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了一房子。 房價10W。能租1000-1200 。叫Agent 聯係了。
Agent回話 這個是銀行屋。裏麵的房客賴著不走。請了律師要賠4W。原因是水管爆裂。 銀行隻肯拿1.8W。現在就僵著。銀行索性賣房子了。不想管這爛事。
我的感想是,這做房東也太危險了吧。。。遇到這個告,那個告,不破財死也要心累死。 難道真的是應該一棟弄一個公司?保護自己的財產?
小蝦米這才剛動念頭就要被熄滅了。
大家做房東都遇到這些事嗎?怎麽操作的。就算是公司。賠4W。也要出租5年才能收回成本啊。這房東還有多少人想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