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該不該禁槍, 為何在美國

本文內容已被 [ 美西遊子 ] 在 2012-12-15 10:56:5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的槍殺、謀殺動不動就拿精神病人說事兒呢? 

醬紫,殺人便可諒解? 否則,律師真的得跟俺一樣,要喝西北風了!

不懂耶!

所有跟帖: 

該禁。少一項攻擊力強的武器總是好事! -MrsKwok- 給 MrsKwo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5/2012 postreply 10: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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