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Florida出差,2月份的太陽已經曬得發燙,所以沒有在戶外跑步。回到我們這苦寒之地,倒覺得更適應。今天溫度到了30–40度(華氏),空氣清冷但不刺骨,剛好可以去森林公園跑步了。突然想起今年的new year resolution裏,有一條是——騎車去公園。
於是把吊在車庫房頂的自行車放下來,打氣,調車座高度,翻箱倒櫃找頭盔。忙活半天才出發。那一刻有點好笑,像是把自己封存多年的一部分重新解鎖。騎上車的瞬間,真有點回到大學時代的感覺。也想起十多年前在溫哥華Stanley Park騎車的時候,孩子們還小,但也能騎車了。騎車到公園隻有12分鍾,但中間有一個大上坡和一個大下坡。我竟然忘了自行車是可以換擋的,一個檔位騎完全程,上坡也它,下坡也它,騎到公園,大腿已經開始酸。接著跑5K。剛開始就覺得腿沉。尤其是那些長長的上坡,仿佛沒完沒了。但還是堅持都跑下來了。樹林裏的鳥明顯多了。空氣裏有一點點濕潤的味道。但樹還沒發芽,草還是枯黃。春天還在路上。
今天又增加了一個運動項目,心裏真開心。速度不算快,距離不算長。騎車12分鍾,跑5K,再騎車回家。一個完整的小循環。一定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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