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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可逃避的沉重閱讀

  --初讀胡風“三十萬言書”全文

  邵燕祥

  一

  胡風先生在1954年向中共中央送交了《關於解放以來的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三十萬言書”),主要是對於1949年以來中宣部等有關黨組織對他的批判作出申辯,要求把他如實地作為一個多年為堅持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原則、為發展革命文藝事業而奮鬥的戰士,給予公正的待遇。結果,與他天真善良的願望相反,這使他遭遇了更嚴酷的不公正待遇,被打成“反革命集團”的首犯,逮捕入獄,關押十年後才走過場開庭判刑,又在有期徒刑期滿之後加到無期徒刑。

  “文化大革命”期間自然無法治可言,一個什麽人說的一句“關到死”就成了加判的依據。然而,即使在“文革”之前的十七年裏,又談得上什麽法治?當時,連一部起碼的刑事訴訟法都沒有,隻有一份“反革命懲治條例”。而像胡風一案,說是“欽定”並不過分,因為首先是由毛澤東在審定有關胡風的信件摘抄時,親筆將編者按語草稿中的“反黨”性質改為“反革命”的:在“黨是領導一切的”體製下,“反黨”和“反革命”本來隻是一紙之隔,不過,一經定為反革命,就可以適用“反革命懲治條例”來判刑了。

  胡風的“上書言事”,在他自己,以為隻是向黨中央、向毛澤東反映他對周揚的批評意見,對林默涵、何其芳等的反批評意見,他不知道周揚等在政治上組織上代表著黨在文藝戰線的領導,是毛澤東文藝思想(也就是中共文藝政策)的執行者,因而也在文藝理論上代表著黨的領導,他們是毛澤東文藝思想的合法闡釋者和合法捍衛者,甚至也因而取得了在中國解釋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的強勢身份,以致胡風的這一“報告”就成了“告禦狀”,並且是把矛頭指向黨,挑戰毛澤東的權威。後來,如1959年、1962年彭德懷兩次“上書”,1962年班禪額爾德尼報送“七萬言書”(全名是《通過敬愛的周總理向中央匯報關於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區群眾的疾苦和對今後工作的建議》),都遭到批判和關押之災,更不要說眾多的普通幹部和群眾,他們的“上書”往往不經轉達,就直接轉到所在單位甚至公安局,作為“向黨進攻”的罪證了。

  胡風對此完全沒有精神準備。這是他雖為魯迅的忠實學生,卻遠遠不及魯迅的地方。30年代周揚擔任“左聯”黨團書記和支委書記期間,魯迅曾稱他為“奴隸總管”,“取了工頭的立場”,是“小不如意,就倚勢(!)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橫暴者”。有了這種體驗,無怪魯迅早在1934年給曹靖華的信上就說,“倘當崩潰之際,竟尚幸存,當乞紅背心掃上海馬路耳”。魯迅逝世前不久,又曾向李霽野等自述,他有一次“故作莊重”地對馮雪峰(F君)說:“你們來到時,我要逃亡,因為首先要殺的恐怕是我。”(誠實忠厚的馮雪峰“連忙搖頭擺手地說:那弗會,那弗會!”其實雪峰何嚐保證得了,事實證明他後來也是泥菩薩過河啊!)魯迅開這樣的玩笑,也許當時又聽到有關蘇聯的什麽傳聞了。魯迅的這類想法,有當時的文字為證,與後來周海嬰記述毛澤東答羅稷南問對照看來,不能不驚訝於30年代魯迅與50年代毛澤東的“靈魂”也真的是“相通”的。

  魯迅深深懂得曆史的內瓤,懂得文藝家和政治家之間必有的分歧和隔膜。有人曾說他是“世故老人”,胡風卻缺少這份“世故”。周揚晚年對梅誌說,“胡風不懂政治”,不能說沒有一定道理,至少胡風所理解的政治不同於周揚心目中和實踐中的政治吧。

  魯迅早就去世,曆史無法假設。而胡風的後半生,用北京話說,是整個讓人給“涮”了,且不是一般地玩之於股掌之上,而是折磨其精神,剝奪其自由,摧殘其肉體,肅清其影響。在完全不同的意義上,可以說,胡風在毛澤東發動的“複雜的階級鬥爭”中,才真是“書生氣十足”呢。

