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疑”即“存疑”。孔子說過:“多聞闕疑。”即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王國維力行的“闕疑”的精神,主要在考據中表現突出。王國維提出:“餘案闕疑之說,出於孔子,蓋為一切學問言。獨於小學則許叔重一用之,荀勖輩再用之,楊南仲三用之,近時吳中丞又用之,今日小學家如羅叔言參事考甲骨文字,別撰《殷墟文字待問編》一卷,亦用此法……至於他學無在而不可用此法。古經中若《易》,若《書》,其難解蓋不下於古文字……餘嚐欲撰《尚書注》,盡闕其不可解者,而但取其可解者著之,以自附於孔氏‘闕疑’之義。”他在毛公鼎銘考釋過程中,自認為有新的方法,亦即紙上的材料與出土的新材料互相參證,也提到存疑的精神:“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則於字之不可釋,義之不可通者,必間有獲焉。然後闕其不可知者,以俟後之君子,則庶乎其近之矣。”這裏所說的“闕其不可知者,以俟後之君子”,是在古文字研究和古器物考訂中,都應該具有的實事求是的態度。
“闕疑”的精神是與“穿鑿附會”相對立的。因為,甲骨文或其他古代文字有時不可能全認識,需要從各個方麵著手去考定。王國維考定的甲骨文在數量上並不算多,但質量高。考一個字,有一個字的收獲。要是不敢下結論,研究工作就很難進展;可是如果不實事求是,即使宣布考定了什麽字,不久定會翻案。在當時甲骨文等古代文字剛開始研究的情況下,有的學者甚至還不承認甲骨文是一種文字,慎重從事符合當時學術發展的需要,也顯然符合王國維本人的研究個性。他說:“古器文字有不可盡識者,勢也。古代文字假借至多,自周至漢,音亦屢變,假借之字,不能一一求其本字。故古器文義有不可強通者,亦勢也。自來釋古器者,欲求無一字之不識,無一義之不通,而穿鑿附會之說以生。”王國維本人,不論是寫文章還是在課堂上講課,都遵守這一原則。知道了讀不通的地方,才能想辦法求解,這才是學者的態度。這就是他在《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一文的開頭強調的原則:“詩》、《書》為人人誦習之書,然於‘六藝’中最難讀。以弟之愚,於《書》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於《詩》亦十之一二。此非獨弟所不能解也,漢魏以來諸大師未嚐不強為之說,然其說終不可通。以是知先儒亦不能解也。其難解之故有三:闕,一也;古語與今語不同,二也;古人頗用成語,其成語之意義與其中單語分別之意義又不同,三也。”這是根據他給北京大學學生發的研究題目寫的說明,足見王國維對這個問題十分重視。
王國維與學者論學常講闕疑的精神。他對容庚說:“如無他證,殆闕之可耳。”對馬衡說:“姑從闕疑可耳。”對羅振玉說:“而以闕疑為進步第一關鍵。”由此可見一斑。王國維主張編甲骨文的《待問編》就是闕疑精神的體現。在科學研究中,確立疑在何處,研究如何能突破,明確了解決問題的主攻方向,十分有益。
科學研究中,有時疑難問題一時解決不了,要是老放不下,一味鑽牛角尖,也收不到好的效果。所以,王國維又主張:“研究一樣東西,等到感覺沉悶的時候,就應該暫時擱開,作別樣的工作,等到過一些時,再拿起來去作,那時就可以得到一種新見解,新發明。否則單調的往一條路上走去,就會鑽牛角尖裏去,永遠鑽不出來的。”這樣闕疑的精神,能使研究者明確目標,調動自己潛意識中的潛在能力,一旦在新材料或新方法啟發下,就會有豁然開朗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