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華夏民族曾有過燦爛的女神時代,但當我們曆數文明時期的四大發明的時候,不難發現那是屬於男性的驕傲。從朝代替興到國務管理,從法律典章到貨幣製度,從文學藝術到匠作建築,每一個高聳的曆史紀念碑上鐫刻的大都是男性的名字。
雖然和英國曾出現維多利亞女王,俄國曾出現過葉卡捷林娜二世一樣,中國曆史上也曾出現過鼎鼎有名的武則天女皇。但這隻是川流不息、浩瀚無涯的政治生活中的一個短暫的片斷,是男性統治出現瞬間閃缺時的填空,而且就其本質來說,在這個曆史的瞬間,她也絕不是以女權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政治舞台,而是以一個地道的男性中心的封建宗法社會的“法人代表”自覺地擔荷著承先啟後的聖任。
難道女性天生缺少自我實現(不是個人,而是群體)的自信?難道女性果真天生是平庸之輩、弱智者?絕不!中國婦女那一觸即燃的智慧火花證明了她們的睿智、聰穎與潛在的創造力。最致命的隻是她們長期缺少經濟上的支撐力,政治上的權力也受到極大的限製,而這兩個方麵又擴展出整個人文生態環境的壓抑。在幾千年的漫漫歲月中,中國婦女跨入新房後,出現在她麵前的卻是一係列以“從夫”為核心的文化習俗,這些習俗與婚前的生活規範相續,像一把無形的枷鎖,牢牢地套住婦女的身心,伴隨著她們艱難地走向生命的終點。
在本章中,讓我們來檢討一下那被曆代人認同、納入綱倫常識的一整套婦女婚後的生活規範。
在男性中心的宗法社會中,女子沒有繼承權,沒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外嫁後,她獲取了他姓族籍,同時也處於夫權的監護之下,為了表示歸順丈夫,在名稱上必須在自己的姓前冠以夫姓。
先秦時代,婦女沒有自己的公開的名字,但婚後又必須有一個專門的稱呼作為“有姑之辭”(姑,婆婆也),於是便在所自出的“國族姓別”之前冠以一個女子的公姓“婦”作為標誌,其稱呼格式即“婦某”。如《春秋·文公四年》:“夏,逆婦薑於齊。”《春秋·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薑至自齊。”《春秋·成公十年》:“九月,僑如以夫人婦薑氏至自齊。”
這時除了用“婦”作為已婚女子的公姓外,已出現了妻冠夫姓的萌芽狀況。舉例來說:
如果某國公族女子嫁給別國國君,則在本“國族姓別”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國名,如魯薑、秦姬、息媯、江羋。
如果某國公族女子嫁給別國的卿大夫,則在本國族姓別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如趙姬(趙衰妻)、孔姬(孔圉妻)、秦姬(秦遄妻)、棠薑(棠公妻,棠,邑名)。
還可用夫諡冠於所自出國族姓別之上,如鄭之“武薑”、晉之“懷嬴”、衛之“莊薑”、“武王邑薑”亦屬此類。
還可用子名冠於所自出國族姓別之上,如陳夏姬、宋景曹等。這種情況不多見。
先秦時代這些婦女稱謂的習俗表現了在母權製被推翻以後,婦女的人格受到貶損,權益受到限製,這一習俗直接開出了後代妻冠夫姓的風氣。漢代以後女子雖然有了自己的名字,婚前婚後都可以使用,但在正式的場合卻要在本姓(或名、字、號)前冠以夫姓。如班昭號大家,夫曹世叔,其文集名為《曹大家集》。《漢書·杜欽傳》記載過“皇太後女弟司馬君力”的事跡,注稱:女弟字君力,為司馬氏婦。另外《漢書·外戚列傳》上記載皇後十人,分別稱為高祖呂皇後、孝惠張皇後、孝文竇皇後、孝景薄皇後、孝景王皇後、孝武陳皇後、孝武衛皇後、孝昭上官皇後、孝宣許皇後、孝宣霍皇後。在本姓上冠以帝號,這便是最高層貴族婦女的妻冠夫姓了。
從曆代正史的《列女傳》和現存的碑誌、傳記資料看,妻姓之前必冠以丈夫姓名或官爵,其表述格式一般是“某官某人妻某氏”、“某官夫人某氏”、“某姓夫人某氏”。隻有“某恭人”、“某安人”、“某宜人”、“某孺人”例外,因為“恭人”等稱謂中已內涵“某官夫人”的意義,毋庸贅言了。
一切非常明白,女子出嫁後不能作為獨立的所有權人,其名稱也就完全成了丈夫附屬物的表征。翻一翻各代《列女傳》,“某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的感喟比比皆是。撰史者想讓“她們”流芳百世,可這些為人妻者不但失掉了名字,連姓氏也不複存在。“某妻”,是她們的生前身後名,是她們的一切!
必須說明,古代女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是一種比較寬泛的妻冠夫姓,所冠者或姓、或官、或爵、或諡,並非僅冠夫姓。而且它隻是作為習俗在曆代傳承,並不具有法律上的規範意義。直到近代才普遍出現了“張王氏”、“錢李氏”之類的姓名。其中第一個姓是夫姓,第二個姓是女子本姓。這種名稱上妻子對丈夫的從屬關係的表示也逐漸在近現代法律上固定下來,如一九二〇年十二月和和九三一年五月頒布的《民法·親屬》第一〇〇〇條相繼規定:妻必須在本姓前冠以夫姓。這種無視女子獨立人格的封建觀念在近現代的愈加強化以至堂而皇之地進入法律的庇護傘下,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