  二

  魯迅在30年代,雖對周揚等表示不滿,但他對瞿秋白、馮雪峰這兩位共產黨人,是信任的,甚至可以說互相知心的。他不但在文化戰線上策應了共產黨反對蔣介石國民黨的政治軍事鬥爭,而且多次承擔了為地下黨轉信、聯絡等任務。雪峰經過長征,又在陝北參加瓦窯堡會議後被派回上海,想必也向魯迅談起過,他在中央蘇區與毛澤東一起談論魯迅的情形。還有陳賡來向魯迅介紹長征的悲壯經曆。這一切,使魯迅願引毛澤東為同誌。

  現在沒有材料表明毛澤東當時已經了解到魯迅與周揚等的齟齬,但隨後圍繞“兩個口號”的論爭,毛澤東有可能把周揚等人看做是王明路線的支持者(毛澤東在“文革”前夕審定的由江青主持的《部隊文藝座談會紀要》,提出所謂“三十年代文藝黑線”的命題,可以證明),這樣,魯迅在毛澤東眼中,不僅是反對蔣介石文化圍剿的骨幹力量,而且不妨視為反對王明路線的借助力量。直到整風運動和延安文藝座談會之前,在多處如1949年《新民主主義論》中,毛澤東對魯迅作了大家熟知的極高評價,自然不是因為什麽“無緣無故的愛”,而是出於他作為言行規範的革命功利主義,也就是所謂政治需要。有些人說毛澤東對一些人的評價出爾反爾、對過去的戰友翻臉無情,就是因為他們頭腦裏還有毛澤東不止一次嚴厲批判過的“人性論”之類的東西,不了解毛澤東所主張的革命功利主義,就是以黨內外政治鬥爭中的利害為判斷敵友我和是非黑白的標準的。

  胡風當時與馮雪峰的親密關係是眾所周知的,並因此受到某些人的詬病。魯迅和雪峰對毛澤東心存敬重,必然也影響到胡風。現在沒有任何材料表明胡風在30年代對遠在蘇區和陝北的毛澤東有什麽異議,毋寧說,胡風所參與提出的“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的口號,比“國防文學”的口號,與毛澤東堅持的“統一戰線中的自主權”更顯得“保持一致”。那麽,在周揚、林默涵等於50年代力主的“算老賬”,也就是習慣上所說的30年代“兩個口號”論爭中,胡風的錯誤到底在哪裏?聶紺弩晚年一語中的地指出:這實際上是錯誤的組織和正確的個人之爭(按:這裏的“組織”自然就是提出“國防文學”口號的周揚等人了)。胡風雖然在日本加入過日本共產黨,但回到上海後,受阻未能轉為中共黨員,一般黨內的組織原則、組織紀律,本來似乎不能完全適用於他(正如不能完全適用於魯迅),但他所參加的“左聯”是共產黨領導的組織,他在其中又擔負一定的領導責任,須得接受“左聯”黨團書記周揚的具體領導。而胡風並非俯首帖耳之輩,這恐怕是導致不受信任之源。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在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隊伍裏,流行一句跟“寧左勿右”句式一樣的箴言,叫做“寧犯政治上的錯誤,不犯組織上的錯誤”,隻要百分之百地聽命於直接上級,哪怕是執行上級的錯誤指示,也隻負執行的責任。而如果持有不同意見(哪怕是抵製錯誤指示),搞不好就先獲一個對抗上級、無組織無紀律的罪名;若在戰場上,甚至可以軍法從事的。偏偏是這個胡風,放著“國防文學”的口號不附和不響應,卻去跟非黨的魯迅一道另提一個什麽口號,不是正坐實了“內奸”的指控麽。

  抗日戰爭開始後,周揚去了延安,胡風到了武漢,並且在那裏見到周恩來,周對他從事抗戰文藝的出版給予支持,加上周的個人魅力,使胡風心悅誠服地接受周恩來的也就是共產黨的領導,他和周之間應該說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係以至私人關係。這時候他擺脫了得不到周揚所代表的黨組織信任的陰影。不但胡風,而且當時左中右各方麵的人,都不會注意到毛澤東與周恩來的微妙關係,更不會預見到在所謂紅區白區、八路軍新四軍等自然形成的區劃歸屬下,這種關係會形成某些成見,周恩來經常處於既要調停矛盾,保護幹部,又要避嫌的尷尬狀態。

