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締結過程中,媒妁牽線是必不可少的。即使雙方父母已經當麵談妥,或者指腹婚、繈褓婚,也還必須在形式上由媒妁說合一下。
媒妁的形成應當追溯到上古的高?祀典。傳說女媧化育了人類以後,親自為媒,安排婚姻,“以其載媒,是以後世有國,是祀為皋?之神”(《路史·後紀》)。皋?又作高禖。祀高?是上古的一種隆重的祈求子嗣的大祭活動。聞一多先生曾指出,這種祀典確乎十足的代表著那以生殖機能為宗教的原始時代的一種禮俗,是生殖願望的寄托。後世在高?神廟中樹立高?石,將這種生殖願望進行了物化表達。
在母係社會向父係社會轉變過程中,兩性關係尚處於亞群婚階段,男女婚媾相當自由,相當直接,因而生育崇拜的表達是抽象的。當對偶婚成為穩定的形式後,生殖的可能建立到男女結合的基礎上,因而能夠撮合男女,成就婚姻就顯得十分重要了。正是在這一現實需要下,抽象的富於宗教色彩的高?便讓位於具體的極端世俗化的媒妁了。
媒親的習俗最早在《詩經》中就有所反映。《衛風·氓》中有“匪我衍期,子無良媒”句,《齊風·南山》中有“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句。另外,《周禮·地官》專立“媒氏”一門。《禮記·曲禮》中進一步闡述其社會作用:“男女非有行媒,不相問名。”(《戰國策·燕策》中亦有強調:“處女無媒,老且不嫁。”《孟子·滕文公下》中說得更明了:“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這些足以說明媒妁這一職業自周代產生後即在聘娶習俗中占有了極其重要的地位,“媒合”成為婚姻能否成立,能否被家庭和社會承認的一個不可或缺的要素。
媒人有官媒和私媒之別。官媒是由地方官府設置的,所反映的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和需要。《周禮·地官·媒氏》所說的“掌萬民之判”的就是官媒。《管子·入國篇》中“凡國皆有掌媒”,《三國誌》中“為設媒官,始知嫁娶”,都是關於官媒的記載。另外像晉武帝時代所規定的“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其“長吏”也具有官媒的性質。
唐代以前,“媒妁之言”隻是禮製的要求,唐代以後則進一步納入法律條款。《唐律·戶婚》就明確規定:“為婚之法,必有行媒。”在婚姻不符合法規的情況下,媒人也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責任,直到清律都規定凡違律嫁娶,皆要究及媒人。實行以法治媒以後,官媒自然顯得非常尷尬。因而,自唐代以後,正式的官媒鮮見於史籍。
私媒,雅稱“冰人”、“月老”,俗稱“媒漢”、“媒婆”。私媒也是自周代就產生了,最初是由一些女巫男癚充當。後世或由善於言辭者,或由兒孫滿堂者擔任,男女皆可。但實際上,婦女較之男子更加注意家庭問題,性格更加周到細膩,擔任媒妁的也遠遠多於男子,所以後世民間往往以“媒婆”代稱媒妁。
私媒與官媒不同,私媒所反映的主要是家長的意誌,以謀合男女、促成婚姻作為獲取酬勞的手段。隻要說成一樁婚姻,男女雙方家長總要給一筆酬勞,而出麵請媒的一方(多為男方)的酬金更為豐厚。“媒人何所營,玉帛不時安”(曹植《美女篇》),其職業具有濃厚的經紀商的色彩。正因為如此,在來回穿梭、巧舌如簧的說合(包括聘金的酌定)過程中便免不了利欲熏心的欺騙。宋代袁采《世範·睦親》中有一段深察世情的論述:“古人謂周人惡媒,以其言語反複,給女家則曰男富,給男家則曰女美,近代尤甚。給女家則曰男家不求備禮,且助嫁遣之資,給男家則厚許其所遷之賄,且虛指數目。若輕信而成婚,則責恨見欺,夫妻反目,至於仳離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無媒,而媒者之言不可盡信如此!”媒婆不負責任的經紀,造成了一係列家庭和社會的矛盾,這在小說家筆下得到記錄,看一看同時期的話本《誌誠張主管》,便能略窺媒人行徑,體會到袁采對媒妁的激憤了。
宋代東京城裏有兩個有名的媒婆,一姓張,一姓李。這兩個人皆有“開言成匹配,舉口合姻緣”的搖唇鼓舌的特殊本領。在開封府界,有一個開線鋪的員外張士廉,年過六旬,媽媽死後,孑然一身,家有十萬貲財。一日忽然想到,何不取房娘子,生得一男半女,也絕不了香火。於是便請來了張、李二媒婆說親,許下了重謝酬金,並提出三個要求:第一,人才出眾;第二,門當戶對;第三,有十萬貫房奩。兩個媒婆聽了肚裏暗笑,口中卻胡亂答應:“這三件事都容易!”
兩個媒人動了一番心思,決定將王招宣府裏出來的一個小婦人說給張員外。這小婦人正應上張員外的三項要求,隻是年紀太小。兩人怕張員外不中意,便先征求他的意見。張員外問道:“卻幾歲?”張媒應道:“小如員外三四十歲。”員外倒覺得不錯,滿臉堆笑道:“全仗作成這個!”
張員外既然滿意,兩個媒婆便到小婦人處將張的年齡瞞過了一二十年,唇舌翩躚,竟然說允了這個年輕美貌的女子。洞房花燭之夜張員外看小夫人“新月籠眉,春桃拂臉,意態幽花殊麗,肌膚嫩玉生光”,暗地裏直喝彩。而小婦人揭起蓋頭,看見員外須眉皓白,心中叫苦不迭。這一老一少,婚後不久老的“腰便添疼,眼便添淚,耳便添聾,鼻便添涕”,實在老態龍鍾。而小的“說不盡萬種妖嬈,畫不出千般豔冶”,青春煥發。老員外規矩甚嚴,每當外出,必囑“夫人耐靜”,小夫人好不生煩惱!一日在偶然的場合,她得知自己的夫婿原來已年過六十,頓時撲簌簌兩行熱淚湧下,連聲埋怨兩個媒人:“將我誤了,將我誤了!”
洞房花燭夜,相逢不相識,這是中國古代婚禮上常見的戲劇性場麵。媒妁在其中往往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而“媒妁之言”最直接的受害者又往往是婦女,一旦踏進洞房,她們便別無選擇,隻能吞下苦果,永遠咀嚼著那份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