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所寫的步驟,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投資者在實際操作中應以基金招募說明書及發行公告書為準。
開放式基金正式發行首日,投資者參與認購分三個步驟進行:
具體步驟為:
(1)個人投資者開戶手續。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一般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件。
②代銷網點當地城市的本人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對應的銀行卡。
③已填寫好的《賬戶開戶申請表》。
(2)機構投資者開戶。
機構投資者可以選擇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或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可辦理代理開戶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填寫好的《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及複印件。
③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報表》原件及複印件。
④《法人授權委托書》。
⑤加蓋預留印鑒的《預留印鑒卡》。
⑥前來辦理開戶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開戶注意事項:由於不同的開放式基金在發布招募說明書時內容各不相同,因此,具體的開戶注意事項應以對應的基金公告為準。
第二步:認購。
(1)個人投資者認購流程。
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件。
②基金賬戶卡(投資者開戶時代銷網點當場發放)。
③代銷網點當地城市的本人銀行借記卡(卡內必須有足夠的認購資金)。
④已填寫好的《銀行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個人)》。
(2)機構投資者認購流程。
直銷中心認購流程:
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填寫好的《認購申請書》。
②基金賬戶卡。
③劃付認購資金的貸記憑證回單複印件或電匯憑證回單複印件。
④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代銷網點認購流程:
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填寫好的《銀行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
②基金賬戶卡。
③在代銷銀行存款賬戶中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
④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3)繳款。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開放式基金,應先到指定銀行賬戶所在銀行,主動將足額認購資金從指定銀行賬戶以“貸記憑證”或“電匯”方式,按規定劃入“基金管理人申購專戶”,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到賬。
第三步:確認。
投資者可以在基金成立之後向各基金銷售機構谘詢認購結果,並且也可以到各基金銷售網點打印成交確認單;此外,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成立之後按預留地址將《客戶信息確認書》和《交易確認書》郵寄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