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湘女是分期分批來新疆的,迫於現實,軍人的婚姻問題,也就按職務、年齡、參加革命的時間,一批一批地解決。時不時便有領導會給湘女介紹對象:二十八歲以上,五年以上黨齡,團級幹部,怎麽樣?你要不要?二八五團的說法逐漸流行。
那時候,女兵們最害怕聽到那個談字。隻要一聽說哪個首 長要找你談話,就知道是什麽意思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長找談話。到了部隊,組織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組織決定,也就隻有遵從、認命了。當年兵團六師十六團政治處工作總結中說,女兵們普遍怕與年紀大的幹部結婚,怕不順個人意。由組織上決定,不按婚姻法辦事。
當時一首打油詩,反映了這些湘女們的命運:婚姻法,婚姻法,男四十,女十八,跑到新疆找爸爸,配的是夫不是爸,生兒育女把根紮。
除了招收8000名有一定文化的湖南女兵先解決老同誌的婚姻,王震還四處化緣。1951年,從華東招收了2000多名部隊醫院的護士,以解決營以上幹部婚姻問題,還從山東招了一批婦女,以解決連排級幹部的婚姻。山東婦女大多已經喪偶,她們的丈夫死於一場又一場的戰爭。後來,還有國民黨起義部隊一些老兵沒有成家,於是,王震通過時任上海市長的陳毅,又招了920名改造好後從良的妓女進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