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自駕去佛州的路上,在喬治亞的境內,由於超速,被警察閃燈及追趕停下後,先是查保險,注冊和駕照,然後,那可惡的警察還去
搜查了車內,看看有無槍支,毒品,結果拿出了前天晚上喝剩的半瓶葡萄酒,告訴這是不可以的,沒開封的可以,開封的就是觸犯了
open container這條法規,然後給了一個超速並外加葡萄酒的罰單,所以提醒大家了解一下,所在的州和要去的州是否有這方麵的法
規,以免到時受罰。估計這點酒要罰兩百刀。即使是打開的啤酒也不行。
這都什麽年代了,竟然還有這種法規,出門都不可帶點酒。不過這與當年,混蛋的政府禁止釀酒相比,還是小儒見大儒了。不知這條法
規是不是也是那時定下的,若是的話,也早應該廢除掉了?
查了一下,隻有DE, CT, WV, VA, MO, AR, MS沒有這個法規,其他的州都有。
科普一下:什麽是open container ?
所有跟帖:
• 太軟弱了!一個超速,為什麽允許警察搜查車內??? -吾思故吾在- ♂ (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4:57:33
• 沒轍呀,不然會被銬走的,下次帶上你,如何? -pssci- ♂ (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5:06:07
• 回複:沒轍呀,不然會被銬走的,下次帶上你,如何? -吾思故吾在- ♂ (10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5:18:58
• 但在這個案例中明顯沒理由啊。除非酒瓶暴露在外 -吾思故吾在- ♂ (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5:53:00
• 你這瓶$400美元的好酒是不是被警察拿走喝了? -海魂衫- ♂ (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5:26:06
• 回複:傷心的看著F cop讓公路喝了,NND. -pssci- ♂ (0 bytes) () 02/26/2014 postreply 15: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