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文化最終會通過一係列有形的製度或無形的規則體現出來。“製度”是將企業的核心價值或精神進行固化的一個必要道路。當下的不少管理者對“文化與製度”的認識經常落入這樣一個誤區:或把兩者對立起來,或把兩者混為一談,不能正確區分兩者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
人們普遍把企業文化概括為三個層次:物質層、製度層和精神層。這是從廣義的角度界定企業文化,其中製度也被認為中一種文化。但我們認為,製度隻是文化的載體,兩之間是文化之“體”與“製”的關係。
文化與製度屬於兩個不同的管理層次和不同的管理方式。文化“體”的管理要優於文化“製”的管理,前者強調價值觀、信念和道德的力量,是一種由內而外的控製;而文化“製”更多地是強調外在監督與控製,是企業倡導的“文化底限”,它要求員工必須做到。
從兩者的在表現形態上說,製度是有形的,以規章、條例、標準、紀律、指標等形式出現;而文化則無形的,它通過有形的事物、活動將人內心的想法和意識反映出來。根本上說,兩者是一體兩麵,製度中滲透著文化,文化則通過製度表現出來。
文化管理強調人的心理“認同”感,強調人的自主意識和主觀能動性。對多數員工來說,因為認同主流文化,所以文化管理變為非強製性的管理手段,不需要企業進行幹預;相對於少數未認同主流文化的員工而言,隨著周圍主流文化的形成,自身受到的約束也越大,一旦做出與主流文化相反的舉動,就會受到的譴責或製度懲罰,因而它具有一定“強製性”。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要區分製度、製度文化這兩個概念,它指的並不是同一事物。當製度未被員工普遍認同時,製度隻是管理者單方麵的“文化”;當製度被員工普遍接受,並遵循時,他就變成了一種文化。如我們常見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在一些企業做得非常好,有的則很失敗。活動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它已經形成員工自主參與的文化,之所以失敗,是企業還在強製性的要求員工必須做到。
當管理者提倡某種文化時,會通過培養典型、開展活動的形式來推廣和普及。但要把所倡導的文化變成員工的一種自覺行為時,製度則是實現它的最好載體之一。對文化的接受需要很長時間,但在合理的範圍內,把文化通過製度強製執行,就會加速員工對文化的普遍遵守,並逐漸內化為認同。
製度可以形成一定的文化取向,反過來也一樣,文化也可以促進製度的有效性。應該說,員工對企業文化認同度越高,企業製度成本就低,反之則越高。這是因為,當製度文化未形成時,員工“越軌”可能就越大,造成的成本自然就會升高。而當製度文化形成以後,員工實現自主管理,製度成本就大為降低了。當文化超越製度,製度成本會更低。管理學家威廉·大內認為,文化可以部分地代替發布命令和對工人進行嚴密監督的專門方法,從而既能提高勞動生產率,又能發展工作中的支持關係。可見,在周密的製度也不能凡事都規定到位,而文化則會讓企業與員工形成心理契約,引導雙方朝著共同願景努力。
文化是“漸進式”的演變,製度是“跳躍式”的演進,但兩者處於一個進程之中。從製度到文化,再建新製度,再倡導新的文化,企業管理在交互上升的過程中不斷演進,最終臻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