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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南詔的政治製度

  南詔建國伊始,首要的任務是建立靖國安邦的製度體係。閣羅鳳時期,是南詔政治製度的初創時期,隨著南詔社會的發展,至異牟尋時期,南詔又對其政治製度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南詔的政治製度,體現了“隨世運機,觀宜撫從”的統治思想,較好地適應了南詔各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狀態,體現了鮮明的民族特點和時代特征。

(一)南詔的中央職官體係

1.官階

南詔統治機構最初建立在太和城(今大理太和村西部的山坡上),至異牟尋時遷往陽苴咩城(今大理城)。南詔政治集團的最高統治者是巍山蒙氏烏蠻貴族。部分烏蠻貴族和白蠻貴族楊、趙、李、董、段、尹等姓中的代表人物,則充當了大臣。以洱海地區的烏蠻和白蠻貴族為主形成了統治集團,支配著整個國家的政治和軍事。

南詔王之下,有清平官和大軍將。清平官六人,“每日與南詔參議境內大事。其中推量一人為內算官,凡有文書,便代南詔判押處置。有副兩官同勾當”。則清平官中有一人單獨設置為內算官,專門為南詔王批閱處理各種公文。清平官還可兼任外算官。“六曹公事文書成,合行者一切是外算官,與本曹出文牒行下,亦無商量裁製。”外算官負責製敕南詔王的各項命令,交付行政機關“六曹”執行。此外,清平官還可以代表南詔王進行媾和、出使等重大外交活動,戰爭時又具有“軍前監視”、考評將士軍功大小的職責。

大軍將十二人,與清平官同列,“每日見南詔議事。出則領要害城鎮,稱節度。有事跡功勞殊尤者,得除授清平官”。大軍將是武職,主管軍事。從大軍將有功方得遷升清平官的情況來看,其職官等級略低於清平官。但大軍將的行事權利在某些方麵與清平官是有交叉的,如大軍將也同清平官一樣可以參與南詔軍政大事的決策討論,可承擔外算官職責。大軍將遷升為清平官之後,仍兼領大軍將銜。《南詔德化碑》碑陰題名所記大軍將者人數眾多,不止於十二名,疑大軍將外出充任節度之後,同樣兼領大軍將銜。且大軍將的設置不為常數,唯參與南詔議事者額定為十二人。大軍將之下,又有軍將、詔親大軍將,當與大軍將在職位方麵有一定差別。

2.榮譽性虛銜

《南詔德化碑》碑陰記有南詔眾多職官題名,茲舉幾例:

清平官大軍將大金告身賞錦袍金帶(下蝕);

大軍將兵曹長小頗彌告身賞紫袍金帶段君利;

大軍將小銀告身賞二色綾袍金帶楊各酋;

(上蝕)色綾袍金帶兼大大蟲皮衣孟綽望;

從上述職官題名的結構形式看,排名先是按官階,然後是告身、袍服,最後是大蟲皮(虎皮)。

袍服。《蠻書》卷八說,南詔的官服“貴緋紫兩色”。色“尚紫”,這與唐朝基本是一致的,《隋唐嘉話》載:“舊官人所服,惟黃紫二色而已。貞觀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以上服朱。”尚秉和著,母庚才、劉瑞玲點校《南詔德化碑》碑陰題名職銜,有賞錦袍金帶、賞二色綾袍金帶、賞紫袍金帶之稱,金帶即“金佉苴”,佩戴者不限常例。從南詔“得紫後有大功則得錦”,“其紡絲入朱紫以為上服”。的記載看,錦袍等級最高;二色綾袍當為緋紫二色,緋紫之中,紫袍稍貴,二色次之。唐朝以袍服的顏色區別職官等級,並有相應的關係。而南詔的情況卻不盡相同,從《德化碑》所記題名來看,同為清平官,有賞錦袍者,亦有賞紫袍者如碑陰載“紫袍金帶尹求寬”,雖官階已蝕,但尹求寬為清平官,在《蠻書》卷四有明確記載。同為曹長,有士曹長賞紫袍者,還有倉曹長賞二色綾袍者,這說明袍服與官階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

