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微軟在產業界一向顯得孤傲不合群,這與比爾·蓋茨的本性密切相關。在談判中,微軟對條文字斟句酌,避免使自己受損,卻又常常提出令對方無法接受的苛刻要求。一項創意一旦被微軟得知,隻要確有價值,往往馬上被改頭換麵成微軟產品。所以,微軟常在某家小公司某產品麵世前不久,宣布自己已完成該同類產品的開發。這樣,許多客戶就願意等一下再說,而小公司訂單急劇下降。事實上,微軟根本還沒開發該產品!這隻是比爾·蓋茨的一種競爭策略而已。
比爾·蓋茨對於合作夥伴從來就毫不留情,一旦某公司源代碼或秘密軟件部分被微軟獲知,該公司必定處於危險中。想與微軟和蓋茨合作的公司,都得防蓋茨一手,千萬不要走得太近。
雖然怨聲載道,卻隻有一些大公司(其他一些中小公司幾乎不敢)起訴微軟。一方麵微軟精於法律和訴訟,另一方麵開發商的生存缺少不了微軟。蓋茨如此對待其競爭對手,其實是對失敗的恐懼,擔心微軟有朝一日被人取代。
即使在微軟成功之後,蓋茨仍反複告誡部下要清醒,要有危機意識,周圍全都是虎視眈眈的對手。“去了解他們”、“多想一下競爭對手”,蓋茨經常重複這些話,目的是要防止競爭對手早日追趕上自己。
例如,帕特森曾經為研發DOS係統而立過汗馬功勞,作為帕特森曾對微軟所作貢獻的酬報,蓋茨曾宣布帕特森享有無償出售DOS的許可權。因此,帕特森自創一家公司,可是公司經營業績不好,有破產之虞,以致一位外國經紀人想要購買該許可權。可蓋茨聞訊,大為震怒,經過談判,以100萬美元贖回了該許可權。微軟在維護自己的DOS權利上曆來毫不留情,違者必究。
《軟件報道》稱:“是微軟而非IBM在推動軟件產業發展。”而推動微軟前進的則是蓋茨對競爭對手的警覺。在比爾·蓋茨發出的“多想想對手”的警告中,微軟終於找到了前進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