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歸宿——讀毛姆《月亮與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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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作家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是文學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名作,在我年輕讀書的時代,不知道為什麽沒有列入必讀書目。在最近啟動的重讀名著計劃中,此書被我首先納入書筐。

這是一部以作家“我”為貫穿全書的線索人物,以印象派畫家高更為原型的作品。作品寫成於1919年,百年之後的今天,讀來仍覺鮮活。書中闡述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內心,人心中的善惡,無不栩栩如生,真實深刻。

整部作品共分十四章,從作家“我”走進倫敦一位小資女性的家庭寫起,從而引出本書主人公的傳奇經曆。這部書,表麵上看是寫一位不可能成為畫家的中年男人,拋妻舍子,放棄已有的優渥家庭生活,寧願走向孤獨,走向貧困,走向天涯海角,執著於內心的意念,最終成就了靈魂夢想的故事。可實際上,這部書,可以說是寫出了整個人類存在的各種困惑,寫出了人性中種種的掙紮,寫出了現實與藝術,文明與原始,名利與夢想,婚姻與感情,幸福與家庭等幾乎涵蓋人類生存的所有命題。

有網友評論說,這部傑出的文學作品,相對於向年輕人的推薦,實際上是更適宜於中年人閱讀的。我不能同意更多!假如沒有今天的人生閱曆,假如沒有從生活中摸爬滾打收獲過來的體驗,怎麽能在每一個章節轉彎之處,毫無意外地預料到下一個情節,和人物的未來命運呢?

作家毛姆在作品裏的名言警句,既深刻,又精準,仿佛是為人類量身定製。這肯定與他學醫的經曆有關,與他曾經手中握有的手術刀有關。他不但看到過人的肉體肌膚,也看到過人的內裏靈魂。因而在他的小說中,沒有一個人不是具有複雜的兩麵性,沒有一個人不是既善良又醜惡,既仁慈又刻薄,既勇敢又怯懦,既熱情又冷漠,既慷慨又自私。

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查理斯 思特裏克蘭德——天哪,我讀完全書也無法記住這個長長的拗口的名字!讀的時候我采用的是頭尾結合的方法,就是說,隻看長姓的第一個字和最後兩個字,組成一個中國人習慣的名字“思蘭德“。在這裏,為了敘述方便,幹脆就讓我直接用畫家來指稱他,連簡縮名也省了吧!

這位震驚世界的畫家,早年默默無聞,是一個股票事務所的經紀人。表麵上看起來,他有一個賢良的妻子,一對健康可愛的子女,有著足夠養活家庭的收入,屬於絕對的優越體麵的中產階層。用世俗的觀念評判起來,他所擁有的簡直就是人間幸福的標本。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居然聲明不再和妻子過下去了。在一次全家的郊外度假之後,他太太收到一封辭別信。信上寥寥幾行字,不說原委。從此大丈夫離家出走,奔赴巴黎,奔向內心的召喚。他再也不是某人的先生,不是某人的父親,不是刻板無聊的經紀人,不是富足家庭的供養者,而淪落成一位朝不保夕,吃了上頓沒下頓窮困潦倒卻燃燒著熊熊靈魂之火的怪人。——他執著的靈魂裏,真正想做的那種人。

讀著這段的時候,不由得充滿感慨。在成長的過程中,誰不曾有過做自己的衝動?可是,絕大多數的人,在現實的逼迫下,都乖乖做了世俗的俘虜。像畫家這般的特立獨行,除去他自己個性裏的生硬,除去被綁架的魂魄,沒有哪個人能夠那麽輕易地做到。那時節,對畫家,我是產生出由衷地欽佩!當然,他的冷酷,他的粗略,他的無情,不在我讚賞之列。但是,人,哪裏有完美呢?就如作家“我“在寫盡了他的人生之後,不得不給他下的定語一樣,他(畫家)是一個偉大的人。

