聞直言,則佞化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影)也,表動則景(影)隨矣!”

  魏征敢於直諫,而又頗注意進諫的策略和方法,他說:“臣諫其君,甚須折中,從容諷諫。”意為進諫時,特別要講究方法,要慢慢地用委婉的言辭從容地說明。為了說明從容諷諫的重要性,他講了這樣一個故事:說是漢元帝曾用醇酒祭祀高祖廟,他從長安便門出來,打算乘坐樓船,坐船自然不如過橋安全。這時隻見禦史大夫薛廣德風風火火地攔住車駕,摘下自己的官帽說:“應該從橋上走,陛下若不聽我的話,我就自殺,用頸上的血汙染車輪,陛下就不能進入祖廟了。”攪得元帝大為掃興。光祿大夫張猛趕緊上前排解,說:“我聽說君主聖明,臣子就正直。乘船危險,過橋安全,聖主不乘危,因此,廣德的話是可以聽從的。”元帝說:“曉諭別人,也不應當像這樣子嘛!”於是沒有上樓船,而從橋上過去了。以此看來,張猛可謂是直臣諫君了。

  可見,魏征對於進諫的策略和方法,是十分重視的。《舊唐書》在魏征傳之後評論說:“臣嚐閱魏公故事,與文皇討論政事,往複應對,凡數十萬言。其匡過弼違,能近取譬,博約連類,皆前代諍臣之不至者。”認為他不僅敢諫,而且善諫。誠然,“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但“良藥”巧妙泡製或加上糖衣,也可變得不怎麽“苦口”;“忠言”,若從容諷諫,也可變得不那麽“逆耳”。魏征為了醫治哮喘,曾經熬製出美味可口的梨膏糖,在他進諫的實踐中,類似梨膏糖治病的情形,也是屢見不鮮的。這大約是他能與太宗主明臣直、珠聯璧合的另一重要原因吧。

  魏征不僅有傑出政治家的敏銳眼光,而且有思想家的深邃頭腦,這是他敢於犯顏直諫的深厚基礎,而他那淵博的知識、高深的素養和無懈可擊的辯才,對他最終使太宗折服而視為“人鏡”,則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可以說,他敢於犯顏直諫,是“敢”而有理,“直”而有情,“犯”而有方。他的進諫方法靈活多變,其要點可以歸結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循循善誘,從容諷諫,並且善於把握進諫的時機。

  所謂動之以情,不僅在於真情實感打動人心,更重要的還在於是否出於國家之至公來考慮問題。魏征進諫,處處以封建王朝的最高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所以能以情打動太宗,令其歎服。例如,在貞觀十三年(639年)所上的著名奏疏——《十漸疏》中,魏征首先站在開創唐王朝千秋大業的高度,提出問題:

  “臣觀自古帝王,受圖定鼎,皆欲傳之萬代,貽厥孫謀。故其垂拱岩廊,布政天下。其語道也,必先淳樸而抑浮華;其論人也,必貴忠良而鄙邪佞;言製度也,則絕奢靡而崇簡約;談物產也,則重穀帛而賤珍奇。然受命之初,皆遵之以成治;稍安之後,多反之而敗俗。其故何哉?豈不以居萬乘之尊,有四海之富,出言而莫己逆,所為而人必從,公道溺於私情,禮節虧於嗜欲故也?語曰:‘非知之難,行之惟難。非行之難,終之斯難’。所言信矣!”

