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所說的全神貫注地聽講,聚精會神地做實驗,以及專心致誌地思考問題,都是“注意”的表現形式。人在醒著的時候,幾乎永遠都是把注意自覺或不自覺地集中在某種事物上。
人的大腦有個特點,刺激得越強烈,留下的記憶就越鮮明,保存的信號也越長久。有人說:“注意越強烈,則感覺越明確和越清楚,因而它的痕跡也就越牢固地保存在我們的記憶中。”這話是很有道理的。
人在注意某一事物時,大腦皮層就會在相應部位上產生一個優勢興奮中心,所有的神經細胞都要為它“服務”。這種“全力以赴”的結果,使留下的痕跡明顯;相反地,如果大腦皮層同時有兩個以上興奮中心,就必然出現注意力分散的現象,這時對事物的記憶就會受到幹擾,破壞大腦的記憶規律,記憶效果肯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