告身。從《德化碑》知南詔有告身之銜。其稱謂有金告身、頗彌告身、石告身、銀告身、銅告身。告身各分大小兩類,總為十二級。頗彌即熔石之璧琉璃,石是銅和爐甘石煉成之品。以金為貴,頗彌次之,其下為銀、銅、石。南詔的告身製是受吐蕃影響的結果,《新唐書·南蠻傳》說:“(吐蕃)其官之章飾,最上瑟瑟,金次之,金塗銀次之,銀又次之,最下至銅者,差大小,綴臂前以辨貴賤。”從《南詔德化碑》碑陰職官題名的排位情況看,告身也不是官員題名排位的主要依據,題名中有較低職位官員獲較高等級告身,或較高職位獲較低等級告身,或同一官階獲不同等級告身的情形,這說明告身與官階也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

由此看來,袍服與告身的種種名稱,僅是表彰功勳大小的虛銜和榮譽標誌。唯這二者的授予依據,目前十分難考。《蠻書》記南詔“諸在職之人,皆以戰功為褒貶黜陟”,又記“大軍將有事跡功勞殊尤者,得除授清平官”,疑南詔對官員的褒獎,有“戰功”及“事跡功勞”二種,分別針對戰鬥中的“勇者”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賢者”。從南詔職官製度軍政合一的特點看,各級官員既有軍事職責,又有行政職責;南詔對村社農民戰鬥技能的考核中,還有“能書能算”的內容。種種信息表明,南詔在官員的考核和褒獎方麵,戰功是主要的依據,但似乎又不是唯一依據。南詔對外來官製的移植和吸收問題,仍有待進一步明晰。

大蟲皮衣。唐因避諱李淵三世祖之名而稱虎為“大蟲”,南詔則稱虎為“波羅”。為西南氐羌係統的民族有以虎為圖騰的信仰習俗這一習俗主要保存在彝族、納西族和部分地區的白族中。今哀牢山區的彝族仍自稱為虎族。虎象征著凶悍和勇敢。據考,唐代今四川、雲南、貴州曾是華南虎和孟加拉虎的主要棲息地,直到五代和宋初成都城尚有華南虎入城之事。南詔境內不僅高山窮穀有,連平川曠地也甚多。《南詔中興二年圖傳》第一段就描繪了一位細奴邏時期身著虎皮的武士的形象,說明衣虎皮在南詔已有較長的曆史。南詔“貴緋紫兩色。得紫後有大功則得錦。又有超等殊功者,則全披波羅皮”,則“波羅皮(虎皮)”是袍服和告身的一種補充,是特殊軍功的標誌。虎皮以高山窮穀“赤黑文深”者為佳;有特殊功勞者可以披全皮,如南詔王“衣金甲,披大蟲皮,執雙鐸鞘”,稍次一等的可以前後披虎皮而無袖子,而再次一等的僅僅在胸前披虎皮。《南詔德化碑》記披虎皮者凡二類,有稱“兼大大蟲皮衣”者,可考約六人,“兼大蟲皮衣”者可考約二人,人數遠遠低於告身之類,授予對象十分有限。“大蟲皮衣”當是對戰功卓著之英雄的褒獎,是南詔特色的榮譽性虛銜。

3.等級製度

《南詔德化碑》開篇第一句即載:“恭聞清濁初分,運陰陽而生萬物,川嶽既列,樹元首而定八方。故知懸象著明,莫大於日月;崇高辨位,莫大於君臣。”又說“列尊敘卑,位分九等”,尊崇上下尊卑的等級製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上層建築最顯著的特征之一,對調整傳統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起到了重要作用。南詔建國之後,確定統治秩序是極為核心的任務,等級製度的建立,是南詔強化王權、理順關係的重要手段。