  周恩來和董必武一起領導國統區的工作,在實踐中對胡風其人和他的思想、工作、優點、缺點是有基本了解,並把他當做靠攏黨的進步文化人來依靠的。但是遠在延安的毛澤東關於胡風都知道些什麽呢?他是通過什麽渠道、以什麽方式來了解大後方首先是重慶文化界的情況的呢?這隻能待若幹年後檔案解密才能弄清,但這些瑣細的情況在檔案中也許並無記錄。

  在曆盡滄桑,行將告別人世的年月,胡風回答小兒子曉穀的提問時,簡單地說:“他老先生(按:指毛澤東)不願意聽不同意見,不喜歡別人不佩服他,也許他覺得我不尊重他。”胡風對這個問題似乎沒什麽興趣,不再提起了。這已在反右派、反(黨內)右傾、“文革”等大風浪,包括彭德懷、劉少奇等通通被打倒之後,他體悟到這一點,確實是太晚了。然而,其實這是天大的冤枉,因為從解放初期胡風的並非應景而是發自內心的詩文如長詩《時間開始了》,足可以看出他對毛澤東的“尊重”和“佩服”是由衷的,因為詩難作偽,胡風的詩尤其無偽。但胡風大概不知道,革命組織要求“統一思想”,即從政治原則到各個領域的具體觀點,都要同組織保持一致,同革命組織的最高代表即領袖保持一致,這是整體“統一行動”所必需的,離開這一點,就是“非黨”以至“反黨”了。

  1938年10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在民族戰爭中的地位》的報告中說:“洋八股必須廢止,空洞抽象的調頭必須少唱,教條主義必須休息,而代之以新鮮活潑的、為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把國際主義的內容和民族形式分離開來,是一點也不懂國際主義的人們的做法,我們則要把二者緊密結合起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隊伍中存在著一些嚴重的錯誤,是應該認真克服的。”現在我們知道,這個報告是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作的,這次重要會議“批準了以毛澤東同誌為首的黨中央政治局的路線”,報告論戰的鋒芒是針對王明的。民族形式雲雲,首先是一個政治範疇。後來在延安等地提倡文學藝術的“民族形式”,要求為“老百姓所喜聞樂見”,是對毛澤東上述例題的引申。

  在1940年重慶發生的關於民族形式的論爭中,胡風以《論民族形式問題》一書參與進去。起初,是向林冰等用民族形式否定了“五四”新文學,說那是“大學教授、銀行經理、舞女、政客以及其他小布爾”的東西,這引起了胡繩、潘梓年、以群等黨員理論家的批評。胡風在批評前一種意見,捍衛“五四”新文學傳統的同時,也批評了後者雖擁護“五四”新文學,卻使問題陷進形式主義,“使文壇的大部精力集注到抽象的討論裏麵,反而把急迫的鬥爭課題丟到了一邊”。當時重慶地下黨方麵認定向林冰屬於國民黨方麵的敵對分子(80年代後澄清,不是那麽回事),而胡風把他們並列起來批評,引起他們的不滿。不過,嚴重的問題其實不在這裏,而是胡風“對於五四當時的領導思想的提法是錯誤的,是違反了毛主席的分析和結論的”,這才是要害之所在!

  然後,1942年毛澤東“講話”發表,胡風認為很重要,但又以為國統區與延安情況不同,不能把“講話”裏的觀點割裂下來在國統區直線運用。當時,郭沫若和茅盾都在重慶《新華日報》上發表了擁護的文章,而胡風卻沒有為此著文,這在當時當地並沒有人向他指出,直到50年代周揚在批判胡風時指責說,郭沫若、茅盾都對“講話”表過態,你卻沒有。1952年,在黨員幹部彭柏山(後來也被劃入了胡風集團)提醒下,胡風為紀念“講話”10周年寫了《學習,為了實踐》一文,交給周揚卻未獲發表。“胡風反對‘講話’”的說法,從40年代到50年代,在一定的圈子和層次流傳,可謂“深入人心”,也就像一道暗影籠罩在胡風身上,而他還以為自己隻是在一些有關文藝理論思想觀點上,堅持真理,堅持馬克思主義!

