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蜜瓜

漢代蜜瓜 名博

第二篇 癡癡纏(12)

漢代蜜瓜 (2007-12-16 17:57:01) 評論 (31)

裘海正: 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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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全創業,忙得恨不得一天有48小時,人瘦了一圈。他有時會抽空跟百合通電話,鼓動她出來一起做。百合百般推脫。有次在許願上班的大樓談業務,碰到許願,問起百合近況,許願也吞吞吐吐,全不似往日的爽利。

有天晚上在市中心大排檔碰到百合一個人在吃宵夜,就上去打招呼,問:“怎麽最近找你都找不到?”

百合就有些心虛,說:“我在上夜校,讀一個英語課程。”

周全疑惑地問:“讀英語課程做什麽?你準備出國?”

百合說:“不是的。你也知道,我現在這個公司是外資企業,英語不好將來上不去的。”當然她不能說是為了打發時間,躲避父母的盤問。

周全就有些啼笑皆非:“我說你這人怎麽回事?讓你出來跟我一起幹,自己做老板,你不肯,倒想著在那個公司往上做——你一個搞廣告策劃的,在那種飲料公司能上到哪裏去?”

百合說:“那很難說。我們現在的總經理袁軍原先也不是搞食品生產出身的,不也做到總經理?”

周全說:“那是人家有機遇。你看,現在好好的機遇擺在你麵前,你就是不肯來。你出來跟我一起做,不也是總經理?”

百合就笑了。周全正色說:“百合,我是認真的。我很喜歡你。我現在雖然還什麽也不是,但是我保證我以後能讓你過上穩定富足的生活。”

如果許願在這裏,肯定會把周全拉到一邊,大罵一頓說:你說這麽多廢話幹什麽?幹脆跟她走到黑暗處,豁上去挨一巴掌,直接就抱住她,吻住她,什麽都不必說。

可是周全是個老實的男孩子,這麽老老實實的一番表白,倒把百合逼得表了態。她說:“周全,你的心意我明白,所以我一再拒絕跟你出來做。我現在又跟誌誠在一起了,對不起。”

周全急了:“百合,你不要傻,他是有老婆的人——”

百合抬頭,目光堅定清澈:“我知道。道理我都明白,可是我控製不了我的心。周全,世上的好女孩有的是,我不值得你為我這樣。”

周全說:“你們不會有結果的。”

百合說:“有結果也好,沒結果也好,我認了。”

半天,周全苦笑著問:“這麽說,我是一點機會也沒有?”

百合低下頭:“對不起。”

周全說:“那我等你,等你離開他的那一天。”

百合別過頭去:“周全,你別這樣。我真的不值得你這樣。”

自此以後,周全埋頭工作,漸漸在圈中做得小有名氣。他沒有再去打擾百合,但是說到做到,一直在旁邊默默地等,等到百合自本市蒸發的那一天。

他等她等到花開了謝,謝了又開。

這件事百合未對邱誌誠說過。她覺得她回絕周全,是她的選擇,與邱誌誠無關。

隻要不想到未來,不涉及結果,被愛情照耀得日子,百合還是幸福愉快的。有時候下了班,即使不跟邱誌誠約會,她也會跑到他們的小屋,坐一會兒,感覺他的存在。她想起他吻他,嘴裏有臭臭的煙草味,她就會笑;她想起他拉她的手,手大而溫暖,她就會笑;她想起他擁抱她,雙臂那麽有力,她就會笑。多少年以後百合回憶起這段時光,不得不承認,愛情是一種病毒,一旦感染,無藥可治,隻能靠自身的抵抗力。

而她那個時候,一點抵抗力也沒有。

她跑到街上去打了耳洞發,卻發現自己的皮膚對一般金屬過敏,即使是進口的防過敏耳釘都不管用,耳洞處脹痛發癢,手一摸,感覺一個大大的疙瘩鑲嵌在皮內。

於是她不得不換上邱誌誠送她的藍寶石耳釘,因為那是18K白金的。耳朵終於不癢也不腫了。

她對他撒嬌:“都是你害的!這套東西太正規太搶眼了,老怕丟,害得我每隔一小時摸一下。”

邱誌誠快笑噴了,說:“丟了再買。”

百合說:“什麽呀!上次我穿件粉紅的襯衫,戴著這藍色的耳環,要多醜有多醜!”

後來邱誌誠到廣州出差,特地在那邊多待了一天,待到周末,百合就乘飛機飛過去,跟他一起逛街,一口氣買了幾對真金白銀的耳環,有的小如紅豆,有的丁丁當當似風鈴,都是從香港過來的款式。

她要不了他的全部,要一下被重視的感覺,總可以吧?