  接著頌揚了太宗即位12年來的功績,中肯地指出他漸不克終前10個方麵的問題,諸如:貞觀初年,不煩擾百姓,沒有貪欲,現在卻派人到萬裏之外去尋求駿馬、去外國購買珍奇之物;貞觀初年,愛護人民就像愛護自己的子女一樣,近幾年來忘記了謙虛節儉,輕易地使用人力;貞觀初年,注意磨煉名譽節操,對於人不偏私,親近愛護君子,疏遠斥遇小人,現在卻輕率地狎近小人,對君子敬而遠之,等等。情發於理,感發於實,其憂國憂君的真情實感,亦隨之噴湧而出,他情深意切地提醒太宗:

  “當今太平之基,既崇極天之峻,九仞之積,猶虧一簣之功。千載休期,時難再得,明主可為而不為,微臣所以鬱結而長歎者也。”

  句句肺腑之言,寄情於理,寓理於情,太宗覽奏,大為感動。

  所謂曉之以理,是以雄辯的說理,闡明社會發展規律或政策方針、道德倫理等。魏征“雅有經國之才”,又有廣博的學識和高超的諍辯能力,靈活運用辯證或比較等多種方法,進行透徹地說理。

  魏征總是全麵地、發展地、辯證地看待亂與治、難與易、大與小、好與壞、安與危等問題,同時,他嚴密的邏輯推理和雄辯的論諍才能,使其樸素的唯物辯證思想,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和確切地表達。因此他的滔滔宏論常常使太宗折服,乃至政見不一的大臣,也不得不點頭稱是。

  唐初君臣們曾對草創和守成的難易展開過熱烈討論,房玄齡等曾跟隨太宗打天下的臣子認為“草創為難”,魏征則主張用辯證的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他說:帝王起兵,必然乘著世道衰敗混亂的時候,消滅掉那些昏亂狂暴的人,老百姓樂於擁戴,天下人都來歸附;上天授命,百姓奉與,故創業不算艱難。然而已經取得天下之後,誌趣趨向驕奢淫逸,百姓希望休養生息,但各種徭役卻沒有休止;百姓已經窮困疲敝,而奢侈的事務卻一刻不停;國家的衰落破敗,常常由此產生,以此而論,“守成則難”。

  太宗欣然同意魏征的高明見解,並頗能體諒房玄齡隨同自己“定天下”,所以見草創之難,魏征與自己一起“安天下”,所以見守成之難的情況,對他們說:“今草創之難,既已往矣,守成之難,當思與公等慎之”,從而引導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戒驕逸、艱苦創業上來。

  有比較,才有鑒別,用比較的方法說明,容易使人辨明美醜、善惡、利弊。魏征常常用縱、橫比較的方法,說明問題,對太宗理解、接受他的諍諫,起了很好的作用。上述論證草創與守成之難易,也是用了比較的方法,這是事與事之間的比較。魏征也經常把唐初國情與隋朝時候作比較,規諫太宗以亡隋為鑒,節欲愛民,勵精圖治。由於隨著天下的安定和經濟情況的好轉,太宗逐漸滋長了驕傲和貪圖安逸的情緒,因此魏征進諫時常常用太宗貞觀初年的優點與目前的缺點進行比較,上述《十漸疏》,則是進行這種鮮明對比的典型一例。貞觀十二年(638年),魏征針對太宗納諫方麵大不如前的問題,將他貞觀前後態度的變化進行了比較,“貞現之初,恐人不言,導之使諫。三年以後,見人諫,悅而從之。一二年來,不悅人諫,雖倔勉聽受,而意終不平,諒有難色。”他並且舉出實例說:陛下即位之初,判處元律師死刑,孫伏伽勸諫說:按照法律,不至於判死罪,不能容許無節製地處以嚴酷的刑罰,陛下就把蘭陵公主園賞賜給他,價值百萬。有人說:孫伏伽所說的是一般道理,而所賜太優厚。陛下說:我即位以來,還未有進諫的,因此賞賜他。這就是“導之使諫”。後來,徐州司戶柳雄對隋朝留下的人,妄自給予俸祿等級,有人控告他,陛下就命令柳雄自己坦白,不坦白就給他定罪。柳雄不肯坦白,大理寺將他處以死罪。少卿戴胄稟奏說:“按照法律,隻應處以徒刑罰。”陛下說:“我已對柳雄裁斷完畢,隻應處以死罪。”戴胄堅持不能濫用酷刑,陛下很生氣地派人去殺柳雄,戴胄托住不放,反複達四五次,最後還是聽取了戴胄的規諫,赦免了柳雄,並對司法部門的人說:“隻要能像戴胄這樣為我堅守法製,難道還怕有濫用刑罰殺人夷族的事?”這就是“悅以從諫”。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觸犯聖旨,陛下認為是誹謗。我上奏說,上書不激切,不能激發國君的意誌,激切就似於誹謗。陛下雖然當時聽從了他的意見,賞賜他20件物品,但思想上卻很不舒服,這就是“難於受諫”了。如此鮮明對比,淋漓盡致地揭示了太宗在虛己納諫方麵的退步,不能不使太宗悅服。他誠懇地對魏征說:“誠如公言,非公無能道此者。人皆不自覺,公向末道時,都自謂所行不變,及見公論說,過失甚驚。公但存此心,朕終不違公語。”

