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錯誤是一件好事,可真正願意承認錯誤的人實屬寥寥。心理學家高伯特說,人們隻有在不關痛癢的舊事情上才“無傷大雅”地認錯。這話雖然說來不勝幽默,但倒也屬實。由此,也就是說,你讓別人認錯,是很愚蠢的行為。當然,那些在某種勢力下被迫坦白認錯,是例外的,因為他們的所做所為違反了人類的本性。
既然認錯的人如此之少,而爭辯的目的無非是想顯出別人是錯的,所以爭辯就完全沒有必要了。“把一種麵臨爭辯的事情暫且擱下”,這是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常用的手法。你不要小看這拖延的措施,原來它可以產生一種意想不到的效果,那是讓別人有機會去反省自己的錯誤。大多數人在感覺事情未能解決時,總要自己花點時間來想一想的,如果錯誤確屬自己,那麽下一次你就要有所改正了,即使你口頭上並不承認錯誤。但這是不緊要的,因為畢竟沒有人願意對外念念有詞地說:“我錯了,我錯了。”
英國某商人,他現任某大公司經理之職,這家公司下麵有許多代理商,經常寫信向他投訴種種有關代理商與代理商之間的待遇不公平的事,要求公司方麵解釋,但是他的應付方法,卻是把信塞進一個寫著“待辦”字樣的文件櫃去。他說:“應該立刻予以答複,可是那樣做必定會和他爭辯,而爭辯的結果不外是對人說‘你錯了’,與其這樣,還不如幹脆暫時將它放於腦後。”
事情的最終結果怎樣呢?他笑著回答:“我每隔一段時間把這些‘待辦’的信拿出來看看,然後又放回去,其中大多數的信在我第二次拿來看時,信裏所談的問題都已成為過去式而根本無須再答辯了。”
有一位專家說:你絕不能使用任何強製手段而使對方按照你的意思去做,這才是應酬的最高效果。對於完全出於自願,比起你要別人“怎麽怎麽”是要好很多了。
不可否認,那些專門要別人“怎樣怎樣”的人會提出抗議說:“我不是有意向別人嘮叨,而是對方實在蠢得很,如我不清楚講明要怎麽怎麽,對方是領悟不到的。”
提出這種抗議的人,應該自己了解,你之所以覺得對方是個蠢材,是由於:
(一)你往往低估對方的理解力。
(二)你的自我觀念太強,一切都喜歡自己說了算。
請注意,這兩項不是你的長處,而恰恰是你做人的弱點,所以必須立即予以改正。
有四五位朋友組合而成的“小圈子”,一有時間,他們就泡在一起。但一段時間之後,其中一位很少參加了,原來大家都沒有再約他。究其原因,就是大家都嫌他總是拿主意,太喜歡要別人“怎麽怎麽”。表麵看來,在一個遊樂的場合,誰要拿主意都無關緊要,但日子一長,彼此內心會產生一種莫名的陰影,覺得和這樣一個人在一起玩,毫無樂趣可言,所以索性就不和他來往了。
世界上大多數領袖群體的人物,都不是要人“怎麽怎麽”的。他們的專長是“使別人自願聽從他”,大多數的情況都是這樣的。
人類從個性方麵分析,可分為“計算型”、“感情型”和“理智型”三種類型,但阿理斯的一本著作則認為,“人全是感情動物”。
照他的說法,任何鐵漢都會有感情。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人不帶著感情成分去辦事的,問題隻在於他的感情厚薄多少而已。
感情是人類的優點,也是弱點,利用這種優點也是弱點去進行應酬,往往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通常一件事情大部分人都用三分理智七分感情去判定的。但有些專家說,當你主動地為了某一件事去進行應酬時,你自己如果充滿感情用事,就會失去應酬的正確性,以至於使應酬的局麵失去了控製。
阿裏斯德裏斯主張,主動地進行應酬時,應該用七分理智,三分感情,這樣多半是屬於成功的。當對方用七分感情,三分理智接受你的應酬時,整個應酬成績將屬於你,而對方也絲毫不感到難過。
一個剛入行的推銷員,成績超過其他老資格的同事,大家都感覺這太不可思議了,後來經過一番研究才知道,原來他專從早已認識的朋友入手。他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利用三分朋友的感情去襯托那本來是百分之百的理智性應酬,因為一買一賣本來談不到什麽感情的,好就買,不好就不買,需要就買,不需要就不買。應酬不同於討論,所以有些推銷員非要固執地去糾正客人的見解,那分明是沒有必要的。
羅賽爾·賽奇說:“成功的最大關鍵是要堅守信用。”一個人要想贏得他人的信任,一定要立下極大的決心,花費大量的時間,不斷努力才能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