趙飛鵬獨立辦案後,工作就很繁忙。許願約會少下來,又回頭找百合。百合佯裝生氣,推她說:“你少來!你這重色輕友的家夥,現在想起我來了?”

許願自知理虧,隻管賠笑。她們有時候會在百合的那個出租屋聚會,因為在那裏談話可以無所顧忌,什麽都拿出來說。偶爾碰到邱誌誠,也不會特地避開,坐下來聊幾句,發現這個男人,如果拋去已婚這一點,確實並不算壞,也頗為有趣。他為人尚算義氣,朋友有托,能幫則幫,說話比較有幽默感,做事認真,思維很有條理。最重要的是,他比趙飛鵬和周全這種男孩更為周到,更為體貼,所以接觸下來,她也能漸漸明白百合為什麽會喜歡這個人。

如果你無力改變別人,隻能去適應別人。許願和邱誌誠的關係慢慢好轉,開始對他假以辭色。

隨著飲料銷售旺季的到來,百合漸漸繁忙,頻頻出差,有時候日程表排滿,一周裏有四、五天在外麵跑來跑去,跟邱誌誠的時間剛好錯開,往往她在外麵忙碌的時候,他在本市;而他出差,她又回到本市,這樣陰差陽錯,竟然有整整一個月不曾見麵。

有一日她在北京,跟邱誌誠聯絡上,知道他在廣州。邱誌誠用旅館電話打到她的旅館房間,抱怨說:“你這麽辛苦,袁軍有沒有給你加薪?”

百合就嗬嗬地笑:“他是你朋友,你跟他說嘛。”

邱誌誠就問:“你什麽時候回去?”

百合說:“明天下午的飛機。”

邱誌誠說:“我也是明天到。這樣好不好,你跟家裏說晚一天回去,我們見個麵好不好?”

百合擺擺架子說:“唔,這個比較麻煩,我已經跟我媽媽說過了——”

邱誌誠說:“你可以找個借口嘛——”

百合就悄悄地問:“怎麽,想我了?有多想?”

邱誌誠說:“呃,月亮代表我的心。”

於是百合下了飛機,就直接去了出租屋。一小時後,邱誌誠就拖著行李箱到了,一進門把百合抱住,倒在床上,死命地吻。

那一夜,他們第一次在那個房間裏過夜。

可是第二天邱誌成回家就出事了。邱誌誠洗澡的時候蘇雪凝給他整理行李箱,在外麵夾層裏發現那張飛機票,日期是一天前的。蘇雪凝不動聲色地把飛機票放回去,隻把箱子裏的髒衣服取出來,把口袋清空,丟入洗衣盆,放在洗衣機上。

她查他的手機,幹淨清爽,沒有任何線索。第二天,她拿了邱誌誠的身份證,到電信局去打印了他手機的通話清單,裏麵顯示,他在廣州期間,接到幾個本市電話,有幾個號碼是從公司撥出,在手機裏曾有顯示,另外一個本市的手機號碼,昨天沒有看到過,頗為眼生。她找到一個在電信局工作的老同學,查出那個號碼的主人叫陳百合。

蘇雪凝在電話這一頭聽老同學報出這個名字,隻覺得腦袋轟的一聲,就有些天旋地轉的感覺。

他們這是沒有了斷,還是舊情複發?他到底瞞了她多久?他居然在外麵過夜!他們在她眼皮下麵雙宿雙飛,而她卻渾然不覺,不是不屈辱的。

她跑到姐姐家,對著姐姐哭得泣不成聲。

蘇雪雲就說:“你肯定你老公昨晚是跟那個姓陳的狐狸精在一起?”

蘇雪凝說:“這不明擺著嗎?他倆要沒事,他為什麽把去電記錄給刪除?”

蘇雪雲說:“這事還是慎重一點好。要證據確鑿,讓他賴無可賴。”

蘇雪凝眼淚如泉水洶湧:“我有什麽辦法?我總不能整天跟著他。”

蘇雪雲咬著嘴唇說:“我有個朋友是國安局的,我讓他幫忙想想辦法——可能要花筆錢。”那個時候本市還沒有私家偵探一說。

蘇雪凝有些恨恨地說:“我來出這筆錢。”

過了一會兒,做姐姐的這麽問妹妹:“問題是,如果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你老公跟那個狐狸精有事,你打算怎麽辦?”

蘇雪凝就有些茫然。是啊,她打算怎麽辦?讓他們斷?上次她不是讓他們斷?可是斷來斷去,他們不是照樣在一起?他們不但照樣在一起,居然就這麽在她跟前在外過夜,這不是得寸進尺嗎?

離婚嗎?她嫁給他的時候,他什麽也不是。如今他得意了,事業有些起色,生活剛剛好轉,難道要把大好的江山拱手讓人?

憑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