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證明,第三種方法的利潤反而是最高的

來源: VanSmallLandlord 2012-12-05 07:52: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3 bytes)

當然,曆史可能是不能重複的

所有跟帖: 

每一個人的曆史都不一樣,沒有很普片的規律。 -insight777- 給 insight777 發送悄悄話 insight777 的博客首頁 (37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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