  1945年初,在他主編的《希望》創刊號上,刊出了舒蕪的《論主觀》,實際上被認為是對毛澤東整風運動報告“反對主觀主義”的指示唱反調,又把舒文中的“主觀”等同於胡風提倡的創作中要發揚的“主觀戰鬥精神”,這就坐實了胡風反對毛澤東思想的預設。此前不久,在重慶與胡風有所過從的黨內文化人胡繩、喬冠華、陳家康等,曾被稱為“才子集團”,受到黨內批評,作了檢討。據估計,他們的檢討,有可能多少涉及胡風:這種估計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他們隨後與胡風不同程度上“劃清界限”,或以批評胡風來代替自我批評,都可作為旁證。這個“才子集團”的成員,用一句或許不太恰當的話說,當時都是周恩來的“愛將”。而周恩來在整風運動中,正是陪同受批判的“教條主義”的王明作為另一批判重點的“經驗主義”的代表人物。周恩來的處境也是要應對不容反駁的批評。在這前後,他在回延安對文化界作報告時,曾提到“胡風的文藝思想有錯誤”;不過,周在當時報告中也強調說,胡風在上海與魯迅的關係密切,在政治上是進步的,是反對國民黨的反動與倒退行為的,是與我們合作的。

  周恩來當時是在充分肯定胡風在政治上與中共合作的前提下,說到胡風“文藝思想有錯誤”的。後來的長時期中,周都堅持這個口徑。這是在“敵我友”的格局中把胡風定位為友。建國前不久,胡喬木勸胡風“和整個共產黨做朋友”,一方麵是說他與一些共產黨人的友誼和相知隻是屬於私人交往,一方麵是說他與“整個共產黨”還連“朋友”都不夠,甚至是說他以一人而與整個共產黨對立。但胡風則認為自己大半生追隨中國共產黨,他給自己的定位是“自己人”,用北京熟語說就是“不把自己當外人”,這是他“書生氣”的又一表現,甚至是他的悲劇之所在。

  其實,周恩來在重慶後期一次與胡風的談話中,早已對他說過,理論問題隻有毛主席的教導才是正確的,並要他改變對黨的態度(轉引自張曉風《我的父親胡風》)。以周的身份,話也不能說得再明白了。然而胡風並沒有真正明白周的意思。

  抗戰勝利以後,國共內戰再次爆發,1947年人民解放軍轉入反攻,中共預計在三年內取得最後勝利,此時已是勝利在望。這年9月,由周恩來起草、毛澤東改定的一份發給高級幹部的黨內通知說,在打垮國民黨反動派後,就要把鬥爭轉向資產階級右翼。同年11月30日,毛澤東發給斯大林的電報,說在中國革命取得徹底勝利的時期,要像蘇聯和南斯拉夫那樣,讓除中共以外的所有政黨通通離開政治舞台,以鞏固中國革命(這個意見隨後被斯大林否決了,才有1948年邀請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召開新政協的倡議)。

  無須再尋找其他的檔案,隻要領會了這兩份文件的精神,那麽對1948年在香港發起對胡風的批判就不會感到突兀。由中共南方局文委在港出版的“大眾文藝叢刊”上,頭條刊出郭沫若聲討沈從文、朱光潛、蕭乾等的《斥反動文藝》一文,而對胡風的批判文字另發,沒有將胡風列入“反動”係列,已是姑念其曾屬於“進步”文人,加以區別對待了。

  這一次批判因潘漢年的緩衝,稍露鋒芒便偃旗息鼓了。潘漢年從統一戰線的全局考慮,動員胡風放下手頭的寫作(胡風剛剛寫了反批評《論現實主義的路》的前兩章),到香港並轉赴東北解放區。

  此後胡風的遭遇,從建國前的第一次全國文代會,政協會,到建國初期近五年的種種,在“三十萬言書”中有紀年式的記述。有關對胡風的工作,大都經由周恩來過問。其間,值得說一下的是,1951年周找胡風作了一次長達五小時的長談,曾說,關於文藝理論,有的同誌對你有意見,又提示說“同誌們”都說胡風“不合作”,並說問題是很多,但應該“和同時代人合作”,雲雲。這年,紀念“講話”發表10周年時,6月8日,《人民日報》轉載了《長江日報》上舒蕪對胡風的發難文章,胡喬本起草的編者按第一次在黨中央機關報上點名“以胡風為首的一個文藝上的小集團”,把胡風等的文藝思想判為“一種實際上等於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文藝思想”;7月23日,周揚寫信給周恩來,提出“對胡風文藝思想的檢討步驟”報批,準備先召集少數黨內文藝幹部統一認識,接著開會,“由胡風首先作自我檢討性的發言(我已告他準備,估計他的自我批評不會很好),然後大家發表意見,進行辯論”;7月27日,周恩來寫信給胡風,勸他對舒蕪的文章“望你能好好地讀它幾遍”,實際上是勸胡風也按照舒蕪的方式進行檢討。這正如五六年後他勸馬寅初作個檢討以求解脫一樣。馬寅初做不到,胡風也做不到,他們都必得為此付出代價。