就是這個偉大的人,在拋棄了妻兒之後,在他淪落巴黎幾乎命垂一線的時刻,有一位平庸的混日子的荷蘭畫家(在此同樣不用文中的姓名,後文以荷蘭人簡稱,避免混淆),伸手援助他,把他從死亡線上救回來。結果,這個不通情理,冷酷粗暴的人是以什麽回報的呢?他拐走了荷蘭人的老婆,占用了荷蘭人的畫室,卻無一絲感恩。

書裏塑造的這位荷蘭畫家,我認為就是作者為了給主角大畫家做對比而設計的一個人物。他和大畫家恰恰相反,身材矮小,樣貌滑稽,性情溫和,才氣平平,卻心地善良,總是對落難的人出手相助,對譏笑自己的人,寬宏大量,從不記仇。即使是對奪走了他心愛妻子的大畫家,他惺惺相惜,直到最後一刻仍然關愛。與他庸庸碌碌的繪畫才能相比,荷蘭人具有極其超前的鑒賞能力。他對大畫家的包容忍耐,很大程度上是出於對發現一位曠世天才的珍惜。

讀著的時候,對不食人間煙火的畫家高更,常常恨得咬牙切齒。他簡直是個混世魔王,是魔鬼的化身,人性的美好善良,在他身上沒有一絲一毫的體現。而荷蘭人,似乎是作者對我們的一點體諒,對讀者絕望的一點補償。他寫出了一個敦厚善良的老實人,雖然他深愛的妻子被自己傾力幫助的人帶走,使他陷入到痛苦的深淵。但是作者給了他一個光明的暗示,讓他在家破人亡之後,回到自己的故鄉,去和以他為驕傲的父母姐妹一起生活,並暗示他將來必會再有一個賢良的妻子。這樣一個人,他理應有屬於自己的幸福。在這個成不了大氣候的普通畫家身上,我們看到了一道人性的光亮。

這裏不得不提一提荷蘭人的妻子。這個女人,一開始讀著關於她的文字,琢磨著她的性格和命運,覺得她是忽晴忽雨深藏不露心機難辨的一個人。當揭曉了她坎坷的身世,知道了她之所以和荷蘭人結為不相稱的夫妻,完全是荷蘭人挺身相救的緣故。再回頭看她在照料畫家的過程中,竟然和這個她最厭惡最不能容忍的男人產生感情,執意跟隨他去過苦日子,就知道其實和她的性格是一致的。

這位叫勃朗什的女子,她就是為愛情而死的女人的化身。認識荷蘭人之前,她曾是羅馬某貴族家庭的教師,不幸陷入情網,不能自拔。懷有身孕卻被拋棄。就在這個險要的時刻,荷蘭人英雄救美,抱得美女回家,結成良緣。婚後不久,勃朗什生下一子,但是很快夭折。荷蘭人看似是撿到一個便宜,可他是真心地愛著中途遇見的人。

可惜這個美女的心,我想大概自始至終也並沒有完全給他。最早肯定是在羅馬公子哥那裏,後來看到畫家,畫家身上那股深藏的魔力,很難不讓一個以愛為生的女子赴湯蹈火飛蛾撲火。可憐的荷蘭人!

美女的結局顯而易見,未來驚世的畫家與她格格不入,並且他關心的沒有旁人,他的心靈中充盈的除了畫畫就是畫畫。畫畫是他精神世界的依托,是他靈魂中魔鬼的作法。她自殺了。死亡是她的必由之路,難以逃脫。當我讀著前麵作者的描述,心裏頭就已經對這女子的宿命有了一個猜測。要說為什麽這部書是該中年人閱讀的,道理大概就在這兒。我想年輕的時候,無論如何讀不出他藏在深處的東西吧!

