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點時間,接著打字。
買了房,就要把現在住的房子租出去。在CRAIGSLIST上貼了一個星期的廣告,有兩個人來看了一下,就沒消息了。我們也知道這個時候不太好租。而且我們的房子有三千尺,一般租房的都不需要這麽大。於是降了150快的房租,還是沒人要租。後來去LOWES 買了幾個FOR RENT 的牌子,插在路口。這下大電話的倒是多了,聽了我告訴他們房租是多少錢後,都沒打算來看。終於有一家人看了牌子給我打電話,說下午來看房。看了房後很滿意,問我多少錢。我說給他們聽後,他們覺得有點高,夫妻倆商量了一下,決定租了。
覺得插牌子在路口還是挺不錯的。找不到房客的地主們也不妨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