  胡風從1949年第一次全國文代會起,由於會上對國統區文藝界的不公正評價,就感到自己似乎成了唯一的“罪人”。建國以後,他很快就發現自己置身於被懷疑所籠罩且不能發表作品的敏感境地。又經過不能說服他的大小會議的批判,他總在尋找能與黨--與黨中央直接對話的途徑。1954年黨的四中全會號召團結,這是圍繞高(崗)饒(漱石)事件的一次會議,與文藝界更與胡風無幹,但胡風不了解其中原委,誤以為這是徹底解決他的問題的一次機會,於是起草了“三十萬言書”。周恩來並沒有把這份材料轉送毛澤東,這恐怕應視為對胡風的有意保護。但到了秋天,毛澤東發動對俞平伯《紅樓夢研究》以及《文藝報》的批判,胡風又誤以為這是黨中央讀了他的“三十萬言書”後采取的動作,於是在有關座談會上作了發言,從而引起毛澤東的注意,調閱胡風的上書,決定發動大規模批判運動,並親自來抓。1955年3月一個夜晚,喬冠華和陳家康、邵荃麟到胡風家,喬傳達了周恩來的指示:“應檢查思想,應該打掉的打得愈徹底愈好,這才能更好地建設新的。但是,要實事求是,不能包,包不是辦法。”這是以周恩來的地位和處境所能做到的對胡風的最後的關注。

  三

  現在人們提到胡風問題,容易聯想到周揚等從30年代起同他因成見或誤解形成的積怨,這方麵的因素,由於建國以後周揚身居文藝界的要職,並在批判胡風的整個過程中主持具體的操作,自是顯得突出。而在此間,還有一個人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卻往往不為人知,那就是胡喬木。他在建國初期,即以毛澤東的政治秘書的身份,在意識形態的要害部門發揮著超常的作用:他任中宣部副部長,但他經常傳達毛澤東的指示,說毛主席怎麽怎麽說的,中宣部部長陸定一也得聽他的。他又是當年毛澤東“講話”的整理者,以及毛澤東若幹文稿的起草者,他對任何敵情充滿了不下於毛澤東的敏銳嗅覺。至於他到處發表的意見裏麵,哪些來自毛的授意,哪些得到過毛的默許,都氤氳在一片神秘之中。圈子裏麵的人包括部級以上的黨政幹部,都知道他的分量,寫了東西願意請他“斧正”。

  早在1945年,舒蕪《論主觀》發表後,就是從延安銜命到重慶的胡喬木,找胡風約舒蕪來談話。結果很不愉快,胡風雖未發一言,卻因一直在場,便也與其事焉。到北京以後,胡喬木在與胡風的多次接觸當中,都說過分量很重含義甚深的話,如1949年指出胡風“對世界對曆史的看法和共產黨不同”,“而且這還不是‘庸眾’的意見”(!)那麽這又是傳達誰的意見呢?還有,像胡喬木1951年批評胡風“不該把旁人都看成是異端”,以及前引勸胡風“和整個共產黨做朋友”,說“脫離了共產黨就是脫離了(人民)群眾”的話,都帶著嚴重的警告性質,這與中共黨內高層指責胡風與黨的關係“不正常”、“不合作”是同義互文的。這些意見裏,哪些是他個人的,哪些來自領導人如毛澤東他個人的某些判斷,是否影響過毛澤東,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影響過毛澤東呢?