這個角色的存在,是對畫家形象的補充和襯托。女子追求的是愛,畫家追求的是美。兩個人都不同凡俗,與這個物欲橫流虛偽做作的文明社會水火不容。兩人愛出一段,隔了好多年,最後死得都不同凡響。可以說,兩人的死,並不是什麽悲劇,反而是對世俗世界的解脫,是對精神枷鎖的粉碎,是愛與美的升華。

荷蘭人和勃朗什的感情是愛嗎?思蘭德畫家和他妻子的感情是愛嗎?如果以純粹的標準去定義愛,那兩者都不是。愛從來是單向的,與婚姻不符。

這部書,我可以說是讀懂了,完全懂了。就連大家都困惑不解的思蘭德畫家為什麽在人生的舒適位置,突然轉身去做一個流浪者,我都懂了。那是他追隨了他的獨有的靈魂,聽從了內心的召喚,尋找到了屬於他的土地,找到了他安放靈魂的處所。

關於這一節,關於出生的故鄉與心靈的故鄉,書中有一段精妙的論述。

我認為有些人誕生在某一個地方可以說未得其所。機緣把他們隨便拋擲到一個環境中,而他們卻一直思念著一處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處的家鄉。在出生的地方他們好象是過客;從孩提時代就非常熟悉的濃蔭鬱鬱的小巷,同小夥伴遊戲其中的人煙稠密的街衢,對他們說來都不過是旅途中的一個宿站。這種人在自己親友中可能終生落落寡台,在他們唯一熟悉的環境裏也始終孑身獨處。也許正是在本鄉本土的這種陌生感才逼著他們遠遊異鄉,尋找一處永恒定居的寓所。說不定在他們內心深處仍然隱伏著多少世代前祖先的習性和癖好,叫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們祖先在遠古就已離開的土地。有時候一個人偶然到了一個地方,會神秘地感覺到這正是自己棲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尋找的家園。於是他就在這些從未寓目的景物裏,從不相識的人群中定居下來,倒好象這裏的一切都是他從小就熟稔的一樣。他在這裏終於找到了寧靜。

 

很有共鳴!類似精妙絕倫的論述在小說中比比皆是,閱讀的眼光掃過,心緒隨之起伏。每一部經典的作品,都具有永恒的特性。在這部百年前問世的小說裏,我看到現時代許許多多的相似,甚至美國大選中的現象都可從中找到影像。毛姆的一支筆,冷峻犀利,透視三分。他論愛情,論人生,論藝術,論生命,論成功,無不令人驚歎。如果說這是一部人性大全,絕不為過。

讀書的時候,我有記讀書筆記的習慣。今天仍然如此,一部經典,十頁小紙。當我翻開筆記,準備把一遝龍飛鳳舞的亂塗轉換成一篇文章,才發現紙麵上的遊龍已經認不出原來的模樣。也好,反正我寫東西,很難循規蹈矩按照已有的思路。總歸是跟隨感覺,順水而下。要點基本提到,就算完滿。

傳奇畫家的一生了結在荒蠻偏遠的人間淨土塔希提,他死在土著妻子的愛撫裏,死在原始森林的小屋裏,死在他想要死的地方。他得了麻風病。人情淳樸的土著人,也紛紛躲開他,仿佛他就是瘟疫。隻有他的當地小女人,不離不棄,守候他一直到死。並且堅持恪守對他的承諾,在他死後,將一屋子驚世天才的繪畫一把火燒光。

可歎的是,這位一直執著於逃離現代文明,以孤島曠野為精神棲息地的奇人,他不知道自己的畫作在他死後,震驚了世界,成了世界的流行時尚,成了達官貴人的珍寶,成了藝術家們爭相談論的主題。一幅畫作變作的金錢,不知可以供他吃多少頓饑腸轆轆時候聊以解餓的餐食。一個終身追求精神的人,他所具有的價值,最終也要用金錢來衡量。是不是十分可笑?

