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2012年的時候,美國司法部認定蘋果與一些圖書出版商的合作是非法的,因此裁定蘋果需要賠償4億美元給亞馬遜。4年以後,蘋果終於要支付這筆罰款了。
罰慘了!蘋果為電子書壟斷案賠4億美元(圖片來自於idownloadblog)
2010年蘋果進入電子書市場的時候,史蒂夫·喬布斯就與一些出版商簽訂定價協議。喬布斯認為這樣能夠很好的對抗競爭對手亞馬遜。但是美國司法部卻不那麽想,他們認為蘋果的這種行為是擾亂市場的行為,原本隻售9.9美元的電子書抬高至12.99美元。
在四年之後,蘋果終於要對這次敗訴進行賠償。據了解,蘋果最終的總賠償金額為4億美元,與蘋果合作的書籍出版商也需要支付1.66億美元,這些賠償金最終都會返還給消費者。購買《紐約時報》的用戶將會獲得6.93美元的賠償,而其它書籍的賠償則是每份1.57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