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移民局的決定不同怎麽辦

(2006-09-01 16:28:31) 下一個
我們常常看到移民局對於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決定。例如H-1B的Marketing 及 Accounting的職位,有的批準有的卻拒絕。遇到這種情況申請人該怎麽辦。 一般而言移民局拒絕的理由不外兩種。第一,工作不是所謂的“Specialty Occupation" 第二,移民局認為公司太小不需要如此的職位。 第二個問題比較好回答, 因為移民局於法無據,不能以此理由拒絕H-1B申請。因為移民局不能因為公司小就不需要Marketing 及 Accounting的工作人員。簡單的來說,公司願意出錢請一個全職的工作人員,而且申請人的資格也符合標準。移民局不可越權認為公司無此必要雇傭。 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方式,簡單的來說是把工作的內容寫的越複雜越好。但是真正的重點還是在於案例上搜集。所謂案例的搜集最好是在RFE的搜集。移民局同一類型的案件有很多的移民官,每一個對相同的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你會看到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尤其是EB-1及EB-2的案例。申請人會看到移民局一下子說Citation很重要,一下子又說Citation是從事科學的人很“平常事”,不是以證明申請人的資格。或是推薦信一下子要這個,一下子要那個,讓所有的人都無所適從。 我們解決移民局自相矛盾或是不合理的地方,一般的做法是除了拿出法律條文和移民局力爭以外。若是碰到非法律所要求的事,則是把我們搜集到的RFE,影印下來放在我們的回答裏。當然為了防備移民局說每一個申請案有不同的背景,因此移民局會不承認自相矛盾的地方。我們都會對所附上的RFE做很詳盡的比較。這也是英美法係裏最特殊的地方,以案例為判決的標準。單純的法律條文的反駁恐怕不能徹底解決複雜的問題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