小說結尾寫到他死亡的場景,既驚恐肮髒,又炫目輝煌,好像就是這個現實世界的真實寫照。他死了,比活著還好。他終於解脫,去到更好的地方。從此折磨著他的痛苦不見了,靈魂得以安放。

這是怎樣的一個世界呢?有美好有罪惡,有平靜也有紛爭。有天才,也有庸才。天才往往有缺陷,有不可饒恕的缺陷,但是天才又是人間稀有的珍寶。作家毛姆無疑也是一個天才,他自己的影子似乎在作品中,在荷蘭人身上可以輕輕地看到。

寫到這裏,忽然想到,這麽著名的一部小說是以畫家高更為原型而作的。若是高更在世,怕不是要對毛姆惱羞成怒吧?幹嘛寫我!當然也更有可能不會,總不能不給作家寫作提供素材。誰像被我寫到的人呢?哈哈,模仿一下大家毛姆,來個突兀的結尾。

林海平兔 發表評論於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DoraDora2008' 的評論 : 你能回來解釋一下,還好。但是我很懷疑你有沒有認真讀,有沒有讀懂。看看你自己的論點,我文章裏有褒貶之說嗎?褒的誰,貶的又是誰?你說世俗和脫俗是平等的,怎麽讓人覺得邏輯混亂,根本不知所雲呢!
DoraDora2008 發表評論於
我語氣比較衝,不是針對你個人。我就是不太喜歡這種為了褒一個,就一定要貶一個的這種為突出主人公光環的寫法。就像為了褒大樹就要貶低小草,為了褒揚小草就要貶低大樹。其實世俗生活和脫俗生活都是平等的,沒有一個高於另一個的。不過是個人不同的選擇而已。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DoraDora2008' 的評論 : 這是什麽論調?哪來的邏輯?你這種態度不是討論的態度,語出不遜別怪我不客氣。
DoraDora2008 發表評論於
為什麽為了突出男主的高風格,就得要說世俗世界物欲橫流虛偽做作呢?那麽凡是認為自己高潔有追求的人,就都應該盡量早點死才對。留戀人世,就是跟物欲橫流虛偽做作同流合汙嘛。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ZheFei' 的評論 : 謝謝鼓勵!歡迎!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大馬哈魚' 的評論 : 謝謝魚魚!讀過原著就不用加速了:)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菲兒天地' 的評論 : 菲兒給出的是更高水準的信息!謝謝!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Blue-Crab' 的評論 : 嘿嘿,幫藍蟹讀書:)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趙Q' 的評論 : 深奧!謝謝!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曉青' 的評論 : 曉青領導好!:)領導說話就是暖心,一看就笑了。也不是光讀書,讀書才開始呢,前一陣子雜七雜八的事情纏身,看的電影都來不及寫感想。
美麗的人生 發表評論於
回複 'momo_sharon' 的評論 : 墨墨好!好高興看到你!這陣子忙的雜事太多,顧不上博客了。花園裏很多新的植物,秋涼以後就轉到室內了。謝謝你來!:)
ZheFei 發表評論於
書評寫得真好!
大馬哈魚 發表評論於
讀美麗的文,腦子要加速。節奏這玩藝兒,很奇妙不是想就有的^_^享受了!
菲兒天地 發表評論於
回複 'momo_sharon' 的評論 : +1夢好文,深度評!

一直想去塔希提島看Strickland最後的那幅畫《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誰?我們向何處去? 》,我當時給讀書會一起讀這本書的朋友每人做了一個這副畫的書簽。:)
Blue-Crab 發表評論於
美麗的書評寫得好,我也算多看了了一本書。
趙Q 發表評論於
人嘛,除了一根注定要斷的臍帶,在剛出生時看起來了無牽掛,其實注定要在此後的人生戴上條條被賦予的或者自生的鐐銬,
曉青 發表評論於
很久不見,原來讀書去了。謝謝分享!
momo_sharon 發表評論於
好久不見美麗了,問好!美麗讀書好深刻,我總是囫圇吞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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