南詔王居於等級結構的最頂端。南詔王位的繼承以嫡長子繼承為主,以父子聯名製的形式來保證繼承順序。此外,還出現過一例代位繼承和兩例兄終弟及的情況。如閣羅鳳卒後,由於長男鳳伽異早卒,乃立長孫異牟尋,此為祖死孫立的代位繼承;王位自勸龍晟至勸利再至勸豐佑,則屬兄終弟及的繼承。

南詔王以下有清平官、大軍將、六曹長等,南詔依據官階大小初步建立起了等級結構。南詔在土地分配、服飾、婚姻製度等方麵對各個等級做出了規定。例如,在土地的占有方麵,蒙氏王族有世祿田,在“勃弄川東西二十餘裏,南北百餘裏,清平官以下官給分田悉在”。對生活之必需的鹽井,南詔實行皇家專用,“覽賧城內郎井鹽潔白味美,惟南詔一家所食取足外,輒移灶緘閉其井”。在服飾方麵,《蠻書》卷八說:“其蠻,丈夫一切披氈,其餘衣服略與漢同,唯頭囊特異耳。南詔以紅綾,其餘向下皆以皂綾絹。其製度取一幅物,近邊撮縫為角,刻木如樗蒲頭,實角中,總發於腦後為一髻,即取頭囊都包裹頭髻上實之。羽儀以下及諸勳有一切房甄別者,然後得頭囊。若子弟及四軍羅苴以下,則當額絡為一髻,不得戴囊角”。在日常生活方麵,“南詔家食用金銀,其餘官將則用竹簞。貴者飯以箸不匙,賤者摶之而食”。南詔還實行一夫多妻製,但君臣有別,“南詔有妻妾數百人,總謂之詔佐。清平官大軍將有妻妾數十人。”

(二)中央行政機構

南詔初期的行政管理機構是六曹,主外司公務。樊綽《蠻書》載“六曹長六人,兵曹、戶曹、客曹、刑曹、工曹、倉曹,一如內州府六司所掌之事。……六曹長有功效明著,得遷補大軍將。”《南詔德化碑》有士曹而無工曹,則樊書有誤。六曹的職責:兵曹,掌軍事;戶曹,掌戶籍;客曹,掌禮賓、外交;刑曹,掌刑罰。士曹,掌管官吏的調派;倉曹,掌倉儲、受納、給出祿廩之事。六曹長之外,又有斷事曹長,“推鞠盜賊”,負責對盜竊等民事刑事問題的審理;軍謀曹長,“主陰陽占候”,負責行軍作戰的占卜;司偏長兩人,“各有副都,主月終唱示”,負責官吏的月終考核。

南詔初期的職官製度,通過最高政治軍事長官的確立和職官體係、行政機構的建立,使南詔具有了君主製政體的形態特征。但從清平官可兼有數種職責的情況看,又具有分工不明確、製度化不嚴密的特點,這與南詔社會製度化、組織化程度不夠高的實際情形相符合。南詔主、清平官、大軍將的每日議事製度,猶有氏族部落議事會的影子。但是,南詔國出現在唐朝經營西南百年有餘的時代背景下,唐朝製度文化的巨大成就,為南詔跨越社會發育程度的限製,迅速向國家形態轉化提供了引導和示範。南詔六曹的建製仿效於唐朝,唐朝中央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在都督府或州有功、倉、戶、兵、法、士六曹,南詔的六曹,正是在形式上綜合了唐六部、內地州府六司的組織形式和職能。史載南詔製度“皆中國(漢族)降人為之經劃者”,所指當是精通中國曆代典章製度的封建士大夫鄭回。鄭回原為唐巂州西瀘縣令,影響的結果“閣羅鳳甚愛重之”,南詔的各種製度多為其出謀劃策,所以南詔的六曹從形式到內容均體現了鮮明的唐朝色彩。