  周揚1952年向周恩來縷述胡風問題時,說胡風的“文藝理論是有錯誤的。主要是片麵地強調所謂‘主觀精神’,實際上就是拒絕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作家到工農群眾的實際鬥爭中去改造自己。在這個基本點上,他的理論是和毛主席的文藝思想正相違背的”;“1940年左右關於民族形式的爭論,他把我們共產黨員作家和當時被疑為與國民黨有聯係的向林冰相提並論,左右開弓,而他的整個觀點是反對民族形式的”;“1947~1948年關於‘主觀問題’的爭論,他不但沒有很好地考慮共產黨員作家對他提出的批評意見,相反,對這些批評意見采取一律罵倒的態度”。所以,“根據這兩件事實說明,他不但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態度上也是不合作的”,雲雲(轉引自張曉風《我的父親胡風》)。

  胡風1954年的“三十萬言書”,除在第二部分“關於幾個理論問題的說明材料”,對林默涵、何其芳批判文章進行辯正的同時,申述了自己的主要理論觀點外,在第一部分“幾年來的經過情況”中,說他進入解放區後,發現黨的原則和黨的精神被各種庸俗的理解所掩蔽,脫離了現實主義道路。否定了現實主義原則,“五四”傳統和魯迅實質是被否定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又看出了文藝上的具體領導對我是基本不信任的,甚至抱有敵意,對工作甚至連表麵的支持都不給我”,雲雲。

  1954年12月8日,周揚在《我們必須戰鬥》的報告中,更直截了當地說:“胡風先生是以‘馬克思主義者’自命的,有些人也是這樣看他,因此就有特別的必要來說明他和我們之間的分歧。”詩人彭燕郊也曾引用過一位黨的文藝領導幹部的話:“胡風是以馬克思主義的麵目出現的,但我們認為他不是馬克思主義者,有些人甚至有一種誤會,以為他的理論就是黨的理論,這是必須講清楚的。”

  書生氣十足的胡風,一直到“三十萬言書”裏,還以主要的大量篇幅辯證理論問題,他不知道在黨的有關負責幹部以至黨中央並不認為他具有對馬克思主義的闡釋權,這個闡釋權乃是有專屬的。中共按照蘇共的模式建黨,奉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思想,黨在意識形態領域開展階級鬥爭的第一位任務,執政前是擴大馬列主義的影響,執政後則是鞏固馬列主義的陣地,這直接關係到黨的合法性和黨的領導地位。黨以民主集中製為組織原則,“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不僅適用於統一全黨的行動,也適用於統一全黨的思想,即在思想上政治上個人與組織保持一致,全黨與中央保持一致。黨的政策和領袖的言論自然是體現了馬列主義與實際的結合,是不容置疑不容討論的,其解釋權也隻屬於黨的有關各級組織或各級幹部。對於任何普通黨員個人,上級或稱領導幹部就是組織的代表。要求每一個體為革命利益作出犧牲,包括了精神的方麵,在特定條件下,包括了犧牲對真理的探求,犧牲獨立的思考。這是在長期以武裝鬥爭和秘密鬥爭為主要形式的革命活動中,基於鬥爭的殘酷而勢所必然的。

  胡風雖然早年參加過日共,但限於文化界活動,恐怕對此體會不深。他認定自己雖然沒有加入中國共產黨,但願像魯迅那樣,作為黨外布爾什維克,堅持和捍衛“五四”文學和魯迅傳統,堅持和捍衛馬克思主義的文藝理論原則,為此要批評某些黨員幹部的文藝思想,即他認定是背離了“五四”文學精神和馬克思主義原則的庸俗社會學、機械論和公式主義、客觀主義等等。在有權認為自己是唯一馬列主義代表的人那裏,這無疑是同黨爭奪領導權,爭奪文化界內外的群眾(作者和讀者),看來,這就是胡風與黨(黨的有關負責幹部以至黨中央)關係問題的關鍵。