  循循善誘,從容諷諫,更是魏征進諫的顯著特點,他每每根據情況,采取靈活的方法,或借古喻今,或借物言誌,或以他山之石攻己山之玉,有效地增加了其諫言的感染力。

  一、借古喻今,是魏征的“拿手好戲”。前事不忘,後世之師,魏征素重史鑒,對曆史有著精深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又有豐厚的知識和驚人的記憶力,言談話語之中,曆史故事、典故隨手拈來,運用得恰到好處,使對方以史為鏡,自明得失,不僅增強了說服力,而且也使得魏征的諍言,帶上了鮮明的特色。

  二、借物言誌,也是魏征常用的進諫方法。他往往通過自然界或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事物,來說明深刻的道理。魏征作為卓越的思想家,在哲學、政治、史學、文學、法學等諸多方麵,均有一些開拓性建樹,為了闡發深刻的思想,他往往借物以言誌,比如在闡述民本思想時,他借用古語說:“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又說:“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深慎。”並且提出行德政,施敦化,清靜無為,使民生息,輕徭薄賦,勸課農桑等一係列治國方針,安定民心,以謀求“載舟”之功而避免“覆舟”之患。又如,他在論證德主刑輔的立法思想時,形象而生動地比喻說:“禦之良者,不在於煩策;政之善者,無取於嚴刑”,“為理之有刑罰,猶執禦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以趕馬車而用鞭子,生動地說明是為了更好的實施仁義之政才設立刑罰這一道理。

  三、以他山之石攻己山之玉。這也是魏征常用的進諫方法。他每每旁征博引,或由彼及此,或由遠及近,或由古及今,侃侃而談,從容諷諫,循循誘導,使對方自然而然地接受他的觀點。貞觀二年(628年)冬天,太宗派遣才兼文武、廉平公直的瀛州刺史盧祖尚出任交州刺史。盧祖尚先答應了,後又反悔,說什麽也不去就任,太宗召來麵諭,仍固執不就。這下子可惹火了太宗,他大發雷霆說:“我使人不行,何以為政!”命斬於朝堂。改日,魏征趁他與群臣議論齊文宣帝是怎樣的人的時候,進諫說:“文宣狂暴,然人與之爭,事理屈則從之。”接著又講了一個故事:前青州長史魏愷出使於梁,回來之後,令他出任光州長史,他不肯去。楊遵彥上奏了這一情況,文宣帝大怒,將魏愷召來當麵責問,魏愷辯解說:“臣先任大州,使還,有勞無過,更得小州,此臣所以不行也。”文宣帝聽完他的陳述,怒火頓時熄滅了,他回頭對楊遵彥說:“其言有理,卿赦之。”魏征講完這個故事之後,評論道:這就是文宣帝的長處。

  這個故事,講的是齊文宣帝之“長”,攻的卻是太宗之“短”。太宗聽後,無限後悔地說:“文宣帝雖顛狂,尚能容止此事,朕所不如也。祖尚不受處分,雖失人臣之禮,朕即殺之,大是傷急,一死不可再生,悔所無及。”於是下令複其官蔭。

