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文明宗教信仰的共同特點是自然崇拜、多神教,宗教支配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瑪雅人的眾多神靈中主要包括雨神、玉米神、死神、戰神、風神等。太陽神伊查姆納,位居眾神之首,主晝夜,是文字和書籍的創造者。其宇宙起源的神話傳說認為是創造神至尊母神和至尊父神在創造大地和動物之後,用玉米麵捏造出了人類。他們有天堂地獄之說,認為世界共有13重天和9層地,地依存於巨鱷背上。並認為神明有好壞之分,無論是麵對好神和壞神,人類總是處於完全被動的地位。人類的一切福禍均由神的情緒和神的力量主宰著。這種宗教思想使瑪雅人形成了安於天命的態度,他們總是恪守本分,種地吃飯,對生活很少奢求。他們還相信四個世界的傳說,認為人類已經經曆了三個世界,每個世界皆因洪水泛濫而結束,自己生活的第四個世界亦將如此,隻是不知道洪水何時到來。但與西方的一次性“世界末日”說不同,瑪雅人對災難有一種泰然處之的態度,洪水可以一次一次地來,但人還是要一次一次地組成世界,他們在災難來臨之前,能知足常樂。在災難過後又都能頑強地生存下來。瑪雅城邦曾被認為是和平之城邦,但新的考古發掘表明,瑪雅人也有其殘忍的一麵,為了維持宇宙的正常秩序不惜發動戰爭,捕獲俘虜用做祭奠神明的犧牲品。
阿茲特克人的萬神殿中供奉著創造神、太陽神、月亮神、火神、雨神、花神和玉米神等達上千種神靈。其中重要的是羽蛇神克查爾科亞特爾、雨神特拉洛克、同時作為戰神和太陽神的威齊洛波奇特利。受瑪雅人的影響,阿茲特克人也持一種宗教二元觀,認為自然界很像人類,有時行善,有時作惡,陽光與黑暗、熱與冷、生與死經常保持一種衝突狀態,宗教實踐的目的就是頌揚有益於人類生存的自然力量,排斥有害於人類生存的自然力量。他們也有13層天堂和9層地獄之說,但天堂和地獄僅僅是上方世界和下方世界,沒有贖罪的含義。他們認為世界已經曆了4個時代,現時的第5個時代也將被地震毀掉。為了認識自然運行的規律,引導那些神聖力量為人類的生存和利益服務,阿茲特克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用於宗教活動,以至於他們宗教傳說的撲朔迷離、宗教儀式的紛繁複雜在美洲文明中是首屈一指的。他們確信那些允許人類生存的神靈是靠人血為生的,因此,人祭規模不斷擴大,對外戰爭連年不斷。“阿茲特克宗教是承認和懼怕自然力量並試圖統治自然力量的產物”。它已經發展到“開始向一種係統的哲學進化”的程度,是文明進步的結果。
印加人的宗教既有國家崇拜形態,又有純民間的崇拜形態。太陽神因蒂是國家崇拜形態,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保護神,是印加人的祖先,印加王是太陽之子,百姓則是太陽之子民。此外,還有帕查卡瑪克神,是創造世界、賦予宇宙以生命的神,與太陽神不同的是,這個神已經擺脫了偶像的桎梏,更多地帶有精神化的性質,人們表達崇拜時隻需向空中行一大禮即可,這反映了印加人認知的進步。此外,還有對“大地母親”帕查瑪瑪的崇拜,認為是太陽神通過他的光芒使他的妻子帕查瑪瑪孕育了果實,被太陽照耀到的大地肥沃富饒,能給人們帶來豐收。純民間的崇拜形態是瓦卡崇拜,“瓦卡”是受崇拜的聖物或聖地,即能引起人們敬畏情感的任何自然物和使人聯想起傳說中的曆史事件的地點,如山嶽、河流、湖泊、泉水、山洞乃至某塊石頭。印加人相信靈魂不死,認為夢境是靈魂的親曆,所以對待夢境的態度非常認真。他們認為宇宙分為三界,即上天、人間和地下,死亡仿佛一次生活秩序的重新調整,好人升天,惡人入地。他們還相信人能死而複生,但複活的條件比較苛刻,需要屍骨齊全,所以有保存木乃伊的習慣。由於人們相信他們的全部生活為神靈所掌握,疾病、死亡、各種自然災害都是神靈對人類的懲罰,所以,在洞察秋毫的神明麵前能夠自我約束自己的行為。這樣印加宗教就成了一種道德法規,成了當局規範社會成員行為的輔助手段。印加帝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教階製度,許多太陽神廟還附有類似修道院的“貞女宮”,祭祀活動通常用動物獻祭,隻有發生重大事件時才使用人祭,並伴有認罪、悔改之類的活動。由此可見,印加的宗教信仰相對更加成熟一些。
宗教文明的遺產表現在
1在殖民初期起到了幫助殖民者瓦解“帝國”的作用。無獨有偶的是,在阿茲特克和印加宗教傳說中,都有一個關於某個隱身而去的神明分別是羽蛇神和維拉克查神將在未來的某一日回來廢止現時國王統治的傳說。這種宿命論的預言使印第安人在麵對麵貌怪異的西班牙人時,將他們當成了回歸的諸神,心理上處於一種劣勢地位,不戰自敗。
2在麵對外來的基督教傳播時發揮了強烈的反作用。殖民者一開始企圖徹底消滅土著宗教,他們拆毀廟宇,夷平金字塔、搗毀宗教偶像,燒毀宗教經書,但激起了土著的強烈反抗,為達到傳播基督教的目的,歐洲傳教士不得不變換手法,他們狡猾地采取了基督教與土著宗教調和的方法,如在土著廟宇的廢墟上建立新的基督教堂,讓基督教的聖徒祭日表承襲土著宗教眾神供奉的許多特點,在新的聖殿內仍舊接受昔日供奉土著偶像的差不多同樣的供品,並將土著的宗教偶像與基督教的偶像相融合如墨西哥的傳教士將土著供奉眾神之母“托南琴”與聖母瑪利亞混合成瓜達盧佩聖母像,這樣就造成了土著在崇拜其原來的宗教偶像的同時也崇拜了基督教聖徒的局麵。時至今日,許多進入天主教堂的印第安人仍然名義上是去做彌撒,實際上是為了向他們世世代代信奉的神靈禱告。
3承認等級、服從權威的觀念仍餘風不絕。在三大文明中,對神靈的等級劃分和祭司的等級製度強化了世俗的等級製度,使百姓認為等級是神意,是天生的,從而安分守己,尊重秩序,尊重權威。而靈魂不死說又以神對人的獎罰來規範人的世俗行為,使之中規中矩這後一點在印加帝國特別明顯。因此,直到今日,許多地方的印第安人仍被認為淳樸誠實、溫順服從,但缺少個人的首創精神。
4拉美的宗教節日特別多,這與古代印第安人宗教儀式特別紛繁複雜有關。在現代的宗教節日中,除了與基督教的節日融合在一起的土著宗教節日如墨西哥的亡靈節、客店節外,印第安人還保留了一些自己獨特的節日,如巴西土著的穿耳節、玻利維亞土著的降魔節、秘魯土著的太陽節等。另外,在一些邊遠的印第安人地區,仍然可以發現他們的泛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術和宗教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