  從30年代算起,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從50年代算起,也已半個世紀。撥開曆史的煙雲,也許可以較少成見或偏見。我認為胡風的文藝思想,就整體說是屬於馬克思主義體係。毛澤東說過,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嚴格地說,列寧主義隻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學派。中國共產黨接受的,基本上是列寧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的影響。毛澤東思想經典提法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的結合。在胡風的文藝思想中,不但吸收了列寧的理論,例如每個民族有兩種文化等等觀點,而且也有取之於斯大林的,如對“拉普”的批判,“寫真實”,等等(所以黃藥眠批判他的文章題為《約瑟夫的外套》,約瑟夫即斯大林也);然而是否完全符合毛澤東的理論口徑,本來是可以討論的。胡風一直實際上認為,隻要堅持“五四”文學精神和魯迅戰鬥傳統,就是堅持了黨的文藝理論原則,他也許沒有注意到,“講話”的基本點與“五四”精神並不在同一起跑線上。毛澤東的“講話”,主要是確定了文學藝術和一切文化意識形態都要從屬於黨的事業,一切知識分子都必須按照黨的要求改造思想,否則就是拒絕與工農相結合,就是與黨兩條心,就是要依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麵貌改造黨,就是“不革命”甚至“反革命”的了。“講話”並不是也無須解決文學藝術創作規律性方麵的一切問題。在胡風有關文學的具體論述中,如果與毛澤東的某些論斷有所出入,本來也是可以理解,無足為奇的。固然,毛澤東多次講過“真理愈辯愈明”,現在看來,那是在先驗地設定真理在“我”,預期在同“對立麵”的辯論中以壓倒優勢取勝,以樹立和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領導地位,從而給異己理論和異己力量以毀滅性的打擊。那處於弱勢的個人或“集團”當然隻有束手就縛作“檢討”的份兒。反胡風鬥爭即使不從反對“反黨集團”升級為反對“反革命集團”,也必然是這樣的結果,理論認識的分歧必定走向政治鬥爭,這是意識形態鬥爭的戰略所規定的,胡風注定成為一個重大戰役的打擊對象,是所謂“在劫難逃”的。

  這裏著重從文藝領導體製以至政治領導體製的角度,看胡風陷入“反黨”、“反革命”泥淖且愈陷愈深的足跡。這不排除胡風的性格,尤其是如周揚等在以黨的名義活動時的個人作用,對事態發展所產生的影響。

  早在1950年3月14日,周揚在文化部大禮堂向京津兩地文化幹部作報告,批判被認為是宣傳胡風文藝理論的阿壟的兩篇文章,就第一次當眾點名胡風的“小集團”,說阿壟的文章是小資產階級作家“小集團”的抬頭,提出其危害性“等於是社會民主黨”;他激動地指著台上的四把椅子說,有你小資產階級坐的,但如果亂說亂動,就要打!狠狠地打!(按:依當時的《共同綱領》,共和國政權內部包容了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

  在“三十萬言書”裏,胡風複述了1952年周揚責令他檢討時所談的要點:“1.我反對了黨員的意見,但黨是代表群眾的,黨內人的意見總要對些……2.舒蕪是進步了(他說不是投機取巧),舒蕪說的‘幾個人’,實際上是指我。3.我說的話九十九句對,但如果有一句在致命的地方錯了,那就全部皆推翻了。4.他覺得過去的事不必談,但還有幾個人受我的影響,所以,要舒蕪和受我影響的青年來出席,也要茅盾來出席,大會小會輪流地開。5.要我主動地檢討,少說或不說優點,隻說缺點。6.要打掉我的架子……”

  在1952年12月16日會上,周揚總結說,胡風的文藝理論是“反黨”的路線,要胡風承認這一點,在文藝理論上“脫褲子”,結論要由胡風自己來做,雲雲。

  所有這些剝奪被批判者尊嚴,強迫被批判者在“自我批評”的名義下違心承認錯誤以至“認罪”的粗暴做法和粗俗說法,出於文質彬彬的周揚之口,會使今天年輕的讀者大感意外:然而曆次政治運動的過來人對此是十分熟悉的,即使受過高等教育如周揚等人,自覺或不自覺地代表一種巨大權力時,都會表現相應的氣魄,原先可能有的教養也會作為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氣質遭到拋棄或扭曲。不止是周揚,不少在黨執政前革命年代中與群眾同甘共苦的文藝戰士,後來成為執政的文化官員,往往多少經曆了這樣的變化,他們要“打掉”例如胡風等人的“架子”,他們卻有了“唯我獨‘革’”的“架子”。

  今天和以後的文藝學者,可以也應該對“三十萬言書”中表述的理論觀點進行研究,對其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的正確或錯誤作出判斷。這已經是為了學術研究,而不是為了判明胡風的功過以至“罪”與“非罪”。以今天人們的政治視野和思想境界來看,即使胡風的文藝思想不屬於毛澤東思想的範疇,也不屬於馬克思主義的範疇,這也是他的權利;沒有理由強迫他作檢討,更沒有任何理由以此為借口對他進行虐殺和囚殺。不但在思想領域如此,在組織方麵也一樣:為胡風辯誣時強調並沒有一個什麽以他為首的集團,但我以為:“有個集團又何妨?”從憲法應該實施對九項法定公民權利的保障來說,這是個常識問題,隻是常識總為特殊曆史條件下的現實所掩了。

