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兒 (老美)和兒媳(老中)都上班,爸就去了護理院, 每月近萬美元。
兒子和兒媳每天去看望一下。兒子和兒媳說, 假如他爸在裏麵呆好多年的話, 錢不夠, 我們要貼的。兒媳覺的這是應該的, 從沒異議。
最後, 爸在那兒就呆了不到一年就走了, 給兒留下了一筆很可觀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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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對夫婦(老美), 媽83歲, 老年癡呆了。爸88歲。有孩4個, 都有自己的家。爸媽有財產1.5米。
他們找律師做了文件, 將財產都劃到爸名下。律師做文件化了近2年。媽就是窮人一個了。
然後爸從麻州去了佛州, 去海邊的老年公寓了。
媽就扔給專管老年癡呆的養老院了。因她都不認人了, 小孩半年去看一次。就政府管著。
據說, 這爸媽以前感情很好, 全家裏很友好, 親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