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最先使用火器於戰爭中的, 大概應追溯到明朝開國皇帝朱元樟. 要說元朝以強孥政府了大宋和歐洲, 那明朝就是以火銃征服了強駑. 明朝中後期,各類火器種類繁多. 在抗擊倭患,援朝戰爭中幾乎沒有敗績. 即使到末年, 明朝的紅衣大炮仍讓清軍難以前進.
但到清朝後, 為了利於統治, 清政府嚴禁民間擁有或研製火器. 甚至連普通的刀槍都禁. 民間可以使什麽呢 - 拳和棍. 清朝另外實行努性文化. 完全廢除明朝的言官製. 人分三等, 言必稱奴才. 清朝中後期, 對外戰爭幾無勝績. 清之火器遠遠不及滅亡200年的明朝. 清之國人隻有崇尚武術拳腳, 視之為國術. 可惜這國術不過是國力衰亡的遮羞布而已.
老毛也是在被老蔣屠殺之後才找到"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的真理.
所以國人不喜槍也是無奈之舉. 也許這是中國從來沒有尊重個人領地,保護私有財產這種法律. 人身安全毫無保障(最近的如重慶搞的打黑行動, 黑的白的一起打了,對黑白鑒定隨某些人個人意願), 個人土地住宅被隨意拆遷(寫個拆字就行啦)... 不管是過去的軍閥還是如今的政府, 對百姓可以任意宰割.
而美國以牛仔文化征服西部, 以百姓之力贏得獨立戰爭, 槍文化根深蒂固並寫入憲法. 從某種意義上講, 槍文化是美國走向強盛的原因之一. 美國也因此對私有財產, 個人權利的保護在世界上首屈一指. 這對大家對於生活在美國的安全感是否也是重要原因?!
但如任何事情一樣, 有好的一麵就有不好的一麵. 有槍就會有槍支濫用. 擁有槍支既然是權利,背後就應有更大的責任. "great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 禁槍不禁槍可以討論, 但個人認為憲法不可隨意更改,否則統治者將濫用職權.個人權力不可隨意被剝奪, 否則人人早晚成為奴隸.責任不可被輕視,否則人人濫用power. (在此,似乎對持槍者應有的責任監督被大大輕視啦)
美國現在經濟衰落,政府擴張, 花街為所欲為, 作為個人更不能失去持槍的權力.
至於如何避免周五之悲劇,可以深入研究. 限槍,限責...不會沒有辦法.
作為華人, 應以史為鑒. 深思熟慮,趨吉避害. 不可因噎廢食.對槍之認知應超越婦人之仁的局限. 但持槍就要先懂法, 持槍就要先懂責. 持槍如駕虎. 應謹行慎為.
個人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