異牟尋時期,隨著南詔社會經濟的發展,南詔的政治製度又發生了變化。以坦綽、布燮、久讚取代了前期清平官這一籠統稱謂,“決國事輕重猶唐之宰相”,大軍將與酋望、正酋望、員外酋望、員外均被列為“試官”。行政管理機構由六曹改作九爽,《新唐書·南詔傳》載:“幕爽主兵,琮爽主戶籍,慈爽主禮,罰爽主刑,勸爽主官人,厥爽主工作,萬爽主財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賈,皆清平官、酋望、大軍將兼之。”此外還設乞托“主牛”、祿托“主馬”,巨托“主倉廩”,由督爽統一管理。又設爽酋、彌勤、勤齊掌賦稅、兵儒司掌機密。

南詔改製之後,在與原來六曹職能相當的勸爽(如士曹)、琮爽(如戶曹)、萬爽(如倉曹)、引爽(如客曹)、幕爽(如兵曹)、罰爽(如刑曹)的基礎上,另添設厥爽掌工程建設,禾爽掌商業貿易,慈爽掌禮樂,還增加了專門管理畜牧業的部門,管理賦稅的官員,南詔的中央官製基本與當時的政治、經濟需要相匹配而變得較周密完善了。此外,“決策機關——宰相集團由前期的清平官、大軍將共十八九人,銳減為坦綽、布燮、久讚三人,權力大大集中,且其中地位最顯赫、職權最大者為坦綽,由南詔世子擔任,這樣南詔政權名副其實地成了蒙氏的家天下”。南詔政治製度專製集權特點趨於明朗。

(三)行政區劃

洱海周圍及其附近地區,是南詔統治中心和重點經營的腹心地帶。這一地區政區的建置是以極富民族特色的“”為單位又為可寫為“瞼”、“賧”。有如唐朝內地的“州”。南詔初期設為六,即大和(今大理市太和村一帶)、陽(今大理城一帶)、史(今大理喜洲)、鄧川(今洱源縣鄧川)、蒙舍(巍山縣)、勃弄(彌渡縣紅岩)。至南詔中後期,發展為十,“曰雲南(在今祥雲縣雲南驛一帶),白崖亦曰勃弄(在今彌渡縣一帶),品澹(在今祥雲縣城一帶),鄧川(今洱源縣南部之鄧川),蒙舍(今巍山縣),大厘亦曰史(今大理喜洲),苴咩亦曰陽(今大理市一帶),蒙秦(今巍山北部至漾濞縣一帶),矣和(今鄧川至洱源之間),趙川(今大理鳳儀一帶)。”十區是南詔的中央行政區,其中苴咩、蒙秦、蒙舍、大厘、白崖、趙川是南詔國王的直轄領地;共餘雲南、品澹歸弄棟節度控製;鄧川、矣和則在劍川節度的軍事管轄範圍之內。

之下有鎮、村邑。《南詔德化碑》碑陰題名有“軍將兼白崖城大軍將大金告身賞二色綾袍金帶李(下蝕)”的字樣,說明各區內的城鎮,有城使駐守。基層農村的管理機構是村邑理人處,平時負責農業生產、維護村莊的社會治安,以及組織軍事訓練,戰時負責組織兵源及戰鬥裝置。有理人官、總佐等職官,“百家以上有總佐一,千人以上有理人官一,人約萬家以上,即製都督,遞相管轄”。

十區以外,據《蠻書》記載有八節度和二都督的設置:

拓東節度,治拓東城(今昆明),公元765年南詔築拓東城置。管善闡府(亦治拓東城)、石城郡(今曲靖)、晉寧州(今晉寧)、河陽縣(今澄江)、溫富州(今玉溪)等。

雲南節度,駐雲南城(今祥雲縣雲南驛),閣羅鳳叛唐後置。鹹通五年(公元864年)遷雲南節度於弄棟城(今姚安),稱弄棟節度,管轄俗富郡(今南華)、石桑郡(今楚雄)、牟州(今牟定)等。

