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止暴力犯罪有很多種辦法,非致命武器就挺好。擁槍者和利益集團所謂的自衛權利隻是幌子

來源: canyonbear 2012-12-17 10:13:4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7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canyonbear ] 在 2012-12-17 20:24:2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一戳就破。如果有了有效的非致命武器可以自衛,看你們還找什麽借口繼續持槍。最後大概隻剩下憲法修正案。祖宗之法不可變啊!變了就要亡國滅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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