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最近,國家安全部門(DHS)正在修改要求F-1學生在申請社會安全號(SSN)時提交證明文件的有關法例。 與其它人一樣,F-1學生在申請SSN時必須提交年齡,身份證明,在美合法身份及合法工作證明文件(workauthorization)。除非申請人有DHS證明文件EAD(employmentauthorization)或是學校證明文件CPT(curricularpracticaltraining),否則F-1學生將必須提供其它由學校出示的workauthorization文件。這些修改將加強SS[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我們常常看到移民局對於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決定。例如H-1B的Marketing及Accounting的職位,有的批準有的卻拒絕。遇到這種情況申請人該怎麽辦。 一般而言移民局拒絕的理由不外兩種。第一,工作不是所謂的“SpecialtyOccupation"第二,移民局認為公司太小不需要如此的職位。 第二個問題比較好回答,因為移民局於法無據,不能以此理由拒絕H-1B申請。因為移民局不能因為公司小[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06-09-01 16:28:31)
最近有一個關於H-1B第七年延期的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提出來說明: Q:Iaminmy7thyearH1BwithcompanyB.MylaborwasfiledinDelawarewithcompanyA.Igotmy7thyearextensionusingCompanyA'spendinglabor.IamplanningtojoincompanyCtodothelaborsubstitutiontousetheirpreapprovedlabor.My7thyearH1BwillexpireonAug2005.1)IfIdolaborsubstitutionwithCompanyC,CanIget8thyearextensionbasedontheapprovedlaborofCompanyC? 首先我想...[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06-09-01 16:28:31)
當在申請最後一個階段時,有不少人來問是否該繼續申請H-1B一般來說答案是肯定的。雖然很多人以為I-485應該不會有問題,因此不願維持H-1B。但從與移民局交涉十年的經驗裏,我們看到很多荒謬的事情。因此事情不怕一萬,隻怕萬一。如果申請人能繼續維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無論碰到什麽狀況,因為還有合法的身份。便可以留在美國解決問題。 如果一旦沒有維持非移民的[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06-09-01 16:28:31)
我們知道除了H-1B的Transfer,以及在學術單位工作的人不受H-1B名額的限製外。還有就是以前已經有過H-1B的人,隻要H-1B六年時限還沒有用完,即便已經換到其它身份。隻要從新還到H-1B,仍然可以沿用以前的名額。但是條件是必須等到H-1B批準才可以開始工作。因為在這個情形,已經不是H-1B的Transfer,所以不能馬上工作。 在這個同時,申請人要注意H-1B的時間還剩下多少。如果之[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06-09-01 16:28:31)
在2004年9月7日,美國移民局(USCIS)正式發布消息指截至2004年8月18日,已接受了45,900個屬2005財政年度的H-1B申請。之前USCIS公布到2004年8月4日為止,已接收了40,000個屬2005財政年H-1B名額,這意味著在不到兩周的時間內,有5,900個H-1B申請提出。 2005財政年起止時間為2004年10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2005財政年H-1B限額為65,000個,但由於部分名額需保留給智利和新加坡外國人士,所以實質上[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3)
(2006-09-01 16:28:31)
我們從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了解到一個H-1B申請被拒絕的案例.在本案中(inrePetitionerEAC-01-227-53590),一家新創辦企業為一會計師職位申辦H-1B.首先,基於雇主企業的經營規模.移民局認為這家隻有三位雇員和年五十萬毛收入的企業不需要一位全職的會計師. 移民局也同時認為其申請文件中職位性質的表述(JOBDESCRIPTION)不滿足專業職位(SPECIALTYOCCUPATION)的要求.本案的會計師職位[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最近,美國移民局USCIS統計了截至2004年8月18日,官方統計出共收到45,900個H-1B(屬於2005財政年,即2004年10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的申請案件。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在勞工證提出申請之後,一般來說,就不再容許雇主改變當初具以申請的雇傭條件,而且,獲核準的勞工證隻針對該申請的工作職位及特定工作地點有效。以下是幾項常見的變更,我僅簡單做一些原則性的說明,而就各具體個案而言,建議仍然必須谘詢你的移民律師,來做適當的對策。 雇主名稱變更 如果雇主隻是單純的更改公司名稱,,必須向州或區域勞工部提出公司名[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現時起,美國國家部門(DOS)的網頁: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visitors_wait.php將開始提供國外各領事館的非移民簽證interview以及processing的時間。 現時,國外各領事館預約非移民簽證interview後需等待的時間快慢不一,例如在台北隻需3天,而在上海則須48天。通常來說,海外非移民簽證的審核時間可能是當天審批下來又或是3天以內。有意在國外領事館申請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境內[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
[46]
[47]
[48]
[49]
[50]
[>>]
[首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