開南節度,駐開南城(今景東),初與雲南、拓東、永昌、寧北、鎮西、銀生並稱南詔七節度,後期或廢,故《新唐書·南蠻傳》無載;管威遠城(今景穀)、柳追和城(今鎮沅)、奉逸城(今普洱)等。

永昌節度,駐永昌城(今保山市),閣羅鳳“西開尋傳”所置,管轄永昌府(亦駐永昌)、軟化府(今雲南騰衝)、越禮城(今騰衝縣北部)、廣蕩城(今緬甸北部坎底)、茫施(今德宏州芒市)、唐封川(今鳳慶)、鳳藍苴(今臨滄)等。

銀生節度,駐銀生城(今景洪)。《蠻書》卷五說:“雲南、拓東、永昌、寧北、鎮西及開南、銀生等七城,則有大軍將領之,亦稱節度。”則銀生節度為閣羅鳳時期所設七節度之一。銀生節度與“西開尋傳”置永昌、鎮西二節度的時間相近,它與永昌、鎮西等節度在同一時間階段內並存。

鎮西節度,初置於鎮西城(今盈江縣),後遷於麗水城(在今緬甸北部密支那以南達羅基),改稱麗水節度,管轄鎮西城、麗水城、金寶城(在今緬甸北部密支那)、寶山城(在今盈江縣北部)、安西城(在今緬甸北部孟拱)、蒼望城(在今緬甸北部八莫)、香柏城(在今緬甸北部莫寧)。

鐵橋節度和寧北節度,貞元十年(公元794年)南詔異牟尋奪取鐵橋城之後,設鐵橋節度,鐵橋節度後並歸寧北城(在今洱源縣東南)管轄,稱寧北節度。大概在鹹通三年(公元862年)以後,移駐劍川城稱劍川節度。管鐵橋城(今麗江西北塔城)、聿齎城(今德欽)、斂尋城(今維西一帶)、傍彌潛城(今蘭坪)、香城郡(今鹽源)、鬆外城(今鹽邊附近)等。

通海都督,駐今通海,大概置於公元854年南詔收管安南林西原七綰洞前後,為南詔經略安南的基地。管建水郡(今建水)、石平邑(今石屏)、目則城(今蒙自)等。

會川都督,駐今四川會理,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南詔與吐蕃瓜分了唐朝的巂州(今四川省涼山州)之後,於會同(今會理)設會川都督,為南詔經略川西的基地。下轄諾賧(今米易)、玗賧(今德昌西南之普威)、吾越賧(今德昌)、沙過賧(今德昌與會理交界處)、邊府賧(今德昌南)。鹹通之後南詔盡得唐巂州之地,設建昌府(駐今四川西昌),隸會川都督。

在南詔的製度建設方麵,中原唐朝所起的示範作用是極為明顯的,南詔節度、都督的建置基本沿襲唐朝製度而有所增損。唐朝的節度使、都督連郡兼州,往往是一個節度使或都督控製了一大片府、州(郡)、縣,以軍兼政。南詔在節度和都督的管轄地區,領有數量不等的府、州(郡)、縣,以軍事首領兼任地方行政長官,並且,有的節度區內州、郡並立的情況,也是南詔受唐朝州、郡反複改用影響的結果。在拓東節度區內,有善闡府、晉寧州、江川縣,“它們不是軍事機構,而是政權機構;它們的轄境是政區,而不是軍區”。《蠻書》卷一又說:“至會川(今會理),有蠻充刺史,稱會川都督。”會川都督即充任會川州刺史,軍事首領同時也是行政長官。上述情況說明,南詔的節度、都督雖然是軍事性的建置,但區內同時還有府、州(郡)、縣三級行政機構的設置,南詔在各重要城鎮布置軍隊,以軍兼政,體現了軍政合一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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