  胡風在堅持他心目中神聖的真理時,有時也會由不妥協引向觀點的褊狹,在他對一些作家作品進行藝術評論時,更不排除簡單武斷、分析不足和個人好惡的成分,這都可能授人以柄或四麵樹敵,加深了他處境的不利,甚至激化了矛盾,從局外或事後看,這不能不使人遺憾。但如果不是這樣,胡風還是胡風嗎?還是“這一個”胡風嗎?而“三十萬言書”整個是以自我批評的基調寫成的,這表達了他希望直接訴諸黨中央,“解決問題”的誠意。他表現出在他是很難為之的委曲求全的姿態,反省他“和黨的不正常關係”;但直到70年代單人監禁令他精神分裂之前,他實際上仍然堅持自己的文藝理論的主要之點,即“五四”精神、魯迅傳統和現實主義,沒有輕易承認什麽文藝思想上的原則錯誤。他以黨外的身份服從黨的紀律,在他身上就表現為黨性要求與追求真理的矛盾;就如林昭、韋君宜先後痛感到組織性與人性、黨性與良心的矛盾一樣,這是有待於真正的馬克思主義探索解決的。

  四

  “三十萬言書”由毛澤東決定將第二、四兩部分隨《文藝報》印發,付諸“公開討論”,很快由於毛澤東為胡風與人來往信件加了按語公之於世,形勢便急轉直下,中共中央宣傳部在毛澤東運籌帷幄下具體部署,“步步為營”地把胡風及其“同案犯”驅趕到狹窄的死地。

  毛澤東在《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按語中說:“反革命分子怎樣耍兩麵派手法呢?他們怎樣以假象欺騙我們,而在暗裏卻幹著我們意想不到的事情呢?這一切,成千成萬的善良人是不知道的。”

  現在,曆史證明這個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是根本不存在的,那麽,究竟怎樣把一個不存在的革命集團製造出來,把兩千多人鍛煉成罪呢?中國的數以億計的善良人才是長期不知道的。

  毛澤東說:“廣大群眾很需要這樣一部材料。”他說的是由他作序並親自加了若幹按語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這部材料是由斷章取義等手法深文周納出來的,因此很需要根據現有的第一手材料,加以箋注,把原來摘錄的信件,附在每條摘錄後麵,並加以必要的注釋,也可以說,“廣大群眾很需要這樣一部材料”,有了這樣的材料,就可以明白當時處心積慮給胡風等羅織罪名的人,用了哪些構陷的手法,這種手法在不講法治的年代,與“逼供信”(包括刑術)一道,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十卷本的《胡風文集》,在書信卷發表了胡風致友人的大量信件,其中對曾被摘引的部分都改用異體字排印,與上下文連讀,可以看出摘引者的用心。然而,全集印數很少,除了從事研究的人以外,很難方便地讀到。我認為單獨印這麽一個箋注本,可以滿足廣大普通讀者的閱讀需要。

  毛澤東為上述“材料”寫的序言和按語,是緊接著“三十萬言書”的下文。今天的讀者從“三十萬言書”的有關部分裏看到的,與其說是胡風的申辯,不如說主要是當時(50年代初期,甚至回溯到40年代和30年代)革命文藝內部鬥爭的來龍去脈,是把相沿成風的黨內鬥爭方式施之於黨外,把例如延安整風運動中的“審幹”式的“批評自我批評”(通過排比,確定對象,即將之推向被告席,進行“有罪推定”,無休止地追索檢查交代等)推廣到全國範圍的典型記錄。即使單從黨的建設的角度看,也不無值得總結的正反兩方麵的經驗。

  我們還不能說中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法治的社會。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以聽到、見到大大小小的冤案錯案;導致胡風事件的法律的、政治的、思想的、習慣的種種條件並沒有完全消除,我們億萬普通公民的人權還沒有從人治和以權幹法的陰影下走出來。“三十萬言書”讀起來誠然是沉重的,但,現在也還不是容我們逃離沉重的時候。

  1999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十卷本《胡風全集》,其第6卷首次發表了胡風“三十萬言書”全文。為讓更多讀者看到這份有曆史意義的材料,該社出版單行本,書名為《胡風的三十萬言書》。

  選自《粵海風》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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