  另外,魏征也十分注意把握進諫時機,因而能夠事半功倍,收到理想效果。

  一、在取得重大勝利而陶醉時進諫。貞觀十四年(640年),太宗召侍臣賜宴於兩儀殿,慶賀平滅高昌(古國名,國都高昌城,故址在今新疆吐魯番東約20餘公裏哈拉和卓堡西南)。君臣共飲,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之中。魏征進言說:“臣觀古來帝王撥亂創業,必自戒慎,采芻蕘之議,從忠讜之言。天下既安,則恣賭肆欲,甘樂諂諛,惡聞正諫。”他講了一個曆史故事:過去齊桓公曾與他的臣子管仲、鮑叔牙、寧戚一起飲酒。桓公對叔牙說:“為何不向我祝福呢?”叔牙舉起酒杯站起來說:“但願君王不要忘記當年出奔在莒國時的情景,管仲不要忘記在魯國被捆綁時的狀況,寧戚不要忘記喂牛於車下時的境遇。”桓公謝叔牙說:“我與兩位大夫都能夠不忘記先生的話,那麽國家不會有什麽危險了!”他以此提示太宗,取得了勝利,要居安思危,孜孜不怠。太宗說:“朕必不敢忘布衣時,公不得忘叔牙之為人也!”

  二、在因某些災變而驚懼時進諫。唐太宗是個通過實際鬥爭而登上帝位的英明君主,比較重人事而不重天命,也不好祥瑞,然而由於天子的地位,使他離不開天命論,對某些自然災變,更有著本能的恐懼,魏征則常常利用這種時機來匡正君非。古人以為天見彗星是凶兆,有一年有彗星出現,太宗十分惶恐。魏征進言說:“臣聞古帝王來有無災變者,但能修德,災變自消。陛下因有天變,遂能戒懼,反複思量,深自克責,雖有此變,必不為災。”史籍中關於魏征利用某些災變之機勸誡太宗克己自修的事例不少,且都收到良好效果。在皇帝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什麽製約機製的封建專製時代,利用君主對災變的本能畏懼,規誡其端正言行,是有積極意義的。

  三、在太宗精神振奮或談鋒正健時,相機行事,或將話鋒一轉,導引至另一個方麵,進行諷諫;或借題發揮,因勢利導,就某一問題加深論述,並和提到新的高度,收到理想效果。史載:有一次太宗在洛陽西苑的積翠池大宴群臣,令大家飲酒賦詩,好不歡暢。魏征擔心太宗與群臣豪飲,失去了君臣之禮,有損君主的人格,便趁機作《賦西漢》:“受降臨軹道,爭長趣鴻門。驅傳魏橋上,觀兵細柳屯。夜宴經柏穀,朝遊出杜原。終借叔孫禮,方知皇帝尊。”

  此是一篇敘事詩,通篇講的西漢漢高祖劉邦的故事,寓意之句在最後一聯,漢高祖初定天下時,共同起事的功臣多為普通百姓出身,不懂朝廷禮儀,往往在殿上飲酒爭功,大喊大叫,甚至拔劍砍壞殿柱。以後叔孫通重新訂禮儀,群臣上殿朝見,都遵照一定秩序,不敢喧鬧失禮。漢高祖說:“我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貴!”魏征借用漢高祖語,諷諫太宗要處處注意禮儀。太宗對此也心領神會,馬上稱讚道:“征言,未嚐不約我以禮。”

  由於魏征直言敢諫和能言善諫,常常使太宗在迷惘裏清醒,在疑慮中堅定,在失誤時警覺,在歧路口卻步。對此,太宗也不無敬佩之情,史籍中對此記載頗多,諸如:“非公,聯不聞此言”,“公所奏對甚善”,“不遵卿言,甚大錯誤”;“太宗深嘉納之”,“深然其言”,等等,不勝枚舉。太宗由衷地讚歎:“當今朝臣忠臣,無逾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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