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9月22日,紐約)
我租到了一間不起眼的小屋子作工作間,親愛的瑪麗。它位於西10條大街51號。這小小的工作間有對流的空氣,還有一個小陽台。照明不錯,不比我在巴黎的房間遜色——但不是日光。房租隻有二十美元,想想看,夠便宜的吧!
我知道你想要我租一間更好、更大的房間,但這間小屋子現在對我是足夠了。到了一定時間,那善良、偉大的精神會引導我去合適的地方的。
這座城市偉大而富有力量,這裏的各種元素像神靈的創造力一樣湧動,我希望兩個星期內能在此開始工作。我正在尋訪三個月前我們一起參觀過的地方。隻有一雙眼睛看事物的時候,事物顯得如此不同。但你還會來的,我們還會像從前一樣用兩雙眼睛一起觀察。
願上帝與你同在,我親愛的。
哈利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