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就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確立了戰略目標,要求用五年時間,按照堅持生態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原則,把集體林地承包到戶。可以說,這一舉措是繼我國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到戶後的又一次重大土地權責製度改革,是解決三農問題又一力舉,必將成為我國農村改革中新的裏程碑。
當前,我國生態承載力低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瓶頸,生態差距是我國與發達國家的最大差距,生態狀況與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極不協調。集體林業體製機製導致農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不高,森林麵積雖然不斷增加,但森林質量低,林地產出率低,生態功能脆弱,國家投資和效益不成比例的問題比較嚴重。同時,我國又是一個多山的國家,山地麵積占國土麵積的69%,人口占全國人口的56%,絕大多數貧困人口聚集在山區。而山區發展潛力在山,希望在林。國務院計劃用五年時間完成這次林權改革任務,以全麵解放和發展整個農村生產力,構建現代林業體製機製,充分釋放林業巨大的生態功能、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滿足社會對林業的多種需求,有效提升我國的生態承載力,有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林權問題已成為製約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阻力。筆者發現,由於林權改革是一場新型改革,宣傳力度有限等原因,導致一些還不理解林權改革意義的相關部門對這項改革政策的落實不力,使得黨的改革政策被曲解、肢解和錯解。這些做法,都是思想僵化、黨性不強、宗旨觀念淡薄、大局意識缺乏等的直接後果。因此,要確保改革取得預期效果,我們的幹部必須首先要解放思想、排除雜念,實事求是地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提出的改革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是對全國的統一要求,隻是個大框架,各地必須根據不同的自然條件、社情林情,進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要允許存在差異性和多樣性,決不能強求一律,搞一個模子。要尊重客觀,注重實效,科學確定改革方案、製定政策措施,避免搞形式主義、做表麵文章。要因地製宜,量力而行,紮實穩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項工作,避免追求速度而忽視質量,影響改革成效。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重點是明晰農民對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多種經營形式並存、責權利相統一的農村林業經營管理新體製,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和“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這項工作任務很重,涉及麵廣,各級政府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兼顧,細化分工。相關職能部門要通力合作,齊心協力,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確保製定出一個合理的、科學的林改方案和細則,盡量以發展的眼光把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都想周全。同時要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參與到推進林改工作中去,力戒政府唱獨角戲。對焦點問題要廣泛征求民意,聽取各方麵的意見。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對於林業部門和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是一次新的挑戰。作為行業主管的林業部門是這次改革的策劃和組織者、監督管理者,一定要及早著手這方麵的工作,建立健全一係列新的管理製度,轉變工作職能,加大監管力度,提高服務水平,像臨洮縣現有林地麵積110多萬畝,其中99%以上是集體林地,而且有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灌木林地等不同類型的承包方案、管理要求、政策兌現等等,也都有差別。集體林權改革量大麵寬,沒有一整套的管理製度、沒有健全的監督管理和製約機製是根本不行的。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具體政策很多,有的還需不斷完善,可有幾點必須牢牢把握:一是產權政策,即要把林地真正變成農戶的生產資料,這是核心,而且必須維護林地承包經營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林地的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二是經營權問題,即要按戶承包,按人分山,人人有份,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三是處置權問題,即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四是收益權問題,即農戶承包經營林地的收益,歸農戶所有。既要確保農民得實惠,又要確保生態受保護,不能以資源的過量消耗為代價,更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這是改革必須堅守的一條底線。
集體林權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林業建設的更好發展,是為了資源總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提高,而要實現這個預期目標最根本最關鍵的還是管理問題。林地承包到戶後,新的矛盾和問題肯定不少,如資源破壞、林地改變用途、承包人不履行規定義務、整體綠化效果不明顯等等,都需要我們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從嚴治林,把一些不良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在改革過程中,我們要始終如一地堅持生態優先,兼顧農民利益的原則不動搖,堅持宏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協調,堅持嚴字當頭和放活經營相統一,以全方位推動林業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林權改革的根本目標是通過建立責權利明晰的林業經營製度,以充分調動廣大農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在農民得到實惠的同時,有效增加森林數量,努力提升森林質量,全麵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繁榮生態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注:
2009年8月19日,發表於《甘肅日報》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