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公開攜帶在很多州是合法的”,為何從不見任何槍擊案現場有好人擊斃壞人?

為啥都是最後等到警察來了才能擊斃凶手?您所稱的正義、英勇的持槍good guy咋從來沒出現過?莫非隻是存在於傳說和你們擁槍者的臆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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