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喜歡把我叫哥,我比他大兩個月又三天,他卻顯得相當幼稚。用趙小綿的話說,一看跟個高中生一樣。
我們三個常常一起吃飯喝酒。確切點說,是我和趙小綿在喝酒、劃拳、抽煙,他安靜地看著我們,畢業後的他隨便找了個公司做,年薪一般,那時有一幫一幫的女孩子追求他,可是他說,她們長得多難看啊。
他總是這樣否定身邊的女孩子,我問過他是不是喜歡趙小綿,但我說趙小綿是我媳婦啊,朋友妻不可欺啊。
那時他眼神憂傷,望著我說,哥,你真不理解我。
後來趙小綿先煩了他,別帶他玩了,跟個怪物似的,不男不女的,看著就悶得慌。
有幾次我們確實甩掉了他,我和趙小綿去過一次麗江,在那裏住了半個月,關了手機。每天除去逛街就是吃飯喝酒泡酒吧纏綿,總之,那次麗江之行花費了我至少半年的薪水,可趙小綿說,這點小錢算什麽?
那時她常常到王府、昆侖和長城什麽的去吃飯,一頓飯總要一萬多塊,這是我後來聽春天說起的,春天說,趙小綿怎麽老和有錢的男人出去吃飯啊?
那是應酬。我替趙小綿解釋說,她說了,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那半個月春天找瘋了我,他以為我失蹤了,去機場接我時他說,嚇死我了哥,你跑哪兒去了?
有事嗎?我很大人似的問他,我又不是你們公司老總,幹什麽這麽著急。
沒有。就是沒著沒落的。
看,這個男人就這麽單純,趙小綿懷疑他看上了我,沒準想搞同性戀,我嚇了一跳說,你別胡說啊。
我想了想從十六歲到二十三歲這一段,春天始終沒有和女人談過戀愛,更不用說上床,他總是在給我寫信,說北大這裏還行那裏不錯,而且,他掙的第一個月工資給我買了一個諾基亞手機。
是挺奇怪的。我害起怕來,想起他看人的眼神,忽然覺得自己一點也不了解他,他寫的詩我就更不了解了:我愛我的十六歲,就像愛我的十七歲那樣,我愛我的十八歲以及十九歲,但我最愛我的二十歲。我說這哪是詩啊,這是街上老太太說得順口溜啊,你別以為我真不懂詩啊,你別蒙我啊。
你是不懂。他在陽光下臉顯得更加蒼白,黑發那麽黑,襯衣是黑色的,臉就更加白了。
我決定問一問他這個問題。
當然,我的第一個問題是,他為什麽一直沒有女人?
一個男人沒有女人能叫男人嗎?至少,不能稱為一個完整的男人,這個問題搞清了,一切就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